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案律師:宋小女患癌後曾追問張玉環是否殺人

(原標題:我是王飛,張玉環案的辯護律師

文章轉自故事FM 內容由張玉環案的辯護律師王飛口述

1993年,江西進賢縣張家村村民張玉環被指控殺害同村的兩名男童,最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但在上週二,也就是2020年8月4日,在服刑了9778天之後,江西省高院判定張玉環無罪。

從1993年到2020年,張玉環被關押了近27年,這使他成爲了中國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無罪釋放當事人

■ 張玉環無罪返鄉後接受媒體專訪 圖/人民視覺

張玉環被釋放後,他的家人寫了一封感謝信,把幫助過他們的人都列了進去。而這上面出現的第一個名字,就是律師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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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FM 的聽衆朋友們你們好,我是張玉環案的申訴和再審的辯護律師王飛。

愛哲按:

我和王飛相識於2014年,那個時候他是公益機構大愛清塵的志願者。王飛經常給弱勢羣體做法律援助,此前就給江西樂平案和河北廖海軍案這兩起冤假錯案成功平反過。王飛最早接觸張玉環這個案子是在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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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

一開始是江西電視臺,現在在梨視頻工作的記者曹映蘭找到了我。她跟我說,她有一個採訪對象,叫做張幼玲,是個醫生。張幼玲心裡頭一直有個心病,想找我幫幫他。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1993年,張幼玲所在的村子裡有兩個小孩掉進水塘裡淹死了。大家一開始都以爲是溺亡,準備把小孩埋了。但是他去現場看了以後,覺得有點不對勁。當時他看到一個孩子的嘴角有繩子的勒痕,另外一個小孩脖子上好像有掐痕。而且發現屍體的水塘離村子很遠,小孩一般不會去那個地方下河游泳,所以張幼玲覺得這裡邊恐怕有蹊蹺。

於是張幼玲就跟孩子家長說,先不要埋,孩子有可能是他殺,趕快報警。

後來張玉環被帶走了,張幼玲覺得這個事情恐怕就是張玉環乾的,沒覺得案子有什麼問題

但是後來張幼玲的一個同事因爲一些事也進了看守所,恰巧跟張玉環被關在一個監室裡。

同事出來以後問張幼玲,張家村有一個叫張玉環的,認不認識?張幼玲說認識啊。張幼玲跟張玉環還有些血緣關係,張玉環是他同族的弟弟。同事說,張玉環這個人在監獄裡面老是喊冤叫屈的,甚至還要自殺。他總是說自己沒有殺人,是被屈打成招的,是冤枉的。

聽同事這麼說完,張幼玲感覺很疑惑。當時他知道這些事情是2012年,張玉環已經被關進去了很多年,他很奇怪爲什麼過去了這麼久,張玉環還在裡面喊冤。

張幼玲當時心裡就想,當年這個案子因爲自己成了一個兇殺案,他現在就想把事情弄清楚,要弄明白到底是不是張玉環乾的。於是張幼玲去找了記者曹映蘭。

■ 王飛律師(右一)和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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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不起推敲」的口供

當時曹映蘭把材料發給我以後,我覺得很驚訝,這個案件定罪的證據太簡單了,幾乎只有張玉環的口供,其他任何的直接證據都沒有,而他們僅僅依靠這些,就把張玉環關了二十多年。

即便我拋開口供的合法性問題,比如說刑訊逼供等等,單純看它的真實性,我也覺得這個口供所呈現出來的犯罪故事經不起推敲。

首先口供裡說的殺人的時間是在中午11點。張玉環的家位於村裡主幹道的旁邊。在這樣一個暴露的位置,大中午的時間殺人,我覺得不太可信。

其次是殺人動機。口供裡的殺人動機簡單到不可思議,張玉環說,當時自己做活回來後,發現兩個小孩在他家屋檐下扒臺階上的土,覺得他們調皮,就打了小孩。小孩反手抓他,他當時很生氣,同時聯想到他們以前倒過他家裡的油鹽,所以就頓生殺機,把小孩子殺了。

張玉環自己有兩個小孩,比這兩個死去的孩子還要小。小孩子調皮是一個太常見的小事,因爲這個原因殺人,不像是一個成年人會做的事情。

所以我當時覺得這個案子有很大冤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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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見當事人

2017年3月份的時候,我們去了一趟南昌監獄。我們任何一個案件都必須要見到當事人,確定他們十有八九是被冤枉的,纔會決定幫他們申訴。

第一次見張玉環時,他特別激動,說話幾乎語無倫次。

他說,20多年了,沒有人來過問我的案子,今天終於有律師來找我了。

我當時用一種不太相信他的姿態試探他,我問他,這事恐怕是你乾的吧?你到底有沒有殺人?

