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結募卻未能成立 今年首現基金"閃電"募集失敗

(原標題:提前結募卻未能成立今年首現基金“閃電”募集失敗)

證券時報記者 李樹超

公告提前結束募集又宣佈發行失敗,實際募集期只有4天——近日,滬上一家基金公司旗下二級債基發佈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成爲今年首隻“閃電”發行失敗的基金。多位行業人士認爲,這一現象可能是機構資金爽約所致。

數據顯示,在今年債基收益低迷且信用債違約衝擊下,全年清盤和發行失敗的債基數量都位居各類型產品之首。

募集4天

宣告發行失敗

12月22日,滬上一家基金公司發佈公告稱,該公司旗下一隻二級債基於2020年9月28日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註冊,並於12月15日開始募集,於12月18日結束募集。因基金未能滿足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備案的條件,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該基金原定募集期限爲2020年12月15日至29日。該基金曾於12月19日發佈公告稱,基金募集期提前至12月18日結束,自12月19日起不再接受認購申請。

然而,12月22日,該基金卻意外公告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是今年首隻僅發行4天就“閃電”宣告募集失敗的基金。從其他募集失敗基金看,絕大多數產品募集期限達到3個月上限,沒有達到成立規模才宣告失敗。

對此,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在年末資金緊張格局下,機構資金爽約等可能是重要的原因。滬上某中小基金公司人士向記者透露,大概率是因爲前期談好的機構資金變卦了,可能與年末資金緊張有關,“這筆資金很有可能找到了收益率更高的去處”。

北京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基金經理也認爲,這隻債基募集失敗可能與目前債市環境有較大關係,債基整體收益率吸引力不足,在募集階段很難有資金申購此類產品。另外,也可能與基金經理投資能力、基金公司品牌等因素有一定關係。

華南一家次新公募高管表示,可能有幾種情況:一是此前談好的認購資金在驗資前沒有到賬,而基金已經公告結束募集;二是擬任基金經理離職,產品不適合繼續成立和運作,就以募集失敗告終;三是今年部分託管行配合基金公司發行了較多債券型基金,在年底資金緊張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可能處於業務收縮階段,造成部分產品的資金沒有及時到位,導致產品募集失敗。

在這位高管看來,基金的註冊、審批都需要佔用監管資源,產品募集最長期限是3個月,而且二級債基這類“固收+”產品近期也受市場青睞,仍可以通過零售渠道發售,若非重大原因,發售幾天就宣告發行失敗是不合適的。

據記者統計,2017年至2018年,也曾有基金募集兩三天就宣告發行失敗的案例,由於當年募集失敗多發,市場對此關注度不高。

年內77只債基

募集失敗或清盤

Wind數據顯示,截至12月23日,今年以來發行失敗基金多達24只,其中,債券型基金有14只,佔比近六成;清盤基金數量達到157只,其中,債券型基金有63只,佔比40.13%,也是各類型產品中最多的。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11個月,在債市調整行情下,債券型基金規模萎縮2151億元,縮水7.8%。

上述北京中型公募基金經理分析,一方面,下半年債券市場處於熊市,短期也難以看到這一趨勢結束的信號,導致對債券型基金的需求降低,募集難度自然加大;另一方面,在存量債券型基金中,部分品種基本都是機構持有,類似於定製化產品,當債券基金缺乏吸引力後,機構資金也會撤出,導致產品的清盤風險加大。

上述滬上中小基金公司人士也表示,今年是債券市場的“小年”,債基收益低迷且債市頻頻爆雷,不少機構在收益壓力下不得不做出贖回舉動,新基金髮行也相對低迷。在持有人佔比限制下,贖回之舉很容易牽一髮而動全身,造成不少債基清盤。

在機構資金需求端,該人士透露,從全行業看,債基的持有人90%以上是機構客戶,而由於受到持有人佔比限制,債基的模式通常是幾家機構拼單。作爲債券型基金的“金主”,機構投資者這類資金對債基收益有一定要求,但對信用風險是極度厭惡的,在債基配置上會選擇低波動、高信用等級的產品,對收益的要求是至少能夠覆蓋資金成本,通常要求年化收益在4%以上。

展望後市,上述滬上中小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短期來看,基本面走強,利率債震盪爲主,警惕年底資金面預期收緊。明年因常規政策迴歸,市場對社融增速下行的預期較一致,警惕信用收縮導致信用違約事件增加。全年判斷還是震盪爲主,需要尋找交易性機會。不過,該人士認爲,債基一直以來都是機構資金配置的重要工具,需求恆在。在經歷債市調整後,或迎來配置機會。

“債券型基金作爲一個大類別來看,依然存在吸引力,只是表現在結構上的差異。以現階段爲例,純債型債基的吸引力不足,優秀的二級債基現階段的機構需求依然會保持在高位。”上述北京中型公募基金經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