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淹"推定全損"卻不全賠?保險公司:表述有誤

前不久,四川樂山遭遇一場百年未遇的洪災,不少汽車洪水浸泡,市民女士愛車也不幸被泡。事後,平安財險將其車輛“推定全損”,但卻並未以全損保額進行理賠,這讓唐女士感到不可思議:既然“推定全損”,爲何不全賠?

對此,平安財險樂山中心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唐女士的車輛本來達不到“推定全損”標準,只是協商賠付,車輛維修加殘值未達保額,肯定不能全額賠。9月4日,該公司理賠負責人表示,之前協議中“推定全損”表述有誤,現在已同意全賠。

質疑:

愛車被泡 “推定全損”卻不能全賠?

進入8月以來,樂山先後遭遇多場強降雨。唐女士家住樂山岷江東岸翡翠國際小區,8月17日,暴雨再次襲來,小區保安趕緊通知業主將車輛從地下車庫轉移出來。

“當時岷江水位還不算很高,我把車開到了小區附近一條道路的坎上。”唐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8月18日上午,她起牀後發現,洪水已經上岸,很快就淹到她的車的輪胎。由於擔心洪水還要繼續上漲,她試圖聯繫平安財險救援車來轉移車輛未果

當天下午,洪峰來臨,樂山城不少地方成爲澤國,岷江邊的翡翠國際小區災情更加嚴重。唐女士發現,洪水已經幾乎淹到引擎蓋。8月19日晚,她的車被平安財險拖走。

↑唐女士車輛被淹

唐女士的車是一輛進口沃爾沃,纔開了3年多,這讓她非常心痛。經4S店和理賠人員共同查看,唐女士的車尚未達到完全報廢標準,但被口頭告知初步估算維修要14萬元,而該車車損險保額爲18.9萬餘元。再三考慮後,唐女士希望這輛車能夠予以報廢處理。

保險合同載明車損險保額189521元。

8月31日,唐女士在保險公司發來的一份電子版定損協議書上簽字,該協議上約定“車輛殘值爲0,扣除車輛殘值後按17萬元推定全損”。

↑第一次定損協議按17萬元“推定全損”。

不過,唐女士仔細查閱了相關保險條款疑竇頓生:既然車輛“推定全損”,爲何不能以全損保額進行理賠?這其中是否有什麼貓膩

迴應:

車輛維修加殘值未達保額 不能全額賠

9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陪同唐女士一起來到平安財險樂山中心支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在系統中查看車輛受損照片後表示,當時唐女士的車被淹位置沒超過儀表盤,按道理是不能“推定全損”的,只是協商做成了“推定全損”這個方案

該協議中車輛殘值爲0,爲何又讓唐女士和拍賣公司另外簽訂一份拍賣協議?工作人員表示,車子在唐女士名下,需要她籤委託拍賣協議。正常情況下,如果這輛車殘值4萬元,實際上應該先賠她13萬元,現在保險公司已經把包括殘值的錢一起先行賠付了。

“推定全損”,爲何不按全額來賠? 該工作人員稱,“推定全損”有幾種情況,一種是直接報廢,就按全額賠付;一種是可以拍賣殘值,但是唐女士車輛維修金額加殘值沒達到保額,就不能全額賠付,雙方協商一箇中間金額來賠。

隨後,工作人員提出解決方案,如果唐女士只是對協議中的表述有異議,那麼可以重新簽訂協議,但是賠付金額只能17萬元這麼多;如果不同意,也可以把賠付的錢退回來,把車送到4S店維修好;或者直接走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不過,唐女士堅持認爲,既然保險公司已經“推定全損”,就應該全額賠。在幾番交涉未果後,唐女士隨後又向樂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反映了此事。

進展

承認“推定全損”表述有誤 已同意全賠

9月3日晚,紅星新聞記者從唐女士處獲悉,當天下午,平安財險樂山中心支公司已經通知她去申請重開案件進行賠付,並重新簽訂協議全賠18.9萬餘元。

到底什麼情況下才“推定全損”?唐女士的車是否符合“推定全損”?根據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事故後,認爲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爲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超過實際價值的,爲“推定全損”。

9月4日下午,平安財險樂山中心支公司理賠負責人張志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從實際情況來看,唐女士的車確實不符合“推定全損”,但是從客戶的需求考慮,工作人員與其協商了一個賠付金額,但“推定全損”的表述是錯誤的。

“這個17萬的協商賠付金額沒有問題,也不存在什麼貓膩。”張志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負責唐女士車輛理賠的工作人員是外省調來支援樂山的,可能搞昏了,拿錯了協議書,用了“推定全損”的標準版本,本來應該用協商版本的協議書。

不過,張志彬表示,既然“推定全損”,確實應該全賠,之前的那份協議書表述確實存在不妥之處。但之前給客戶的協議書中有“推定全損”的表述,現在我們公司也只好認,同意給予唐女士全賠18.9萬餘元,現在她本人對這個結果表示滿意

↑雙方重新簽訂定損協議,已同意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