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

北京單位的一名副處長體驗送外賣,到北大博士後爲寫論文當5個半月外賣員,再到近日某外賣平臺公司代表“近千萬騎手均爲外包員工,與平臺沒有任何勞動關係”的表態,新就業形態下的勞動權益保障話題屢上熱搜。應看到新就業形態的積極作用,並根據實踐抓緊完善勞動權益保障工作

近一段時間,以外賣騎手爲代表的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再次成爲熱議話題。對此,筆者以爲應理性看待,減少情緒化討論和炒作。

首先,應肯定新就業形態的出現對勞動就業權保障的促進作用。新就業形態的出現,爲廣大勞動者提供了數以千萬計的就業崗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就業壓力。勞動就業權是勞動權益的最基本內容,是其他勞動權益實現的前提。如果沒有新就業形態提供的靈活就業崗位,相當一部分勞動者或將失去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

其次,新就業形態增強了對勞動報酬權的保障。在新就業形態中,大部分從業形式採取了按單結算的模式。有時即使消費者沒有支付報酬,平臺也會先行墊付給從業者,從業者免去了工資被拖欠的煩惱。這一進步值得肯定。同時,從工資水平來看,新就業形態的收入水平往往高於從業者所處勞動力市場的平均水平。這也正是新就業形態吸引相關勞動者進入的重要原因

不過,由於發展時間短,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依然有繼續改善的空間。近期人們熱議的外賣騎手交通安全問題與出現工傷後的保險保障問題,分別屬於勞動條件權和勞動救濟權的範圍,都是勞動權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勞動條件權是在具體勞動關係和勞動過程中,勞動者享有獲得適宜勞動條件的權利。休息休假、職業安全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障等都屬於該範疇。由於新就業形態的靈活性,勞動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並且在休息時間可以不受平臺指令影響。同時,網約車、外賣騎手所處的交通環境存在自身傷害和第三者傷害的風險,這也是目前有關部門制定並準備實施網約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險、一些平臺企業組織購買商業保險的原因。在職業培訓權方面,除公共職業技能培訓之外,一些平臺企業爲提升服務質量,也對員工開展了大量培訓。在社會保障權方面,除靈活就業職業傷害險外,勞動者可以以靈活就業者身份參與城鎮居民養老醫療社會保險,但目前仍存在戶籍五險綁定等技術性限制。

勞動救濟權是在上述權利受到侵害時,爲維護實體權利而產生的權利。從目前來看,與企業簽訂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維護其權利,而靈活就業者勞動救濟相對困難。下一步,對於無法建立勞動關係的新業態從業者,需要加快相關制度建設,明確如何救濟其權利。

全社會對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有更高的期待,這需要政府部門、平臺企業、勞動者與消費者等多方共同努力,在實踐中作出進一步探索。

作者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