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929萬餘元 匯鴻集團原董事長馮全兵一審獲刑11年

(原標題:受賄929萬餘元,匯鴻集團董事長馮全兵一審獲刑11年)

11月24日,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衆消息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馮全兵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馮全兵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馮全兵利用擔任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爲相關單位個人工作調整企業經營項目合作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929萬餘元。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馮全兵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鑑於被告人馮全兵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退出全部贓款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匯鴻國際官網顯示,公司成立於1996年12月,由原江蘇省屬多家專業外貿公司聯合組建而成。2015年12月,匯鴻集團作爲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深化國企改革試點單位,在省屬企業中率先實現整體上市。匯鴻集團整體上市前,主要以貿易業務爲主,投資、房地產爲輔。整體上市後,明確了供應鏈運營、環保產業、投資與金融三大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