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對張玉環“國賠案”作出決定:依法支付賠償金496萬

(原標題:江西高院對張玉環國賠案”作出決定:依法支付賠償金496萬)

張玉環

被羈押近27載後獲改判無罪,張玉環獲得496萬元國家賠償。10月30日上午11點,張玉環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大哥張民強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

該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餘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賠償金額總數創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此前獲國家賠償數額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獲得的468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餘元。

張民強告訴澎湃新聞,對於這一結果,張玉環及家人表示些許遺憾,但仍選擇接受,“領到賠償金後,張玉環打算先給兩個兒子買房,彌補多年來缺失的照料,餘下部分留給自己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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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遞交國賠申請書索賠2234餘萬 兩項賠償超千萬

紅星新聞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

蒙冤近27年獲無罪 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並要求公開道歉(來源:original)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對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一案再審改判,認爲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依法改判其無罪。

8月4日下午6時38分,被羈押了9778天的張玉環回到了位於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老家

張玉環的悲劇始於1993年的10月。村裡兩名失蹤的男童被發現浮屍於當地的一個小水庫中。兩天後,時年26年的村民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爲嫌疑人。1995年1月,南昌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緩,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發回重審。

6年後的2001年,南昌市中院再次判處張玉環死緩。張玉環本人堅決否認殺人,稱在刑訊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經多年申訴後,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再審。2020年7月9日,該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8月4日,張玉環被無罪釋放。

江西省高院在判決書中稱,除張玉環有罪供述外,本案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玉環殺人,而張玉環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穩定性、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爲定案依據。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餘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餘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共計2234餘萬元。

此外,張玉環還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錯案導致張玉環頂着‘殺人犯’的罪名,家人也揹負‘殺人犯家屬’的罵名,受盡屈辱和歧視。27年來,父親去世、母親白髮,無法盡侍奉雙親之孝;妻子重病改嫁,不能盡夫妻之義;蒙冤時,兩個兒子才3、4歲,錯過孩子們的成長,無法彌補人父之責。”張玉環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稱,無罪判決後,他仍生活在無邊的恐懼、遺憾之中,每日噩夢交替,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張玉環還說,這一紙遲到27年的無罪判決,對他和家人而言,是迴歸本就屬於一家人正常生活的一個起步,而不是終點,“多年身陷囹圄,一朝出獄,亟待修復的不僅是廢棄的舊屋、缺失的親情以及對全新世界的認知,還要通過漫長的時間、大量的精力和充足的物質基礎,來恢復自己萎縮的社會勞動能力,撫平內心所遭受的創傷。”

“希望在無辜蒙冤27年、無罪‘重生’後的生活,能過得不再坎坷、順利一些。”張玉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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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年總想,既然這個案情已經破了,爲什麼張玉環沒有伏法,這個真相在哪裡?我本着這個意願找的記者,記者找的律師。對我這一生來說,我就要看真相到底是什麼?這一輩子,從這個事發生到現在,爲什麼一直懸着的心放不下來?我去做這件事,不是在乎張玉環這個人,我是在乎真相。”

張幼玲今年65歲,2014年來到武漢工作,在一家診所當醫生。新京報記者杜雯雯

65歲的張幼玲在這個夏天給自己惹來了“麻煩”。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拿到無罪判決出獄回家。在這個熟人關係盤根交錯的村莊,張幼玲過去是被害家屬眼裡的恩人,因爲“多嘴”揭開了小孩被殺的真相;如今,他角色反轉,“多事”地幫助被公認的“殺人者”重獲自由。

原本與他交好的同村村民,會和他打上70分鐘的電話,爭論案情、表達不滿,“憑什麼張玉環被放出來?”他還時不時會收到諷刺信息,有時攻擊他的參與動機,有時連帶人品一起罵,“張醫生,你幫張玉環的官司能分多少錢?”“你無利不起早!”

連妻子也在電話裡衝他乾着急,“哎呀,人家都在外面傳啊,說你就是爲了錢,說你得了100萬哩,你管那些事情幹什麼?”

