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申請起訴康得投資集團 請求判令其承擔損失50億元

(原標題康得新申請起訴康得投資集團,請求判令其承擔損失50億元)

11月10日晚,*ST康得公告公司與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侵權責任糾紛事項,公司已於近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公司請求判令康得集團對公司承擔因其侵權行爲原告造成的全部損失(暫計50.5億元),請求判令康得集團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ST康得稱,被告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利用其系原告等主體控股股東之便利,作出如下侵權行爲:

1、違反監管規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等,私自動用原告及合併報表範圍子公司公章等實施違規擔保,或者故意下調原告存款利率,造成原告相關損失。

2、抽逃、侵佔上市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子公司資金,造成原告相關損失。

3、非法控制上市公司,操縱上市公司進行財務造假,造成原告相關損失。

*ST康得表示,公司與康得集團的事項尚處於立案申請階段,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持續關注申請的受理情況,待案件受理後將及時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今年6月11日晚,*ST康得發佈公告稱,於6月11日從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處獲悉,康得集團6月9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康得集團立案調查。

9月28日晚,*ST康得發佈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認定,公司可能存在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強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可能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進行初步審覈和最終審覈。

經證監會查明,*ST康得存在2015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爲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的情況、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經複覈,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規定,證監會決定對*ST康得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鍾玉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罰款60萬元;對其他責任人也給予警告,並處10-30萬元不等罰款。

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7月8日停牌,目前公司股票仍處於停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