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起多元專業評價,才能真正破除“唯論文”

破除“唯論文”,並不是新話題或者說新信號,稍微年長些的教育作者經歷過“破”字當頭的年代。不過之後的事實證明,如果“破”與“立”不平衡,“破”的同時沒能找到更加專業優化替代方案,抑或是有“破”無“立”,那麼不管政策的初衷多好,大概率都不能真正解決實際問題,還有可能引發形式主義上的更新或更嚴重的問題。

由此說,解決“唯論文”,關鍵在於有“破”有“立”。通常情況下,需要先“立”後“破”,從“立”的視角分析界定問題,在“立”上下足功夫,尋找更優化、更客觀公正解決方案,“立”起更好更有效果機制去淘汰掉不合時宜的做法,並穩妥推進、有序改善。

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就破除“唯論文”而言,要“破”的不是“論文”,而是“唯”。“唯”出現的原因,主要在於評價主體過於單一,評價權力過於集中。“唯”在橫向上忽視各學科門類的多樣性,在縱向上忽視甚至無視學術發展過程性。“唯”纔是導致各種問題積累的根源,“破”的對象必須瞄準“唯”這個目標,要避免目標分散或轉移。若將“破”的對象錯誤聚焦到“論文”上,圍繞“唯”的觀念思路和做法沒有改變,那麼不只是“破”錯了對象,還有可能將某個更經不起檢驗的對象——被作爲“論文”的替代物——“唯”起來,如此或將產生更糟糕的結果

系統解決“唯論文”問題,需要在思想觀念、評價管理運行機制方面都走出“唯”的死衚衕。緩解唯論文造成的各種不良後果,有效且正確的途徑應當是真正引入專業評價,建立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同時發揮作用的多主體專業評價,多方相關印證和監督整體形成良性的評價生態,從而系統、可持續、徹底解決“唯”的問題。

與“唯”相對的是“多”,事實上,許多國家幾乎不存在“唯論文”等“五唯”現象的原因,就在於它們有多主體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任何一個評價主體、任何一種評價依據都不可能獲得被“唯”的地位,成爲“唯”的對象。這也從另一個方面印證,只有從根本上“立”起多元專業評價,才能徹底解決所有“五唯”問題。

“五唯”的核心癥結,都在於集中的評價權力和單一的評價標準,以及維護“唯”的思想觀念、利益關係和組織體系。若仍是以單一主體把“論文”拉下“唯”的神壇,很難保證被推上去的其他對象不成爲“唯”的新對象,這也就是筆者在前述中所表明的憂慮。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滋生評價權力集中的土壤及深層次問題,“五唯”問題將以變換的新面目循環往復,不斷出現。各評價主體擁有自主開展評價活動空間,自然會依據具體的評價對象特徵考慮並設計建立權重合理、依據可信的評價體系和機制。這些內容本身就是個性化、多樣態的,不同質化就不會走向“唯”的死衚衕。

多元評價體系建立後,各評價主體從建立自身信度和維持生存出發,自然需要不斷優化標準和程序,設計個性化的標準和技術,有針對性地解決數量質量、簡單重複與創新、短期與長期、基礎與應用等多種關係的平衡、等值問題。這些極爲複雜的個性化問題靠單一評價主體同一口徑的要求是無法解決的。同時,還需要有一定專業資質的人進行專業判定,不能僅僅依靠或指望非專業的人員使用同一個政策文本就能解決所有問題。歸根結底,建立多元專業評價並讓它真正發揮作用,“唯”自然會退出歷史舞臺。(作者:儲朝暉,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