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一“套路貸”涉黑案20人獲刑

本報訊 (記者 周瑞平 通訊員龍江)涉黑組織打着“有車就能貸款”的幌子,實施詐騙、敲詐勒索67起。近日,安徽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20人“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終審裁定,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陸小軍周海兵合肥市以其分別經營的合肥麒麟投資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和合肥雷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外殼,開展“套路貸”進行非法牟利。2016年至2017年9月,又相繼在蚌埠、蕪湖安慶阜陽等市設立公司,實施“套路貸”犯罪。該組織通過虛假宣傳辦理汽車抵押獲取高額低息貸款的“套路貸”業務模式,採用公司化模式進行日常管理,對外虛假宣傳“有車就能貸款,無需質押車輛貸款額度高,放款快”,誘騙被害人前來借款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心理,對被害人車輛情況進行評估,約定出借金額遠遠低於被害人車輛實際價值,並以GPS使用費名義扣除各類費用,致使被害人實際到手金額遠遠低於約定出借金額。另外,還約定苛刻的違約條件後果。在還款日臨近時,公司不會以電話短信方式提醒客戶按期還款,而期待客戶違約。如客戶出現逾期還款、GPS信號異常或被汽車商行引導辦理二押業務等違約情形,公司根據GPS定位設備將被害人車輛偷偷開走並藏匿,並用所謂的“談判”“協商”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高額違約費、拖車費等贖車費用,甚至利用扣留的行駛證證明文書,將被害人車輛予以低價出售,用於抵償相關費用,從而達到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目的。該組織僅在蚌埠市就實施詐騙犯罪27起,敲詐勒索犯罪40起,非法攫取鉅額利益

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以陸小軍、周海兵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採用詐騙、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陸小軍、周海兵有期徒刑二十三年,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並處罰金28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至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一審宣判後,周海兵等被告人提起上訴。

蚌埠中院審理後認爲,一審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