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監管加碼 明年重點領域反壟斷料掀高潮

反壟斷”成爲2021年經濟工作的關鍵詞之一。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並明確“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法律規範”,“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

近段時間,反壟斷強監管信號密集釋放。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等多部門緊鑼密鼓開會部署,相關配套文件連續出爐。地方上,浙江四川安徽等多地召開省委經濟工作會議並頻頻強調“反壟斷”。專家指出,展望2021年,互聯網、金融、民生重點領域反壟斷監管利劍高懸,與此同時,反壟斷法已列入2021年預安排的重點立法之一,伴隨反壟斷法律制度體系落地,反壟斷也將掀起新一輪高潮

部委地方齊出反壟斷利劍

市場監管總局12月24日公開表示,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爲立案調查。此前不久,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投資收購銀泰商業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股權、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阿里巴巴等三家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回顧2020年,我國反壟斷執法力度持續加大。除了對三個互聯網平臺企業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違法行爲予以頂格行政罰款外,還查處多起有關燃氣、水務、原料藥等與基本民生息息相關的壟斷案件。反壟斷配套文件也在密集出爐。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制定出臺《關於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清華大學法學院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張晨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2021年重點領域反壟斷執法還將進一步強化。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

圍繞強化反壟斷,近期多個部門緊鑼密鼓展開部署。12月24日召開的2021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提出,2021年要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的交通運輸市場。加強運行監測,強化交通運輸領域反壟斷。

同一天,中央網信辦召開全辦幹部大會,提出要着眼提高監管能力,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推動平臺企業依法健康有序發展

12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研究部署明年市場監管系統重點工作,並明確要堅決落實黨中央關於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重大決策,切實提高反壟斷工作能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

近日,各地陸續召開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謀劃2021經濟發展路線圖,“反壟斷”也成爲高頻詞。浙江要求,健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機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增創市場經濟體制機制新優勢。四川指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堅決依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多措並舉化解高風險金融機構、重點企業債務風險。安徽要求,以“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爲突破,落實省委防範化解重大風險“1+9+N”方案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金融科技領域反壟斷成看點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時,特別強調“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在業內看來,金融數據壟斷、“大而不能倒”等問題和風險也愈發凸顯。監管部門近來密集發聲強化反壟斷、促進更公平市場競爭,金融“僞創新”“裸跑”不受監管的時代將終結。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日指出,金融科技行業具有“贏者通吃”的特徵。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數據壟斷優勢,阻礙公平競爭,獲取超額收益。要更多關注大公司是否妨礙新機構進入,是否以非正常的方式收集數據,是否拒絕開放應當公開的信息,是否存在誤導用戶和消費者的行爲等。

光大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王一峰表示,大型科技公司作爲平臺中介,憑藉場景優勢,掌握流量分發,客觀上造成了金融機構在流量導入、客戶管理、風險控制方面對科技巨頭實質性依賴。其風險可能會引起其他領域的連鎖反應,出現“大而不能倒”的局面,形成自然壟斷和“贏者通吃”的局面,可能會引致效率低下並阻礙創新和社會進步。

實際上,圍繞金融領域反壟斷,一系列政策補短板措施加快落地。11月1日正式實施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要求,關聯方之間不得違背公平競爭和反壟斷規則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良性的金融創新應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爲根本目的。近一段時間,我國金融管理部門出臺一系列措施,加大力度整治金融市場亂象和資本無序擴張,加強反壟斷規制,特別是對於以監管套利、無序擴張爲主要形式的“僞創新”,堅決予以整治和取締,有利於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金融業穩健發展。

反壟斷法律制度體系落地在即

在專家看來,2021年反壟斷高潮將至。互聯網、金融、民生等重點領域反壟斷監管將加碼,反壟斷法律制度體系也有望加快落地。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嶽仲明日前介紹,2021年預安排的重點立法工作包括修改反壟斷法等。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還將制定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平臺經濟行業的反壟斷指南》等一批規範線上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張欽昱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規制平臺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平穩發展須以修改完善《反壟斷法》爲前提。爲保障各法律部門之間協調一致,《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法律皆需適時修改,共同治理平臺濫用、限制競爭的行爲,爲更多互聯網企業提供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

張晨穎指出,要不斷提升市場經濟法治化水平,進一步完善在重點、難點領域施行反壟斷法的具體規則,優化反壟斷法律制度體系化,發揮反壟斷法作爲市場經濟基本法的制度功能,爲各類市場主體自由競爭、公平競爭提供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