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破除"唯論文"的關鍵在強化專業評價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其中就包含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不得爲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等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

這10個“不得”直指當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存在的現實問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接下來如何實現有破有立,在破除“唯論文”評價後,建立具有公信力,能促進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潛心做有價值、推進社會發展學術研究的學術評價體系,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當前高校評價教師,之所以存在按論文發表數量、論文引用率、期刊檔次進行評價的問題,主要原因在於高校內對教師的教育、學術能力及教育、學術貢獻實行行政評價。由於行政評價一方面難以滿足專業性,另一方面容易受非學術因素影響,往往會採取剛性的數量評價——數量評價並不需要評價者具有多強的專業性,同時也可防止講人情因素。

論文是學術研究成果的重要表達方式。用論文評價學者的研究成果,本身並沒有太大問題。但當前的論文評價,關注的往往不是論文本身的價值,而是論文是否發表,發表在什麼期刊上,有多少引用數。在上報論文成果時,有的甚至不需要提交論文,只需要提交論文發表的期刊、期刊目錄。隨之而來的是教師把精力花費炮製論文上,代寫論文、買賣論文、抄襲造假,包括通過發動同行互引以提高引用率等學術不端問題頻發。

關注論文本身和論文發表,是完全不同的評價體系。前者追求的是論文的創新價值,論文是否發表(是正式發表還是作爲內參資料),發表在哪裡(是會議論文,還是期刊論文,是國內期刊,還是國外期刊)並不重要;後者則把發表作爲終極目標,只認發表,不看論文本身的質量。

而評價論文本身的價值,則需要專業評價,這是當前破除“唯論文”評價體系的關鍵所在筆者所接觸的一些一線教師認爲,當前的數量評價體系,基於行政評價構建,如果行政評價不變,不按論文發表情況進行評價,那誰來評價論文的質量,誰來保障評價的公平、公正性,會不會沒有了剛性的數量指標後,評價更講人情關係?

此前,針對破除SCI崇拜,也有一些青年教師認爲,雖然SCI評價也存在各種問題,但SCI評價至少可以讓他們看到一條清晰的發展路徑。而取消研究生髮表論文的要求,也有人擔憂這會導致培養質量下降,加上導師精力投入不足,會讓研究生培養質量“更水”。要消除這些顧慮,就需要全面推進評價機制改革,而不只是評價標準改革。

今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堅持科學有效,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當前的教育評價存在“唯分數”“唯升學”“唯論文”等問題,主要原因是實行結果評價,結果評價背後的機制是行政評價機制。要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就需要實行專業評價,發揮專業同行的作用。

具體到高校,需充分發揮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的作用,負責學校的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要把學術委員會建設爲學校的最高學術權力機構。2014年,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作爲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職權。只有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事項上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教授治學,才能切實破除“唯論文”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