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用“假信託”“假理財”騙了近8000萬元

(原標題:銀行員工用“假信託”“假理財”騙了近8000萬元,去股票期貨……)

農業銀行支行的一位營業部主任,用“假信託”、“假理財”欺騙84位客戶,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涉案金額達7969.8萬元,後續這位營業部主任用這些錢炒股票、炒期貨,最後虧了3700多萬元。

這不是段子,而是最近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二審刑事判決書中的真實事例。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在銀行購買信託產品時,雙錄合格投資者認定等環節屬於規定程序,個人投資者需謹慎覈對相關信息莫讓他人“鑽空子”。

辦理虛假理財、信託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吳曉梅中國農業銀行於都工貿城支行行長及中國農業銀行於都支行營業部主任期間,通過出具自制理財憑證等四種方式爲客戶辦理虛假信託、虛假理財業務,吸收客戶資金7969.8萬元,涉及客戶84人。

具體來看,吳曉梅用了以下四種方式:

一是向客戶出具自制理財憑證或自制定期存單辦理虛假理財業務,然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客戶資金轉入自己控制的賬戶

自制理財憑證是吳曉梅參照2013年、2014年農行出具的網銀基金購買憑證模板製作的。出具給客戶的憑證有加蓋公章和未加蓋公章兩種,其中加蓋公章的自制憑證系吳曉梅在代班時事先在空白A4紙上相應位置加蓋公章,之後用這些蓋有公章的空白A4紙直接套打出來的。

二是吳曉梅利用農行未將信託憑證納入重要空白憑證管理漏洞,使用空白信託憑證辦理虛假信託,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客戶資金轉入自己控制的賬戶。

三是通過承諾爲客戶彌補基金虧損並按理財利率計付利息的辦法,讓客戶將虧損基金贖回轉入吳曉梅控制的賬戶,並出具自制基金憑證給客戶。

四是爲客戶辦理真實理財並向客戶出具真實憑證,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撤單,憑證因撤單變爲無效憑證,吳曉梅再將客戶資金轉入自己控制的賬戶。

此外,吳曉梅還挪用公款400多萬元。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份,中國農業銀行於都縣支行就因員工行爲管控不力印章管理不到位被罰,同時其三任行長被警告。

自己投資虧掉近一半

吳曉梅吸收了這麼多客戶的資金,用來幹嘛了呢?除了支付個人借貸本金和利息以及購買不動產,吳曉梅還選擇了用大筆資金投資股票和期貨,不過最後虧損了3700餘萬元。

裁判文書網顯示,吳曉梅投資期貨交易虧損合計2792.75萬元。具體來看,吳曉梅控制使用本人及邱某2、趙某朱某等10個賬戶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期貨交易,累計虧損2056.9萬元,另外,吳曉梅還通過張榮鳳配資賬戶投資期貨交易,累計虧損735.85萬元。

吳曉梅投資證券股票虧損合計163.58萬元,其中,吳曉梅控制使用本人及朱某、羅某等6個賬戶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股票證券,累計虧損21.76萬元;控制使用邱某2賬戶在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股票證券虧損11.7元;控制使用本人及黃某1等2個賬戶在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股票證券,累計虧損141.81萬元。

與此同時,吳曉梅投資炒白銀貴金屬、貴金屬等還虧損合計785.06萬元。

也就是說,吳曉梅在炒期貨、炒股、炒貴金屬等投資上,合計虧損3700餘萬元。

最終,二審法院維持江西省於都縣人民法院(2020)贛0731刑初36號刑事判決的第一項,即對吳曉梅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退賠金額予以糾正,責令被告人吳曉梅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退賠農行於都工貿城支行7424.74萬元。

投資者要“擦亮眼睛”

吳曉梅上述違規行爲受到了嚴懲,其進行的投資也未得善果,更爲重要的是,該判例爲個人投資者敲響了警鐘

今年以來,多家信託公司發佈聲明稱,有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義進行金融詐騙,還有投資者因爲投資了假信託產品,損失了390萬元。對此,多位業內人士提示,個人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要“多留個心眼”。

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表示,首先,客戶購買信託時需覈實產品,即向信託公司官方客服覈實,或者向中國信託登記有限公司查詢產品編碼;其次,客戶需確認打款賬戶。信託資金應匯入信託公司在銀行設立的對公賬號戶名一般是信託公司的全稱,或者用產品簡稱作爲後綴;最後,要觀察認購門檻,在購買產品時,投資者需滿足資管新規對於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提交一系列證明材料,並完成雙錄(投資過程中的錄音錄像)。

滬上一位信託公司人士也表示,投資者識別信託產品真僞有兩種方法:

一是查證信託產品編碼,即登錄中國信登投資者綜合服務平臺後,進入“預登記查詢”頁面,輸入產品編碼、信託產品名稱、發行機構等信息後,查詢該產品預登記辦理狀態,輔助驗證該產品真僞。

二是查證集合資金信託產品公示信息,進入中國信登官網首頁或官方微信公衆號“發行公示”欄,無須登錄,即可直接查詢集合資金信託產品相關信息,輔助驗證信託產品真僞。

對於代銷的產品,上述人士稱,理財經理提供的推介材料和簽署的合同裡會明確體現或寫明該產品爲代銷的信託產品,而且其收款賬戶是信託公司的賬戶。

編輯:吳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