在張幼玲“管閒事”之前,他已到武漢生活六年。鮮少人知道,這位過去在進賢縣北嶺林場工作的醫生與張玉環案交集頗深。

在這個城市裡,他只是一位診療男科疾病的醫生,住在月租1000元的社區老屋。樓裡沒有電梯,做飯用的是煤氣罐。入夜後回家,張幼玲得打開手機上的電筒燈光,以免在黑暗中跌倒。

大多數時候,他會在清晨六點半醒來,簡單鍛鍊後吃點麪條或雞蛋,再騎個8分鐘的自行車,前往一傢俬人醫院門診部開始每日工作。每個月,張幼玲都會一次攢夠6天假期,乘坐火車返回江西老家探望妻子和91歲的母親。家裡大小事務都得他操心,一顆電燈壞了得等他回去修,妻子的糖尿病藥也是他開好再拿回去。

但對張幼玲來說,這些年,他內心的壓力是一點點增加的。最初,只是一個小小的疑惑,“爲什麼張玉環一直沒被槍斃?”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幼玲前往江西溫圳監獄探望同事,無意中得知,同監舍的張玉環一直在絕食喊冤,直到2012年張幼玲的同事出獄,張玉環仍在申訴。

他偶爾聽聞張玉環家的變故:妻子宋小女與張玉環分開後前往福建打工,兩個就讀於林場小學的兒子時不時會被欺負,但“殺人犯的孩子誰會在意呢,那時大家都恨他”。

2016年底,張幼玲在報紙上看到江西樂平冤案平反,四名被告人宣告無罪,頗受震動。在那之後的幾年時間裡,他主動找記者陳述案情,與張家親屬、律師們一起推動案件進程。

他說自己從未後悔人生多次捲入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只覺得這輩子明明白白做了件事,“我幫他,不是因爲在乎張玉環這個人,我在乎的是真相。”

張玉環拿着無罪的判決書與老宅合影。新京報記者杜雯雯 攝

“我只是起了牽頭的作用”

新京報:有媒體把你定義爲張玉環案的關鍵推動者,你怎麼看待自己在案件中的角色?

張幼玲:定得太高了。其實我在裡面只是起了一個牽頭的作用。努力起作用的,還是最早幫助案子曹映蘭記者、王飛律師、尚滿慶律師,還有張玉環自己的親屬,這是實話。

新京報:你具體做了些什麼?

張幼玲:兩個小孩不能無緣無故地死了,當年通過公安部門的調查,把張玉環抓住了認定他是兇手,我們全村,包括我在內都非常認可這個結論。但是隨着時間推移,我心裡的壓力是一步步增加的。

我當時有幾個疑點。第一,隔了那麼久,張玉環爲什麼還沒槍斃?爲什麼還沒有把他伏法?

第二,我去溫圳監獄探監的時候,我的同事說起張玉環的事,說他在裡面叫冤,絕食自殺,這增加了我的壓力。

2012年春節,我同事減刑提前出獄,跑到我家來玩,又說到張玉環的事。這是我第三次的壓力,他既然叫冤,冤在哪裡?我很想弄清楚這個事,但是苦於沒有出路,不知道找誰來問。

第四次壓力,來源於2012年之前的某一年,陰曆六月份。我從外面出診回來,騎車在張家村的公路上。那是下午兩點,非常熱,水都燙腳,全村人都在家裡休息不出來,只有張玉環媽媽一個人在太陽底下犁田,我看着心裡好疼。

我手頭有江西電視臺鍾記者的聯繫方式。2016年在報紙上看到江西樂平冤案平反,我就很高興,發信息給鍾記者,“我有個疙瘩總壓在心裡,給你說一說好吧”。後來他給我介紹了做法制報道的曹映蘭記者,通過曹記者,我們找到了王飛和尚滿慶律師。

