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3歲女兒被判18年 狼父入獄前夕燒炭自殺

陳男入監服刑前一天燒炭輕生,遺書指控前妻誣陷他性侵女兒。(圖/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東森新聞資料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9歲陳姓男子因爲涉嫌對年僅3歲的女兒多次性侵,還把罪推到11歲大兒子身上,被法院重判18年有期徒刑,將於13日入獄。但12日上午他卻被母親發現燒炭陳屍住處,留下的遺書中控訴遭到前妻陷害、判決不公,還表達了對於兒女的關愛。

檢警調查,陳男涉嫌從2008年起多次在家中性侵就讀幼稚園的女兒,還威脅謊稱是11歲哥哥或幼稚園同學做的,後來陳妻察覺不對勁,多次追問下,才從女兒口中問出伸出狼爪的竟然是自己的丈夫,氣得她趕緊報警並申請離婚,帶着一對兒女離開。

但法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性侵犯行,辯稱是妻子教女兒栽贓他,然而法官認定相關證據指向他,日前就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決18年有期徒刑,並且須賠償妻女200萬元,將自13日起入監服刑。

沒想到就在入獄前一天早上,陳男的母親到住處找他最後一次一起用餐時,竟發現他已經燒炭身亡,還留下一封遺書,內容控訴遭到前妻陷害,被冠上性侵女兒的罪名,連兒女的監護權都喪失。警方勘驗現場後,發現沒有外力入侵的跡象,但陳男是畏罪自殺還是以死明志,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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