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首張“零關稅”商品清單發佈

新華社海口11月12日電(記者吳茂輝羅江)記者從海南省委深改辦(貿港工委辦)獲悉,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11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海南自貿港首張“零關稅”商品清單發佈。

通知明確,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在海南自貿港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進口用於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零關稅”原輔料實行正面清單管理。第一批“零關稅”原輔料包括椰子產品煤炭資源性產品、二甲苯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製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清單將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動態調整

“零關稅”原輔料僅限海南自貿港內企業生產使用,接受海關監管,不得在島內轉讓或出島。因企業破產原因,確需轉讓或出島的,應經批准及辦理補繳稅款等手續。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在全島封關運作前,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覆蓋四類商品,通過“一負三正”的清單管理實施。其中,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營運用交通工具及遊艇、企業生產原輔料和島內居民消費進境商品“零關稅”實行正面清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