他反應很激烈,他說,我絕對沒有殺人,兩個小孩跟我沒有關係。

我說,你敢不敢給我發個毒誓?

他毫不猶豫地發誓。

我說,既然不是你乾的,你爲什麼認了?

他說,我真的受不了,我當時是被刑訊逼供的。

於是他給我講自己經歷了6天6夜的審訊,被電擊,蹲馬步,戴飛機銬,他們還放狼狗咬他,咬他的下體。

每一個冤假錯案,我都會聽到刑訊逼供的故事,但是放狼狗撕咬,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

審訊人員的想象力真的是很豐富。

當時辦案人員還威脅張玉環說,如果還不承認殺人,我們會把你老婆也抓來,讓她也經歷這樣的審訊。

張玉環說當時孩子都還很小,如果老婆也被抓了,那兩個小孩就完了,整個家庭就完了。所以他在那個情況下就實在沒有辦法,只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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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重重

當時張玉環跟我講完以後,我覺得九成以上這個人是被冤枉的。我看他的表情,我覺得這個人不狡猾,應該是個本分,甚至有點木訥的男人。我覺得我應該相信他。

見完面以後,我去進賢縣張家村待了有一個多星期。這是我的一個習慣:我喜歡去當事人生活的地方瞭解他是個什麼樣的人,通過他的爲人處事,可以更好地還原當年的情況。讓我完成內心對於他的一種確信。

當時我們見到了村長。村長跟我講,張玉環被帶走的那一天,公安先先找到了他,讓他去叫張玉環,說請他去吃飯。村長知道公安找過來肯定沒好事,張玉環那天可能要被帶走了。

吃飯的時候他就觀察張玉環,看張玉環吃了兩大碗,吃得很香。村長當時心想,這個人心理素質也太好了,幹了這麼大一件事,還能吃得這麼香,而且還是在公安面前。

村長還給我透露,兩個小孩失蹤的晚上,張玉環也參與去找了兩個小孩。

後來我也瞭解到,小孩在做屍檢時,張玉環也過去圍觀,回來還跟他的前妻小女說這兩個小孩是怎麼死的,當時宋小女聽得害怕,讓他別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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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宋小女

愛哲按:

張玉環被抓之後,宋小女一直頂着「殺童者的妻子」這個名聲在爲張玉環奔走,並同時艱難地撫養着兩個孩子。1996年,因爲生活所迫,宋小女改嫁給了現任丈夫。但是在婚前,她向現任丈夫提出了兩個條件:

1、要無條件地對自己的兩個兒子好。

2、他不得干預自己去探望張玉環。

我們第一次去進賢縣時,宋小女也在。當時我對她拍了些視頻,做了點調查。宋小女跟我講,張玉環是一個好老實的人,她不相信他會殺兩個小孩。而且他們家的小孩也那麼小,他怎麼可能下得去手。

宋小女有一年得了子宮癌(誤,實爲子宮肌瘤發展爲宮頸癌),當時手術不是很成功,身體狀態很差,已經有了輕生的念頭。宋小女現任的丈夫說,你去看一看張玉環吧。

宋小女在監獄裡問,張玉環,我已經快要死了,我就是想再問你一下,兩個小孩的死跟你到底有沒有關係?

張玉環哭着跟她講,小女啊,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殺害那兩個小孩,我是無辜的。

因爲命運的捉弄,他們被迫離婚,改嫁,最後分開。但即使成爲了前妻,宋小女也沒有放棄張玉環,她真的是一個有情有義的女人。

另外我們也瞭解了一下,兩個小孩家跟張玉環家之間有沒有什麼大的矛盾。

但村民們覺得,除了張玉環的母親性格比較潑辣,誰家的牲口吃了她家的東西,可能會罵人之外,似乎沒有什麼大的矛盾。而且那個年紀較小的小孩跟他們家很要好,兩家小孩經常在一起玩,兩家距離不到50米,中間就隔着一條馬路。

■ 2020年8月5日,南昌,張玉環的母親張炳蓮感謝前妻宋小女。圖/人民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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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掉的證據

做了一些調查後,我還見了張玉環當年在看守所同監室的獄友

他跟我講張玉環在裡面天天喊怨,老是絕食。獄友給他起了個外號叫做花生米,意思是說張玉環是要被槍斃的,因爲子彈和花生米長得很像。他因爲這個外號還老是跟人打架,不願意別人這麼叫他,他說自己沒殺人,憑什麼要被槍斃?

