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制、限額度 直播打賞迎強監管

11月2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並限制最高打賞金額

限制打賞額度

具體來看,通知要求平臺應對用戶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賞金額進行限制。平臺應對“打賞”設置延時賬期,如主播出現違法行爲,平臺應將“打賞”返還用戶。

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註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覈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

近年來,隨着智能手機和移動支付的普及,由未成年人打賞主播而造成的糾紛頻繁發生。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此類報道達30餘件,涉案金額近億。北京商報記者在今年6月曾報道一起未成年人打賞案件劉先生16歲的兒子在觀看某平臺的直播時,累計給主播打賞了近2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二審恰逢最高法出臺相關文件。今年5月19日,最高法發佈《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明確未成年人“打賞”的返還標準。該案二審辯護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高同武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意見刊發後三天,案件就再度開庭。並在月底就出了結果,調解全額返還158萬元,並給退還一二審訴訟費。”

重點關注青少年

雖然在未成年人打賞方面陸續有相關監管跟進,但主要還是停留在“事後補救”層面。要想從源頭解決打賞爭議,平臺始終肩負“最後一道坎”的直接責任。在瀏覽直播平臺過程中,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不少平臺都設置了“青少年模式”,在此模式下無法進行打賞,觀看時間也受到限制。根據國家網信辦要求,從去年3月到去年年底,有53家網絡直播和視頻平臺上線“青少年模式”。

但實際上,只要輸入密碼,“青少年模式”即可輕易關閉。不管是猜到密碼關閉青少年模式,或是以父母的賬號登錄,對於未成年人來說都不是什麼難事。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發佈的報告直言,直播平臺的“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

對此,通知要求,平臺不得采取鼓勵用戶非理性“打賞”的運營策略。對發現相關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通過傳播低俗內容、有組織炒作、僱傭水軍刷禮物等手段,暗示、誘惑或者鼓勵用戶大額“打賞”,或引誘未成年用戶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的,平臺須對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進行處理,列入關注名單,並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而對於點擊量高、成交量虛高、“打賞”金額大、業務類別容易出問題的直播間,通知明確指出要建立人機結合的重點監看審覈機制,跟蹤節目動態,分析輿情和原因,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導向偏差和問題。

保證實名制

網絡直播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數據顯示,我國視頻直播行業的市場規模已由2015年的64億元增長至2019年的1082億元,同時視頻直播行業的付費用戶規模也在2019年增長到了3610萬人。

然而,各種亂象的出現也影響到行業的正常發展。其中,未成年人花費千元甚至數萬元“鉅額”打賞主播的案例不時出現,成年人因“打賞”而花光積蓄甚至背上債務的情況也並非個例。與此同時,爲了獲得高額“打賞”,部分主播也打起擦邊球,用虛假信息、涉及色情等手段作爲噱頭

廣電總局此次發佈的通知來看,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覈等措施,或許確實能夠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卓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志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通知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實施性的規範性文件,屬於針對某一類問題實施管理和治理的抽象行政行爲。現實中,這種規範性文件,往往是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細化,對於平臺來說具有當然的約束力,現實中因爲通知要求更加細化和更加有針對性,平臺也會更加重視通知具體要求。”

“規範‘打賞’單靠提示信息能夠起到的作用較爲有限,必須以技術手段進行配合。”數字文創產業智庫研究員李傑認爲,藉助技術手段能夠提升監管效率,同時對於失去理性的“打賞”行爲能夠儘快進行遏制。但對於未成年人“打賞”行爲,除了平臺方等的限制外,監護人也需要承擔起相應的職責。而未來若要對“打賞”進行上額限制,如何確定具體數額也需要根據市場進行深入調研,既保證行業能夠良性運行,也保護受衆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