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全部更換 新城控股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二審將於5月19日開庭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 種昂 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1155.SH,下稱:新城控股)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一案,將於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不公開開庭方式審理

2021年5月,數位消息人士向經濟觀察網記者確認了這一信息

此前的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區法院一審當庭宣判,王振華犯猥褻兒童罪成立,處有期徒刑5年。王振華不服,提起上訴。

上海市二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新聞發言人谷開文,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王振華案涉及未成年人的隱私保護,因此此案將以不公開開庭方式審理。

王振華案一審的兩位辯護律師——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有西、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肖霖律師,分別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其已不再擔任王振華案的二審律師。

同時,受害女童的一審代理人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主任計時俊亦表示,二審階段,他也不再是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師

涉猥褻9歲女童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

王振華,1962年3月生,江蘇常州人,是中國排名領先的地產公司——新城控股的實際控制人,總計持有該公司約45.71%的股份;他亦曾長期擔任新城控股的董事長職務。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警情通報顯示:2019年6月30日22時,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9歲的女兒,被朋友周燕芬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併入住酒店,後其女兒在酒店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該男子即爲時年57歲的王振華。

2019年7月2日,王振華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振華批准逮捕

此案後移交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詳見:2020年6月15日,經濟觀察網獨家報道《新城控股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 上海普陀檢方已提起公訴》)。

2020年6月16日、17日,王振華案一審在上海市普陀區法院開庭審理。在經歷了兩天共16個小時的審判後,普陀法院當庭宣判,王振華犯猥褻兒童罪,處有期徒刑5年。

彼時,接受經濟觀察網記者採訪的王振華的辯護律師、以及受害女童代理人均表示,王振華本人沒有認罪,而他的辯護律師們也都爲其做無罪辯護。

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區法院當庭宣判,王振華犯猥褻兒童罪成立,處有期徒刑5年。

宣判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知乎網站的官方賬號上發佈的文章亦證實:“被告人王振華到案後及庭審中,拒不供認其猥褻的犯罪事實”。

二審階段 陳有西不再擔任王振華的辯護律師

王振華的一審辯護人陳有西律師,則在案發後發佈聲明稱,王振華“否定自己進行了對幼女猥褻行爲。他進出(酒店)房間前後時間只有13分鐘,有酒店錄像證據。有效可能作案時間5分鐘。”

陳有西的這一聲明亦認爲,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對王振華處以5年有期徒刑,“不是從輕而是從重判處……普陀法院是根據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做了從重處刑。”

案件知情者對經濟觀察網記者介紹,一審階段,作爲公訴方的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對王振華的量刑建議是,“四年以上五年以下”。

上述人士亦介紹,從案發到一審宣判結束,王振華和新城控股,沒有對受害的小女孩做出任何賠償,也沒有任何安撫慰問舉動。受害小女孩的治療費及心理疏導費,都是由公訴方上海檢方承擔的。

而受害女童的代理人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主任計時俊,在2020年6月接受經濟觀察網記者採訪時認爲,應該判處王振華5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陳有西律師在2020年6月王振華案一審宣判後,在其社交媒體發佈的一系列信息,以及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的一些表態,曾引起較大的爭議。

2021年5月,知情者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二審階段,王振華更換了自己的辯護律師。       2021年5月17日,陳有西向經濟觀察網記者確認,他不再擔任王振華案的二審律師。

同日,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主任計時俊亦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二審階段,他也不再是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師。

“次生災害”:多年熟人提前知曉消息內幕交易被處罰

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還產生了一樁令人有些啼笑皆非的“次生災害”。

2020年8月11日,中國證監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44號)披露:2019年7月1日,王振華去派出所接受調查之前,找他“認識了十幾年”的熟人——時任上海雙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求生,到王振華自己的辦公室見面,以協助王振華處理因涉嫌猥褻兒童被受害者家屬報警事項。

結果,孫求生轉頭就在第二天(2019年7月2日)、第三天(2019年7月3日),連續拋售了他及其妻子錢梅娟名下持有的5萬股新城控股的股票。

但是,王振華涉案被調查的消息,在2019年7月3日下午3點股市收盤之後,才經由上海本地媒體《新民晚報》率先披露;隨後,上海警方公開確認。

中國證監會認定,孫求生此舉構成內幕交易,因此決定沒收孫求生違法所得65.43萬元,並處以兩倍、即130.87萬元的罰款。

經濟觀察網記者亦注意到,即使以2019年7月2日、7月3日,新城控股盤中最低價格38.64元計算,孫求生賣出5萬股新城控股的成交金額,也超過了190萬元。

按照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關於內幕交易罪辦理的解釋,內幕交易的股票成交額在50萬元以上,即屬於“情節嚴重”,公安機關應立案追訴。

背後隱情 王振華刑拘當晚見到兒子王曉鬆

此外,證監會的上述處罰決定,還披露了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幕後的部分隱情:2019年7月2日16時58分,上海市公安局對王振華正式刑事拘留,但是,當晚23時左右,王振華的兒子王曉鬆和其妻子前往派出所,聽取王振華對於接下來工作的安排。王曉鬆在公安人員陪同下,會見了已經被公安機關刑拘的王振華。

多位警察、檢察官、刑事辯護律師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幾乎沒有可能在未獲得取保候審的情況下,見到自己的直系親屬;即使是直系親屬代理刑事案件,也需要經過法院、檢察院的許可,才能會見到當事人。

2019年7月3日,王曉鬆取代王振華成爲新城控股的董事長。

王曉鬆執掌新城控股後,經營業績表現爲:2020年,新城控股實現營業收入1454.75億元,同比大漲69.46%;淨利潤152.56億元,同比增長20.56%。不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淨額只有3.82億元,同比減少99.12%。

2021年一季度,新城控股營業收入176.35億元,淨利潤5.41億元,同比分別大漲148.69%、98.40%;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淨額,爲負47.71億元;2020年同期爲負54.95億元。

股價方面,2019年7月3日收盤後,王振華被刑拘一事披露,隨後的交易日裡,新城控股股價連續暴跌,從7月3日收盤價45.02元,最低在2019年8月,跌至22.99元,下降幅度48.93%。不過近兩年來,其股價企穩且陸續走高,一度在2021年2月攀到53.28元(未復權價)的高點,至2021年5月17日,收盤價爲45.02元。新城控股總市值又重新超過了1000億元大關。

王振華的個人財富,根據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的實時排名,高達72億美元(約爲463.62億人民幣),居於全球第352位。而2019年的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計算出的王振華的財富約爲392.4億元人民幣,中國排名第54位。

李微敖經濟觀察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