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中新網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杜燕) 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爲有效提高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的科學性針對性公平性,在保持新舊政策有效銜接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本市修訂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並予以公佈。新政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北京晚高峰擁堵。中新網記者 翟璐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市交通委就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化方案公開向社會徵求了意見。期間共收到電子郵件書面信函24126封,接到市民來電5311人次合計收到反饋意見29437件、有效意見共33396條。據統計,來信來電中,持支持態度並提出修改完善建議的佔80.4%,持反對態度的佔19.6%。公衆意見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此外,還提出了徵收擁堵費和發放郊區牌照等政策建議。

參照意見建議,市交通部門對6月公開徵集意見的政策優化方案進行了完善,一是調整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設置三年過渡期,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餘向個人配置;2022年度比例調整爲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爲80%。二是爲促進高精尖產業發展,增加了製造業企業,信息傳輸軟件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爲條件申請指標。三是爲引導鼓勵存量車“油改電”,明確持普通小客車指標購置的新能源小客車在出售、報廢后,仍然可以申請普通小客車更新指標。

新政堅持“總量調控、價值導向方便羣衆”的原則。總量調控,即引導小客車合理有序增長。價值導向,即優先照顧擁車需求迫切的“無車家庭”。方便羣衆,即充分發揮數據等新技術的作用,讓數據多跑路、羣衆少跑腿。與原有政策相比,新政主要調整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增加以“無車家庭”爲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羣體的擁車需求。這是本次政策優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容。

二是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爲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三是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親屬關係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

四是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有利於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後,指標有效期仍爲12個月。

據悉,修定後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已在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和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網站發佈。爲方便廣大市民、社會各界瞭解新政策,交通部門同時發佈了《關於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化調整內容的說明》和“一圖讀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

針對市民關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交通部門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爲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配置比例,將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正式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