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企業活力與效率 國家能源集團推進子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

人民網北京5月13日電 (記者杜燕飛)今年是推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攻堅之年、關鍵之年。日前,國家能源集團分別與所屬上市公司中國神華國電電力經理層簽訂崗位聘任協議經營業績責任書,進一步激發活力效率,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黨組印發的《國家能源集團子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辦法(試行)》,經理層成員任期一般爲3年,經理層成員薪酬標準集團公司統一覈定,根據考覈結果兌現;年度考覈不合格的,不發放績效年薪,任期考覈不合格的,不發放任期激勵;年度考覈未達到完成底線,或主要考覈指標未達到完成底線,連續兩年考覈不合格或任期考覈不合格的,按規定進行解聘,轉任非領導職務、免職或降職。

據介紹,國家能源集團子公司經理層成員首屆任期統一從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按自然年簽訂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集團二級子公司今年6月底前完成崗位聘任協議和經營業績責任書籤訂工作符合條件基層單位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此外,國家能源集團還將結合實際對部分非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探索實施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

“國家能源集團在各級子公司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是爲了建立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進一步激發活力效率,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集團董事長王祥喜表示。

業內人士認爲,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是基於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新型經營責任制,是激發企業內生活力動力的關鍵舉措,是實現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體現薪酬兌現的強激勵、硬約束,堅持業績導向,強化精準考覈有效激勵,實現經理層成員職務“能上能下”。

此前,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專題推進會表示,各央企和地方國資委採取措施保證今年底完成各級子企業推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戶數佔比超過70%的任務目標,倒排工作進度,確保2022年6月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