事發安徽!男子將過路女子抱上車連續強姦2次 還對80歲老人……
(原標題:事發安徽!男子將過路女子抱上車連續強姦2次 還對80歲老人……)
起 訴 書
被告人王某某,男,1975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103251975********,漢族,小學文化,務工,河南省洛陽市嵩縣人,逮捕前暫住太和縣**鎮街****院內,戶籍地河南省洛陽市嵩縣**鎮**村**組**號。2013年6月5日曾因涉嫌盜竊罪被河南省中牟縣人民檢察院不起訴。2020年7月15日因涉嫌強姦罪被太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經本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28日由太和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本案由太和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強姦罪,於2020年9月2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三日內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已分別告知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苗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王某某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6月8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王某某駕駛其五菱麪包車經過太和縣**鎮**村****加油站附近時遇見孤身一人、徒步離家出走的智障患者宋某某(1989年9月1日出生),經短暫交流後,王某某下車將宋某某抱至車上並就近對宋某某實施二次姦淫。後,王某某開車帶宋某某至附近的**加油站掃碼付錢買水後,任宋某某獨自離開。
2020年7月10日13時許,太和縣**鎮**村村民王某甲(1940年12月3日出生)外出尋找其孫子過程中,遇見駕駛五菱麪包車經過的王某某,被告人王某某以幫助王某甲尋找其孫子爲名騙取王某甲信任後,用車將王某甲拉至**鎮**莊村***國道西側的一片樹林裡,在車上對年近80週歲的老年人王某甲實施一次姦淫。
2.書證:被告人、被害人的戶籍證明、抓獲經過、診斷證明書、不起訴決定書、認罪認罰具結書等;
3.現場勘查筆錄、人身檢查筆錄、車輛檢查筆錄、王某甲等人對王某某的辨認筆錄;
4.物證鑑定意見;
5.證人孫某甲、孫某乙、孫某丙、馬某某、張某甲、張某乙、馬丙等人的證言;
6.被害人宋某某、王某甲的陳述;
7.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王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本院認爲,被告人王某某以威脅手段,姦淫一名智障型婦女,又利用暴力手段,強行和一名年近80歲的老年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王某某歸案後供述其基本罪行,在審查起訴階段又如實坦白罪行,建議以強姦罪判刑其有期徒刑六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原標題:起訴書
來源:中國檢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