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美女迪姐領着小閨女賣淫,就在滕州賓館8364房!細節…>>

(原標題滕州美女迪姐領着小閨女賣淫,就在滕州賓館8364房!細節…>>)

近日,滕州法院通報一起組織賣淫案!被告人楊某某通過微信等介紹嫖客,去滕州賓館酒店進行嫖宿,多次引領嫖客,收取提成....

滕州小閨女多次介紹嫖客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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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某多次介紹嫖客進行嫖娼

2020年8月21日凌晨,被告人楊某某通過手機微信聯繫介紹武某某到滕州賓館8364房間供劉某某嫖宿,介紹邰某某到滕州市龍泉**路萬家水晶酒店2206房間供呂某某嫖宿,非法獲利400餘元。2020年8月27日被告人楊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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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某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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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某涉嫌介紹賣淫被起訴

本案由滕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楊某某涉嫌介紹賣淫罪,於2020年10月30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辯護律師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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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某最終審判結果

本院認爲,被告人楊某某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介紹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楊某某犯罪以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從寬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