2017年過小年的時候,大家去了趟張家村,宋小女也趕過去了,我那時已經有20多年沒見過她了,她管我叫大哥,邊哭邊說。我知道她一身病,看着也心疼得要命。我告訴她,“不管怎麼樣,這個事如果是張玉環做的,那他罪有應得,如果不是他做的,也想把這個事重新整理一下,給他一個說法,這就是我的初衷。”

那時候律師也說,幫助張玉環申訴可能需要三年五年,也可能八年十年,還有可能就是這樣了,讓我們和家屬要堅持下去。

進入8月後,找他電話採訪的記者頗多,他在臺歷上寫下每天要做的事。新京報記者杜雯雯 攝

陳年舊案:張玉環不是唯一被懷疑的人

新京報:回到1993年案發的時候,你參與了案子的哪些部分?

張幼玲:我當時是北嶺林場的醫生,林場離我家就五六百米的路,出事當天下午就有好幾個小孩家屬跑到我這裡來問,張醫生你有沒有看到兩個小孩到這裡玩?我記得很清楚,到了晚上天矇矇黑,那個6歲小孩的爺爺又來問我,小孩到你這裡來玩了不?

第二天上午,來找我看病的人說小孩是在下馬塘水庫淹死的。我腦子裡就有了第一個疑問,不可能吧,這個水庫離我們村很遠,村民的田地都不在那邊,從村裡去水庫,要經過長滿茅草的羊腸小道,小孩子起碼要走二、三十分鐘,一般村裡孩子不會往那個方向去。

因爲我老家就是張家村人,1969年我從林場下放到張家村種田,1972年又回到國營北嶺林場做醫生,對村裡的田地、池塘都非常清楚。而且那時候正是秋收,二季稻都割了,池塘都是乾的,裂開很大的縫,哪來的多少水?池塘的斜面不是陡坡,小孩不可能走着走着突然掉下去。

中午休息的時間,我躺着一直在想這個事,乾脆爬起來騎個自行車去看,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什麼,正好遇見他們準備把小孩埋了。兩個小孩就放在草地上,身上蓋着竹蓆。

新京報:在現場你看到了什麼?

張幼玲:我本來就是帶着懷疑來的,所以看得仔細。掀開一看就發現不對勁,大的那個6歲小孩,從嘴到兩頰非常明顯的淤血痕跡,是從嘴巴拉到面頰,向上的勒痕,胸部腹部還有很多拇指指甲蓋大小被戳的紫色淤點。再一看4歲的小孩,脖子上有右手掐死的痕跡,四個手指加一個手指,非常清楚。

當時周圍有不少家屬,我說你們怎麼這麼傻呢?這麼明顯的痕跡都看不出,這是他殺啊。我是江西中醫學院專科畢業的,成人自考,解剖學、生理學的書籍我都是非常熟悉的,我學過的知識裡,怎麼判斷屍體上的傷痕,傷痕形成的時間大概多久我都能看出來。再加上我自己也愛好研究破案的東西,喜歡看福爾摩斯的小說,那天的現場正好用上了。

我印象很深的是,我說這個情況要報案啊,其中一個孩子的大伯問,“報案要交錢不?”

張幼玲家中的中醫書籍。新京報記者杜雯雯 攝

新京報:你發現小孩的真實死因,警方到了現場是怎麼和你溝通的?

張幼玲:孩子的大伯跑去村裡打座機報的案,然後全村都知道小孩是被害死的,都圍了過來。那天還下着小雨,警察差不多下午三、四點鐘到的,來了兩部警車,大概三四個警察。法醫在現場看完後,把小孩屍體帶走了。

第二天上午,有兩個警察就來我上班那裡詢問了十幾分鍾吧,問我了不瞭解情況,估計這個事情是誰做的?知不知道誰跟誰有仇?我也不清楚,只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事情,就像我們看病一樣的,要找出原因的。”

後來警察還來了好幾次,帶着好幾個被懷疑的人的名字來問我,張玉環只是其中之一。警察也問到了張玉環的母親,我說她在村裡平時是“女辣子”(當地方言,指性格潑辣的婦女)。沒隔幾天,張玉環就被帶走了,再隔了幾天,警察就到村子裡來說案子破了,兇手就是張玉環。

新京報:案件告破之後,村子裡還發生了什麼?

