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廣州女子醉後留宿同事家,誤將同事當丈夫,在家中遭2次強姦

佛說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在一念之間,人能趨向極善,也會走向極惡;多數人在道德和法律的約束下,保持着中庸,極少數則會走向極端;廣東一女子醉酒留宿同事家,誤將同事當丈夫,一夜遭兩次QJ。

王玲,廣東人,初中文化,時年35歲。

王玲跟丈夫結婚數年,生有一兒一女;早些年夫妻二人爲了改善家庭經濟狀況一直在外打工,攢下一筆積蓄後丈夫便在老家開了一家修理店;王玲則通過親戚朋友的介紹在廣東某超市工作,擔任導購。

超市員工大多數都是本地人,也有幾個老鄉,周軍便是其中之一。

周軍,時年30歲,離異。

周軍非常熱心腸,在超市員工中口碑不算特別好,雖然親戚朋友都想介紹女友給他,但是每一次都談崩了,每次女方都說周軍自私自利,一點都不顧及別人的想法,甚至有幾次想要強行與女方發生關係。

王玲的業務不太熟悉,一直跟着周軍學習,因爲都是同村老鄉,周軍在工作上也非常照顧王玲,在王玲眼中,她把小5歲的周軍當成了自己的弟弟,對他也有一定的依賴感。這種依賴,讓周軍心猿意馬。

在周軍眼中,35歲的王玲很漂亮,身材姣好,性格溫柔體貼,她身上散發着一股獨特的成熟女性魅力;但令人惋惜的是,王玲已經結婚了。

2013年3月15日,大伯兒子結婚,王玲夫妻和周軍都前往道賀;剛進家門,丈夫就去後廚幫忙了,王玲也忙着接待客人,周軍負責接送新娘、新娘和賓客。

三個人一直忙到了晚上11點多,期間王玲喝了不少的酒,已經處於醉酒狀態,凌晨時分,王玲丈夫讓周軍先送妻子回家,他還有一些事情沒有忙完;因爲都是鄉里鄉親,王玲丈夫非常信任周軍。

一路上,周軍通過後視鏡觀察着王玲,見她醉醺醺的樣子,遂起歹念;他沒有送王玲回家,而是回了自己家;她抱起王玲進了臥室,剛一躺上牀,王玲就試圖脫掉了外套,但她沒有多少力氣,便叫了幾聲老公。

周軍一聽,心中暗喜,幫着她脫下了衣服,對她是動手動腳,王玲誤將周軍當成了丈夫,並沒有反抗,主動和周軍發生了關係。

凌晨2點半,周軍見王玲還未醒酒,又一次和她發生了關係。

3月16日早上酒店多,王玲伴隨着一陣劇烈的頭痛醒來,她迷迷糊糊看着陌生的房間,一時間還未反應過來,她的記憶相當模糊,只記得自己回了家,在酒精的作用下跟“丈夫”親熱了一番。

王玲準備開門,卻發現房門被反鎖了,手機和衣服也被拿走了;王玲漸漸意識到了一些異常。

沒多久,周軍推門而入,王玲只能用被子遮羞,看着周軍,她近乎崩潰,也終於明白髮生了什麼。

王玲怕周軍做出極端的事,也不敢大吼大叫,只表示兩人都喝了酒,做了一些錯事;她本以爲周軍會就此放過她,然而令她沒想到的是,周軍竟然向她表露了心意,並要求她離婚,嫁給自己。

周軍向她表白後,又一次提出發生關係,王玲是千萬個不願意,但爲了穩住他的情緒,她表現的非常主動,這讓周軍也產生了一種錯覺,11點多,臨近11點,周軍這才放王玲離開。

心有餘悸的王玲慌慌張張地跑到了警局報案,周軍也被抓捕歸案。

一開始,周軍始終堅稱兩人自願,他表示,兩人都喝了一些酒,王玲雖然喝醉了,但她意識清醒,還主動讓他幫忙脫衣服;他向王玲兩次提出發生關係,她並沒有拒絕;第三次發生關係時,王玲也表現的很主動,兩人系自願,不構成QJ罪。

王玲則表示案發當天,她喝了很多酒,神志並不清醒,當時誤將周軍當成了自己的丈夫,兩人也沒有過多的交談,讓她產生了一種錯覺,酒醒後,她又怕周軍傷害她,纔會主動配合,三次行爲都不是自願。

QJ的定義是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關係的一種行爲;但暴力、脅迫只是客觀手段,QJ罪的主觀表現爲違背被害人的意願。

王玲在醉酒的狀態下,意志並不清醒,誤將周軍當成了自己的丈夫,其主觀是與自己的丈夫發生關係,並非與周軍發生關係。

在案發前,王玲曾叫了周軍兩次:老公、老公。而周軍也承認王玲叫過他“老公”,但他認爲是對他的一種暗示。

根據相關證人表明,王玲喝了很多酒,走路搖搖晃晃,婚禮期間還嘔吐過兩次,婚禮結束後,她被周軍接走了。

周軍趁王玲醉酒,無法反抗期間實施兩次犯罪,又趁王玲酒醒後實施一次犯罪,其行爲已經構成QJ罪。

根據《刑法》規定:犯QJ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節嚴重的包括:1、QJ婦女、JY幼女情節惡劣的;2、QJ婦女、JY幼女多人的;3、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一念之間,周軍產生了邪念,這小小的一個念頭,不僅傷害了他人,更是毀掉了自己的大好未來,等待他的也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古人云:防人之心不可無。即便是知根知底的人也會因爲“一念之差”變成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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