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試點個人破產製度 自然人破產跨地域擁有效力

(原標題深圳試點個人破產製度 自然人破產跨地域擁有效力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意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率先試行自然人破產製度,建立自然人破產製度司法實施協調保障機制全面落實自然人破產案件裁判特區內外法律效力

自然人破產跨地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楊萬明表示,對於各方面普遍關注的自然人破產跨地域效力問題,《意見》態度鮮明予以支持,要求全面落實自然人破產案件裁判在特區內外的法律效力,推動全國法院積極支持這項改革工作

深圳自2016年開始探索研究個人破產製度,並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立法建議稿。今年8月26日審議通過該條例,成爲我國第一部個人破產立法,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龔稼立表示,將深化破產重整、預重整、執行轉破產製度改革,探索多方參與企業救治和重整機制,試點個人破產製度,構建更加完善的市場主體進入、重整和退出機制,吸收律師會計師、清算師參加企業和個人破產訴訟財產清算和處置,藉助社會力量維護健康的市場秩序,探索跨境破產訴訟工作機制,推動深圳法院率先試點的個人破產訴訟生效判決在廣東全省及全國各地得到執行。

設立專門破產管理機構

《意見》提出,紮實開展破產製度改革試點。深化企業破產重整、預重整、執行轉破產製度改革,推動建立針對中小企業的重整機制,探索無產可破案件簡易退出機制。完善府院聯動機制,建立破產信息登記與公開制度協同解決破產處置涉及的稅收政策、企業註銷、信用修復等問題。推進破產案件審判權與破產事務管理權分離改革,支持深圳設立專門破產管理機構。探索建立泛亞太地區破產重整中心

此外,在港澳司法協助方面,推動建立跨境破產認可與協助機制。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萬國營發佈會上表示,深圳法院破產企業財產全面實行網絡拍賣。2018年,還在全國首創了破產財產跨境網拍模式面向全球成功拍賣3架波音747貨運飛機。去年3月,深圳中院協調推動,運用內地網絡拍賣平臺,公開拍賣香港破產企業的財產,這在全國尚屬首次,對跨境破產協作作了有益嘗試。今年5月,深圳中院一件跨境破產裁定,獲得香港高等法院認可,在全國首次實現了內地破產管理人跨境執業

他說,1993年,深圳中院就成立了全國法院首個破產審判庭,去年1月又成立了全國首個破產法庭。近五年來,累計審結公司清算和破產案件935件,清理債務680億元,清償債權88億元,安置職工148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