因爲刑事申訴近親屬都可以作爲申訴人,所以張玉環這個案子中,張玉環的母親、哥哥妹妹全都作爲申訴人,總共委託了8位律師共同發力。其中,我和尚滿慶律師是由張玉環直接委託。

我們主要的工作還是在啓動申訴以後跟辦案機關不斷的溝通,跟他們說這個案件是一個毫無懸念的錯案,而且張玉環已經被關了這麼多年,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儘快地把這個案子解決。

這個過程從2017年開始一直持續到2018年6月份,直到有一天,法院打電話說這個案子立案複查了。我當時很高興,因爲通常司法機關認爲案子確實有問題,纔可能立案複查。

這之後,我們主要開始針對案卷材料分析,在案卷裡我們看到了一個能直接否定作案時間的證據。

判決裡面認定的作案時間是中午11點多,但是案卷裡邊有一個小女孩的證言,她說當天中午12點多,她看到那兩個小孩往下馬塘水庫的方向走去,也就是第二天發現屍體的地方。

那判決怎麼能認定他們11點時就被殺了呢?實際上在第二次一審時,律師也提供了這個證據,但在法院的最終判決裡完全忽略掉了這個證據,沒有給予任何的評價。

那個年代,人們頭腦裡可能都是滿滿的有罪推定論,只要一個人到了法庭,他就怎麼看怎麼像罪犯。他所有的辯解都被認爲是狡辯,是在推卸責任。在這種觀念之下,人會喪失一些理性,不太關注對被告有利的事實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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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再審

我們當時8個律師獨立閱卷,獨立發表意見,互相不溝通,我們就想知道我們能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最後,我們所有人都認爲,這是一個明顯無罪的案件。

2019年3月份,江西高院打來電話說我們法院已經正式的作出決定,對這個案子進行再審。 按照我以前的一些經驗,一個案子被原審法院決定再審,那通常就意味着這個案子要改了。

2020年7月9日開庭,檢察院和我們律師的觀點是相同的,都是建議改判無罪。

當然這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既然案子啓動再審,就意味着大家在是否有罪的問題上基本上達成了共識。

■ 王飛律師和張玉環哥哥張民強、妹妹張丹玉在法院門口

法庭三個多小時的庭審,我最少說了兩個多小時,當時情緒也比較激動。我當時在法庭上說,在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把一個公民抓了,關起來,然後用殘酷的刑訊逼供,逼迫別人說假話,這確實是不可思議。即使檢察機關建議改判無罪,我也不會感覺到喜悅。我感覺痛心,痛心你們爲什麼用了二十幾年才建議改判無罪?你們當年在做什麼?當年我們的司法底線到底有沒有人去堅守?

我的辯護比較喜歡有感而發。我覺得辯護其實並不需要多麼高深的東西,我們只是在爲有血有肉的人,他的人生,他的遭遇,他不幸的家庭訴說,我們只需要從一個善良的人的角度,說一些常情常理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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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清白

將近一個月之後,8月4日法院宣判結果——無罪。

我原本認爲我會很平靜,畢竟這是我意料之中的結果。但當那兩個字被宣佈時,我心裡面還是有一些波瀾。三年多的時間,我的使命終於完成了,張玉環得到了他應得的自由。

愛哲按:

算上張玉環案,王飛已經成功平反了三起冤假錯案,每次平反成功,王飛都會收到非常多新的委託請求。王飛給我數了一下,他現在手上還代理着七八個疑似冤案,大部分都已經被關押了十幾年,這其中還包括已經被執行了死刑的

我最近接手的有一個案件,跟張玉環案類似。

這個當事人當年已經被執行了死刑,每當他的家人談起案子都是痛哭流泣,覺得他是被冤枉的。而且我們已經做了一些外圍調查,覺得那個案子問題很大,可能也是一個冤假錯案。

但很痛心的是,他已經離開了20多年。

那天我見他的家人時,我要了一張當事人的照片。我有時會拿出這張照片看看,覺得自己在跟他對話。我想,也許有一天,我可以還他一個清白。

-封面圖 人民視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