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在兩千多萬部手機中植木馬,賺近3000萬元

(原標題:被暗中植入木馬“拉活”賺錢,兩千多萬部金立手機成“肉雞”)

澎湃新聞記者 王健

從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逾兩千萬部金立手機淪爲“肉雞”(指中了木馬,或者被留了後門,可以被遠程操控),成爲不法企業和個人非法斂財的工具。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判決書,披露了這些金立手機變“肉雞”的詳情。

法院審理查明北京佰策科技有限公司(另案處理)與被告單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金立子公司合作,通過金立手機“故事鎖屏”軟件版本更新將木馬程序植入到用戶的金立手機當中,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更新版本,接收 “拉活”(指拉昇APP用戶使用活躍度)指令,並在符合配置條件的情況下執行對指定APP的“拉活”,從而達到廣告“拉活”的效果,賺取“拉活”費用

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北京佰策公司和深圳致璞公司合夥實施“拉活”(執行成功)共計28.8億次。2019年4月以來,每月“拉活”覆蓋設備數均在2175萬臺以上,其中2019年10月涉及金立手機26518921臺。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深圳致璞公司預估可從北京佰策公司的“拉活”業務中收入人民幣2785萬元,雙方已結算的“拉活”費用爲842.5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單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三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

“拉活”超28億次,金立子公司涉案

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是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子公司,工商檔案顯示,深圳金立公司持有深圳致璞公司85%的股份。深圳致璞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軟件的技術開發、廣告業務、利用信息網絡經營遊戲產品等。其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爲徐黎。

2019年11月14日,徐黎因涉嫌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義烏市公安局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2020年7月22日,義烏市檢察院以被告單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向義烏市法院提起公訴。

義烏法院一審審理查明,2018年3月,朱某(另案處理)成爲北京佰策公司(另案處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經營,並先後招募吳華鎧、孟凡磊楊帆、王登科(均另案處理)等人研發“拉活產品”。

此後,北京佰策公司從上海升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阿咕吖傳媒有限公司等廣告代理公司承接“拉活”業務,並與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單位深圳致璞公司等手機商合作開展“拉活”業務。

2018年7、8月份,朱某與被告單位深圳致璞公司負責人徐黎合謀,採用具有“拉活”功能的SDK控制用戶手機的方式合作開展“拉活”業務。雙方於2018年12月1日正式簽訂“拉活”協議。徐黎安排公司負責技術的副總經理朱穎與北京佰策公司對接“拉活項目技術問題”。朱穎安排深圳致璞公司北京分部負責人楊強(另案處理)與北京佰策公司產品部負責人吳華凱、北京佰策公司西安技術部負責人王登科對接具體技術問題。

雙方約定由楊強等人將北京佰策公司開發的“拉活木馬”程序集成在金立手機的“故事鎖屏”APP中。楊強安排劉某、胡某任某2(均另案處理)等人落實該項目,並通過“故事鎖屏”軟件版本更新將“拉活木馬”程序植入到用戶的金立手機當中。北京佰策公司通過“拉活”產品服務端配置“拉活”鏈接、“拉活”方式、反饋數據等。裝有“拉活”功能SDK的手機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更新版本,接收“拉活”指令,並在符合配置條件的情況下執行對指定APP的“拉活”,從而達到廣告“拉活”的效果,賺取費用。

2018年12月,因現有“拉活”方式存在效率低下等問題,王登科提出將熱更新插件黑馬平臺”植入到“故事鎖屏”等APP中,用於“故事鎖屏”等APP及其帶有木馬插件的SDK版本的升級,再通過“黑馬平臺”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安裝、更新“拉活木馬”,從而提高拉活效率,後該提議被實施。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北京佰策公司和深圳致璞公司合夥實施“拉活”(執行成功)共計2884338174次。2019年4月以來,每月拉活覆蓋設備數均在2175萬臺以上,其中2019年10月涉及金立牌手機26518921臺。根據深圳致璞公司REPORT平臺統計,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深圳致璞公司預估可從北京佰策公司的“拉活”業務中收入人民幣2785萬元。現深圳致璞公司已收到北京佰策公司結算的“拉活”費用人民幣842.5萬元。

手機廠商分七成收益

判決書顯示,2018年11月左右,被告人賈正強、潘琦加入北京佰策公司併成爲公司合夥人。被告人賈正強任北京佰策公司技術部負責人,負責公司技術人員的招募、日常管理、人事安排等工作。技術部負責“拉活”產品的研發、升級等。被告人潘琦任北京佰策公司副總裁,負責產品部,對公司的“拉活”產品提出整改意見,優化“拉活”業務,潘琦於2019年11月8日離職。

潘琦供述稱,其負責的產品部主要負責公司的產品應用開發,喚醒業務(業內叫“拉活”)屬其部門的工作,其在2018年11月底就知道公司有該項業務,當時其認爲植入木馬程序,是行業潛規則。由於系統喚醒率太低,2018年年底,公司對該系統進行重構研發,公司喚醒業務的收入2億元左右,佔公司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

北京佰策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證言顯示,與手機生產商合作安裝的SDK產生的收益,其公司佔三成,手機廠商佔七成。

判決書顯示,本案被告單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代表人曾彬、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均對公訴機關指控罪名和事實以及量刑建議無異議。

義烏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單位深圳市致璞公司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告人徐黎系深圳致璞公司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朱穎系深圳致璞公司單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告人賈正強、潘琦作爲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爲均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辯護人提出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系初犯,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採納。

2020年11月11日,義烏法院判決,被告單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被告人徐黎、朱穎、賈正強、潘琦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此四被告刑期爲三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並各處罰金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