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聯化環境下出行市場短板凸顯

乘客支付106.49元,司機只收到66.97元,平臺抽成比例爲37%,沒法幹了……”司機林先生的“吐槽”,已經不是個案

3月5日下午,交通運輸部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對滴滴公司進行了約談。約談指出,滴滴公司近期在部分城市調整經營策略準備工作不充分,溝通評估不到位,涉嫌侵害駕駛員合法權益,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監管缺失損害權益

出行市場上,有順風車、快車專車拼車等多種服務類型,在滴滴、優步、快的之間“燒錢大戰”之後,司機感覺平臺的抽成比例在不斷上漲,從15%一路上漲到現在的平均20%多到30%多,甚至更高。有很多司機稱拼車訂單和長途特惠訂單的平臺抽成比例更高,甚至有的平臺抽成比例高達50%。“辛辛苦苦跑一天下來,到手的錢沒多少,也不清楚到底被平臺抽成抽了多少,沒法幹。”司機陳師傅說,抽成不透明,導致司機對平臺缺乏信任。“平臺成了老闆,但是又不籤合同又不給我們交保險,還抽成那麼高,怎麼幹呢?”他說。

司機與平臺只能算是合作或者兼職的形式,但是平臺對司機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很多司機表示,既然是合作關係,那麼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不是應該對等?如果不對等,在高比例抽成、還有一大堆考覈和要求下,雙方是不是應該籤勞動合同?是不是應該給司機相應的權益?

“同時,在高額抽成的情況下,司機的收入比例較少,還要自己負責車輛保險、維修、車損、停車費、交通處罰等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監管只查司機,我們希望也能去查查平臺是不是規範運作,平臺不能只收錢不接受監管啊。”受訪的幾位司機表示。

“只有對平臺、司機都加強監管才行,平臺必須要爲司機的處罰承擔一定的責任,纔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東方證券分析師覃筱鵬向《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

建立平臺完善標準

業界人士結合近年來行業的監管手段、監管方式、監管範疇、以及法規標準建設等方面表達了看法。

“隨着平臺技術不斷迭代,政府監管手段也應該與時俱進,充分利用大數據進行監管。”上海市經信委副主任邵志清向記者表示,除了原先的人工執法處罰、投訴監管之外,政府應該應用新技術,防患於未然,通過數據研判並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有針對性的監管。

監管,應該兼顧司機和平臺兩個方面,而不只是針對其中一方。吉林功承律師事務所主任遲日大認爲,對司機也應該設置准入條件網約車使用的年限,包括司機是否有過不良的違章記錄等,實行清單制。

“限制‘霸王條款’,完善行業反壟斷法規。”湖南汽車行業協會會長李建新表示,首先,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人社部門建立包括網約車司機在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統計制度,爲其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登記、繳費、覈查和待遇領取等提供基礎信息服務。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拓展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等管理要素,賦予平臺企業相應的法律責任,逐步建立“非標準勞動關係”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次,要深化行業監管改革,包括交通部門要科學界定監管部門、平臺、司機、消費者責任,建立以信用機制爲基礎的事先審覈、事中監督、事後追溯的監管鏈條。同時,要強化平臺應盡責任。進一步明確平臺主體責任,細化網約車安全運營標準。

黑龍江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楊震向記者表示,還應該同時建立完善的監管標準和服務規範。

維護司乘各方權益

事實上,行業的健康發展,與公開透明、加強監管息息相關。去年,哈囉、嘀嗒、一喂順風車先後被主管部門約談,一喂順風車、哈囉立即表示整改。而如何平衡平臺、司機、乘客三者的關係,一直在業界引發關注和思考。

此次,交通部在對滴滴的約談中,對平臺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平臺切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可能侵害駕駛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營行爲堅決整改,確保行業安全穩定;二是平臺要科學調整經營策略,依法依規規範自主定價行爲,加強與駕駛員的溝通,廣泛徵求意見,保護駕駛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防“店大欺客”;三是要堅決履行社會責任,關心關愛駕駛員羣體,完善利益分配製度,合理調整抽成比例,保障駕駛員合理收入和身體健康。

即使有了標準和規範,如何有效落實仍然至關重要。李建新表示,標準應該細化,更具可操作性,相關法規還有一些不太明確、不夠完善的地方,應該有一部有機協調相關各方利益的法規。

業內認爲,數據安全也應納入監管之列。“應當給網約車也安裝車內監控,以此保護司乘雙方的合法權益,但如何調取監控數據則需要戴上‘緊箍咒’。”小康集團創始人張興海告訴記者,“如何調取、使用、發佈都應該保護個人合法隱私。建立國家數據儲存庫,對數據進行集中管理,這樣可以有效保護數據運用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隨着自動駕駛技術不斷進步,自動駕駛車輛已經在越來越多城市中投入運營。展望未來,約自動駕駛車也將成爲一種可能。(中國汽車報網 趙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