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46歲男子強姦剛訂婚的親生女兒被判7年 女兒遭性侵後曾欲自殺

(原標題陝西46歲男子強姦剛訂婚的親生女兒被判7年 女兒遭性侵後曾欲自殺)

女兒剛剛與未婚夫訂婚,卻遭到46歲父親吳某某的多次猥褻及強姦,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6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陝西省XX縣人民法院對這樣一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被告人吳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公訴機關XX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4月6日晚,吳某某對剛剛從未婚家回來的女兒進行了猥褻,在隨後的4月6日及8日,強姦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判決書顯示,5月4日早晨,吳某某甚至曾想當着女兒未婚夫的面,對女兒進行強姦,隨後吳某某女兒對未婚夫說出了曾經遭遇親生父親強姦的事情,並報警。據當地醫院診斷的門診病歷手腕傷害照片證明被害人吳某某的女兒遭受性侵後曾欲割腕自殺。

XX縣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吳某某以教育女兒爲藉口,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爲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吳某某依法予以懲處。同時,被告人吳某某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姦淫女兒,其行爲構成強姦罪,依法實行數罪併罰。被告人吳某某爲滿足個人淫慾,違背倫理道德,兩次強姦親生女兒,犯罪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吳某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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