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對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見到母親很心酸,後悔當年的衝動,“我犯法了”

(原標題獨家對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見到母親心酸,後悔當年的衝動,“我犯法了”)

服刑4年7個月4天后,昨日(11月18日),山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獲減刑提前出獄。

▲《刑事裁定書》。受訪人供圖

據此前媒體報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親受辱,時年22歲的於歡將水果刀刺向了暴力催債人;2017年2月,山東聊城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2017年6月,山東高院作出改判,認爲於歡刺死一人行爲系防衛過當,於歡最終獲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書》,決定對於歡減去餘刑釋放。

11月19日,於歡接受了紅星新聞記者專訪。他提到,回憶當年案發事情,還是覺得自己衝動了,有些後悔,“我犯法了。”

▲於歡。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紅星新聞:回來之後什麼感受?

於歡:大約11點半左右出獄。見到母親、姐姐姑姑,一一做了擁抱。剛見面之後,還不知道說什麼好,乾脆就先沒說,直接來了擁抱。沒有哭,主要是高興。這麼長時間不見母親,突然親眼看到她,還是很心酸的。長期分離之後的重逢,特別讓人珍惜。

紅星新聞:回家之後這兩天做了什麼?

於歡:昨天剛理了髮型,洗了澡,衣服是昨天下午和家人一起買的,要開始一個新生活。白天和家人說說笑笑,真實感還是挺強;昨晚一個人躺在臥室,到兩、三點才睡,還有不真實感。長期失去自由,突然重新擁有自由,還是有落差,需要一段時間適應。

紅星新聞:在監獄裡感受如何?

於歡:在監獄裡比較充實,勞動、休息。還是想家人,想盡快恢復自由。還是比較渴望無拘無束的生活。刑滿日期是2021年4月14日,減刑減了四個月多,我在監獄的表現還可以。

紅星新聞:重新見到母親什麼感受?

於歡:上一次見到媽媽是去年12月份,我媽媽剛釋放回家的時候,來監獄看我。那時只能看到,觸摸不到;這一次,能親自感受到母親的溫度了。

紅星新聞:未來的計劃

於歡:我剛回家,很多事都還不瞭解,想先適應一下環境再做打算。想盡快熟悉社會,尤其是這個信息社會。

紅星新聞:這個事情過去了四年多,再回頭看,2016年4月14日案發的事情,你怎麼看待?

於歡:當時自己的做法還是有點衝動,畢竟給被害人造成那麼大的傷害,也確實難以彌補。

紅星新聞:後悔嗎?

於歡:還是有些後悔。我犯法了,觸犯了法律

案情示意

紅星新聞:對於輿論案件高度關注,你怎麼看?

於歡:律師看守所會見的時候,告訴我社會輿論高度關注這個事情。我當時還有點不相信。這個事情能引起這麼大關注,主要原因我覺得是,我和我母親面對對方八九個人,力量懸殊,包括一些侮辱。回頭看,還是比較後悔。代價太大了,給被害人也造成很大傷害。

紅星新聞:從一審無期徒刑改爲終審五年有期徒刑,你怎麼看?

於歡:感謝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既然國家出臺這些好政策,肯定是對社會、對深陷其中的人有幫助的,我很感謝這些政策的出臺。感謝媒體的報道,感謝網友的關注,感謝律師。如果沒有你們,我今天也不會坐在這裡。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發自山東冠縣

編輯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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