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舉報32噸假飲料反賠錢 還被警車下來的8人毆打

(原標題:小夥舉報32噸假飲料反倒賠錢被打 3年寫118封舉報信絕望時曾寫血書

封面新聞記者 陳彥霏

25歲的吳強,正值在外打拼創業的大好時光,他沒曾想到,一次出於職業道德的舉報行爲,會讓他3年的人生停滯在舉報帶來的風波中。11月3日,吳強參加了朋友的婚禮,看着同齡人紛紛成家立業,他卻沒什麼心思做其他事,“我一定要和這件事情有個了斷。”吳強說。

舉報者吳強

3年時間中,他不僅自掏腰包租倉庫儲存假飲料,還在舉報過程中被從警車上下來的人毆打,最困難時,他寫血書求“公平正義”,2020年吳強的舉報終於有了迴應,9月24日,連雲港公安局海州分局紀委介入假飲料存儲事件;10月17日,吳強也拿到了20000元的被打補償醫藥費

“現在售假的人被抓了,但製假的還逍遙法外,我會一直堅持舉報,畢竟涉及大家身體健康,也是爲自己討一個公道。”吳強說。

一車假飲料

舉報32噸假飲料卻反賠錢保存

2018年4月24日,在做飲料批發生意QQ羣裡,有人主動聯繫吳強出售一批雪碧,吳強想着正好五一長假,飲料銷量會比較好,就定了32噸飲料,14400瓶,價值57600元。

雖然貨量看起來很大,但對做批發生意的吳強來說卻很正常,如果不出意外,這批飲料也就能賺2000元左右。

4月28日,貨車到達連雲港市場,在貨物卸車時,吳強發現,這14400瓶飲料都是同一分鐘生產的,這很不正常,“於是我打開嚐了一口,口感又不對勁,我就報警了。”吳強說。

當天,吳強就向連雲港市海州區洪門派出所報案,吳強回憶,錄完口供第二天,警方就把貨堆在他的倉庫裡面,貼封條封了起來。“我說我要做生意,你不能堆在我的倉庫裡,既然貼上了封條了,那就是也屬於贓物,應該由公安機關來保管。結果他們說沒地方放,就只能堆在我的倉庫裡面,就這樣一直存到7月份。”吳強說,這期間的5500元存儲裝卸費用一直由吳強墊付。

洪門派出所封條

吳強提供的連雲港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單“顯示,2018年7月20日,警方纔正式將這批飲料作爲證據予以扣押。

警方扣押假飲料清單

雖然代存假飲料讓吳強一頭霧水,但他想着能好好保管證據幫助警方偵破,也是好事。直到6月10日,吳強從QQ羣裡得知,江蘇淮安也有人被騙,並向當地警方報警後,淮安警方已於6月6日將售假的人拘留。

“這個人售假的人是全國詐騙90多萬,我是最先發現假貨報案的,但洪門派出所在人被抓了後6月11日才立案。”吳強說,他想不通,從4月到6月,這近兩個月的時間洪門派出所究竟在做什麼。據吳強提供的案件狀態信息查詢,2018年6月11日,海州分局洪門派出所纔將此案受案並立案,案件名稱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案”。

假飲料在吳強倉庫裡

舉報過程中遭警車下來8名人員毆打

“我心裡就是憋着一口氣,爲什麼舉報假飲料還倒貼錢?明明先報案卻沒立案?”吳強說,這讓他開始了長達3年的舉報生涯,從2018年7月開始,他分別舉報洪門派出所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從連雲港市,到江蘇省,一路舉報到北京

令吳強沒想到的是,從舉報假飲料到舉報警方玩忽職守,這次他付出的代價,卻不是金錢那麼簡單。

吳強回憶,2019年4月24號,吳強在北京舉報後,牌照爲蘇G1730的警車上下來8個人,兩個人擡吳強的頭,其他人擡腳和手,把吳強往車上擡。吳強見機拉住路旁的護欄,這時旁邊一個路過的大叔見此情景,就喊:“你們打人幹什麼呢?”卻也遭到阻攔,一個阿姨想要報警,手機卻被搶去。

吳強拍下的“警車”

當地派出所民警來了以後,吳強把那輛車車牌照給拍了下來,隨即前往醫院治療,被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診斷爲“多發外傷(頭外傷、左上肢外傷、左腰外傷、右上肢外傷、左膝外傷)”。

吳強被打後傷情

究竟是誰打了吳強?目前尚無機構承認,吳強在投訴後,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務督察曾答覆吳強,查明蘇G1730警爲江蘇灌雲縣車輛,車上人員爲國家工作人員,根據國法秘函(2005)256號文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的侵權行爲,不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不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行政責任應移交當地紀委監察部門或由當事人直接向當地紀委監察部門反應。

從此,吳強的舉報路上又多了一項內容:濫用職權、打擊報復。

絕望時曾水果刀劃破手指寫血書

聽說吳強在北京被打,吳強的母親還是從江蘇趕來看望,見面時,吳強的母親對他說:“早點回家吧,別鬧了。”那時吳強醫藥費已花銷殆盡,治療面癱期間兩位好心醫生給他減免了一半醫藥費,母親也帶來了2000元錢。

吳強在治療面癱

吳強自走上舉報道路後,生意也漸漸交給了父母,像許多父母一樣,吳強父母希望他早點安穩下來,結婚生子,但吳強坦言,自己現在對成家立業沒什麼心思。2019年8月,多次舉報均沒得到回覆,加上家人朋友的不理解,逐漸讓吳強感到絕望,他吃完晚飯後,去外面買了把水果刀,劃破了自己的中指,寫了一封“血書”。

“血書”中吳強寫到:有苦難訴,以血爲書,只爲公平正義。“那時候感覺很孤獨,父母朋友都在勸我放棄,但我覺得不能對不起支持我的人,2019年上微博熱搜,全國3000萬網友支持我。”吳強說。

吳強的舉報記錄

一直到2020年,在連續不斷的舉報中,吳強終於等到兩份回覆。

吳強提供的短信顯示,2020年9月24日一名自稱海州公安分局工作人員的人稱:你昨天在領導約訪你的談話中提到有關洪門派出所民警在辦案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爲,請你帶有關材料來分局反映問題,分局紀委已安排好工作人員做好接待事宜,請及時來分局。

吳強收到的紀委介入短信

記者就此聯繫上時任洪門派出所負責此案人員,其中一人稱“打錯電話了”,另一人稱“現在已經離職,相關情況需要諮詢海州公安分局”,記者多次撥打短信中海州分局紀委電話,均無人接聽。

吳強提供的另一份調節協議書顯示,灌雲縣下車鎮人民政府於10月17日曾代爲賠償吳強醫療費等費用共20000元,理由是“與灌雲縣駐京工作人員發生衝突,造成輕微傷”。協議書有吳強手印和簽字,但下車鎮人民政府卻並未蓋公章。“那天是星期天,他們直接取了兩萬塊現金給我,本來說等着星期一蓋章,但最後也沒有蓋。”吳強說。

吳強調解協議書

記者就此聯繫上灌雲縣下車鎮負責此事工作人員,他稱賠償確有其事,但賠償是因爲“作爲屬地單位幫助上級協調處理”,具體其實並未發生毆打,只是想把吳強擡進車裡。至於具體上面部門是哪個部門,對方只回復“都是上級部門,總之不是我們下車鎮的人,我們在北京都沒有人。”

在調解協議書最後,吳強自願承諾息訪,並不再以任何事由通過任何形式舉報。“我覺得這件事必須抓到製假者對我來說纔是結束,再苦再累我也要堅持下去,正義只有遲到,沒有不到。”吳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