張幼玲:當時覺得兇手抓到了,小孩冤情得到伸張,我們大家都覺得放心了,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後面還有一個小小的插曲。大概過了幾個月吧,去世小孩的家屬跑到公安局去,他們看到張玉環還沒有被槍斃,就跑去質問。

我爲什麼知道這件事,因爲當時他們去了幾次沒結果,家屬找到我,問這個情況怎麼辦呢?說要不然張醫生你幫着寫個“狀子”,問問怎麼還不槍斃?是不是有人保住他了?

在那之後,基本就沒什麼動靜了。我一直在行醫,中間只聽說宋小女到外面打工,跟張玉環離了婚,也嫁了別人。北嶺林場有個小學,張家村的孩子都在那裡讀書,張保仁、張保剛也都在那裡讀的,教書的老師是我要好的朋友,只是聽到老師提起過,兩個小孩“造業啊”。

那時候我也聽說過張玉環的兒子在村裡被欺負,但農村生活的人思想比較固執狹窄,那時候村民覺得張玉環殺了人,大家都恨他,就算孩子受欺負什麼的,也都不在意。

迴應動機質疑:“我沒有抱半點私心

新京報:律師介入案件後的這兩年時間裡,你還做了些什麼?

張幼玲:我們建了一個羣,在裡面及時分享和案件有關的信息。2018年5月份,王飛律師經過武漢,在武昌區的一個酒店和我碰了面,我把我所知道的全部案情經過都口述了一遍,律師答應了出來讓我簽了字,像是筆錄一樣。同年8月份的時候,尚滿慶律師也來了武漢,再複述了一次,我同樣也簽字了。

後來羣裡逐漸多了不同地方的記者。我把案情經過用文字的形式也從頭到尾打了一遍,很長,分了很多段發在羣裡,一五一十告訴大家。

另外,我和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也有很多電話溝通,主要是互相鼓勵和支持的話。張民強一開始和我的想法差不多,他當面去問了弟弟很多次,“到底是不是你做的?”申訴期間,我們雖然抱着希望,但抱的希望也不大,不知道猴年馬月纔會輪到這個案子。

那段時間,我的朋友圈也幾乎沒有發過和這個案件相關的東西,主要也是考慮到受害家屬那邊的心情。

新京報:你能理解爲什麼村子裡不能接受張玉環回來嗎?

張幼玲:他們全部是這樣想。當年公安宣佈張玉環是兇手,宣佈得詳詳細細,沒有人不相信。如果不是我自己參與到這個事情,如果不是律師閱卷之後告訴我一些裡面不對的地方,我也會一直相信張玉環是兇手。我幫張玉環申訴這件事,最開始老婆、村裡人都不知道,瞞着家裡人的。後來直到案子開始有點眉目了,我知道這個事瞞不住了。

新京報:村裡很多村民現在質疑你,說你幫張玉環申訴是不是爲了錢?

張幼玲:我根本沒有考慮錢的事,我不跟他們一般見識。我根本也沒想到張玉環能出來,意料之外的。有記者問我,張玉環出來了,你心裡很激動吧?我心裡一點都不激動,我心裡還壓着這個事兒呢。這個人不是他殺的,那到底是誰殺的?我關心的是這個。我要的就是真相。

村裡的人至今爲止都認可張玉環是殺人犯。他們給我打電話,聊了很多案子的東西,我告訴他,你只要有證據,現在公安在那裡,法院也在那裡,完全可以去報案啊,只要證明是他乾的,他一樣可以被抓進去。

8月7日下午,時隔27年,張玉環一家11口人在家門口拍攝全家福合影。新京報記者杜雯雯 攝

新京報:你不擔心收錢這樣的話語傳來傳去,最後大家信以爲真?你回去村裡沒有這個壓力嗎?不怕被人報復你?

張幼玲:我不在乎,真的就是真的,說成假的也沒有用。我的家人也有勸我,說不要接受記者採訪,不要去出這個風頭。我不怕,我行得正坐得穩,不怕什麼,我沒有抱半點私心。張玉環能得到多少國家賠償那是他的事,我也不參與,也不做什麼。我的壓力裡面,主要是家人的擔心,我孩子也有在公安系統工作的,就是怕給他帶來壓力。

新京報:張玉環回家後,你在武漢的日常生活有受到案子影響嗎?

張幼玲:張玉環回來不回來都沒有半點變化,唯一的變化,可能就是來找我的記者多了。我在一傢俬人醫院的門診部上班,合同一年一簽,全國到各地都有來找我看病的患者。每天八點半上班下午五點半下班,中午兩個小時午休,一個月工資1萬塊左右,前幾年最多的時候到過兩萬,包括我現在給人家看病,都不知道賒了多少賬給病人。我生活過得不錯,所以他們說我爲了錢有點可笑。

新京報:以前受害者家屬覺得你是“恩人”,現在角色調轉了,你幫張玉環申訴,家屬不理解,你心理壓力大嗎?

張幼玲:你說我心裡的壓力放得下嗎?我就算這輩子都放不下,但放不下也要放下。村民對我說那些風言風語的話,他們的心意我都理解,但這些話有什麼作用呢?起不了作用。他們生氣也好,不理解也好,我問心無愧。

新京報:你跟張玉環以及受害者家屬之間有親戚關係嗎?

張幼玲:我們是姓張,張玉環爺爺的爺爺,跟我爺爺的爺爺,是兄弟,上面是同輩傳下來的,都是“一根樹的分支”,兩個死者的家屬跟我們也是一樣的,相當於我和張玉環、兩個去世小孩的父親、大伯關係都是一樣親的,所以不存在偏袒誰或者跟誰更親近。我們村分爲四個族,我們屬於第四房的後人,都是一家人,我這個人只講究誰在理,不講究誰親誰疏。

“這輩子明明白白做了件事”

新京報:張玉環案件的真相到底對你有多重要?

張幼玲:肯定重要,我是一個非常誠實的人,我當年總想,既然這個案情已經破了,爲什麼張玉環沒有伏法,這個真相在哪裡?我本着這個意願找的記者,記者找的律師。

對我這一生來說,我就要看真相到底是什麼?這一輩子,從這個事發生到現在,爲什麼一直懸着的心放不下來?我去做這件事,不是在乎張玉環這個人,我是在乎真相。

新京報:關於這個案件,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張幼玲:張玉環回家後,我和他唯一的接觸,就是前幾天打的那個視頻電話,我主要說了兩件事,一個是張玉環人現在是出來了,但是怎麼能打消村民對他的顧慮,這是我心裡擔心的。希望政府和媒體在這方面多做考慮,幫助他融入社會。另一個我也在想,這個案件也應該對受害者的家屬有交代。

有的媒體記者寫,我還在一直尋找真相,我哪有什麼力量,我一個平民百姓能找出個什麼呢?只是說我內心的想法是這樣,肯定有兇手殺了人,那麼這個人在哪裡?

新京報:這個案子對你而言意味着什麼?

張幼玲:這個案子確實對我人生影響很大,我確實是無意中捲入這個案件的。

第一次發現小孩死因,我看見了,就是要殺我的頭我也要把這個話說出來,他殺就是他殺。

第二次,張玉環叫冤,那真相到底在哪裡?

感覺自己已經盡力了,不愧於我自己心的這件事。最重要的是,我感覺我做這個事我不後悔,因爲我感覺它是正義的一個事情。任他們怎麼說我得了什麼好處,我根本沒有這種想法。我只是認爲,這輩子明明白白地做了一件事,這就是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