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槓桿、完善制度,DMA等場外衍生品業務迎強監管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李域 深圳報道近期市場中談之色變的DMA(多空收益互換)傳來最新消息。
2月28日晚間,就私募基金DMA業務有關情況,證監會表示,DMA業務平穩降槓桿,有助於市場風險防控,有利於市場的平穩健康運行,“據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數據,春節後開市以來DMA業務規模穩步下降,日均成交量佔全市場成交比例約3%”。
去年以來,DMA即槓桿中性產品大火,其高收益得到很多客戶的青睞,DMA成爲各私募量化基金加槓桿的主力。
但2024年開年即遭遇變盤,微盤股拋壓尤甚,市場上也出現了“多家頭部量化私募DMA鉅虧、產品遭贖回”等傳言。2月28日,市場又傳出與DMA業務收緊的相關消息。
對此,證監會及時迴應市場關切稱,前期,私募基金因策略原因在市場波動過程中出現了部分淨值回撤,證券公司和私募基金等主動加強風險防控,穩步降槓桿、降規模,風險得到了一定程度消化。並表示,下一步,將對DMA等場外衍生品業務繼續強化監管、完善制度,指導行業控制好業務規模和槓桿,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DMA策略遭遇反噬
近兩年,DMA進入大衆投資者視野。
DMA即 Direct Market Access,是指私募管理人通過自身的交易終端,直接連接到交易所進行下單的一種交易模式,通常來說,私募量化機構會將DMA用於市場中性策略(在股票多頭倉位的基礎上,做空股指期貨、指數空頭策略或場外籃子票據等),通過和券商收益互換,形成對衝加槓桿的交易工具。
本質上,DMA是一種收益互換,私募管理人用其產品賬戶與有收益互換資質的交易商簽訂收益互換協議,協議規定管理人需支付固定利率換取掛鉤股票、期貨標的的浮動權益收益。
國海證券分析師李楊表示,在DMA模式下,私募管理人間接地通過交易商爲管理人在其自營賬戶建立的多頭和空頭的子賬戶進行多空交易。
具體操作爲,私募管理人最低繳納25%的保證金(相當於100%名義本金的多頭頭寸,最高可達四倍的槓桿),運用客戶端進行交易下單,場外委託給收益互換的業務系統,並在通過系統校驗後到達交易商自營櫃檯系統,最後由自營臺報價給交易所。
據業內人士介紹,DMA模式出現於2021年底,主要是因《證券公司收益互換業務管理辦法》要求收益互換的掛鉤標的不可以是私募基金、資管計劃等,因此AB款模式收益互換被叫停。
2023年,A股迎來了新一輪小盤行情,疊加對衝成本比較低,中性策略產品收益較好,DMA由於加槓桿也獲得更爲亮眼的業績。據業內人士透露,有相關的量化私募產品取得了年化收益率超100%的好成績。
與此同時,主要是私募管理人自有資金持有的DMA的份額,有部分量化私募開始對合格投資者進行銷售。
但2024年開年即遭遇變盤,微盤股拋壓尤甚。有私募人士認爲,DMA策略的風險點在於策略的4倍槓桿,在市場傳出該策略被限之後,導致“4倍的快樂變成4倍的痛苦”,抱團微盤股的DMA產品遭到踩踏。
降槓桿、降規模
有業內人士指出,量化私募向個人投資者銷售DMA產品,存在着合規風險和投資人適當性風險,量化DMA業務的政策限制也隨之加強。
去年11月初,多家券商收到監管通知,要求嚴控DMA業務規模。彼時消息稱,監管要求管理人每日日終量化DMA業務的口徑,嚴格控制DMA策略業務規模不得超過11月8日的日終規模,也就是說DMA業務將不得新增規模。
據某私募基金負責人介紹,本次主要是控制券商機構與DMA策略相關的業務收益互換總量。只要總量不變,那麼存量可以調配。
具體而言,一是在不同管理人之間調配,二是同一個管理人在不同產品上的DMA額度調配。
2023年2月22日,市場又傳出有私募接到部分券商通知,要求管理人不得新增DMA額度,當前存續交易不受影響。
在業內看來,此次微盤股流動性危機結束後,DMA業務規模已有所下降,監管再次強調DMA不得新增規模,是對槓桿類產品風險的防範。
數據方面也有所體現,據悉,權威部門透露DMA業務在高點時規模約爲2500億至2600億,目前規模約爲1000億至1200億。
國海證券研報認爲,DMA策略本質是多小市值、空大市值及看空波動率。而2023年11月9日,DMA新規限制量化DMA業務新增和場外個股融券,使得小市值資產流動性受損、市值收益倒掛,疊加股指期貨基差擴大,DMA策略被迫平倉等,或將進一步影響小市值股票的流動性,市場風格將轉換至大盤價值。
強化監管、完善制度
2月28日,市場再度傳出兩則與DMA業務收緊的相關消息,一是隻允許自營資金運作,募集的資金逐步清退(合約到期之後不能再續);二是槓桿不能超過1:1。
對此,證監會及時迴應市場關切,表示DMA業務平穩降槓桿,有助於市場風險防控,有利於市場的平穩健康運行。
證監會稱,前期,私募基金因策略原因在市場波動過程中出現了部分淨值回撤,證券公司和私募基金等主動加強風險防控,穩步降槓桿、降規模,風險得到了一定程度消化。
下一步,證監會將對DMA等場外衍生品業務繼續強化監管、完善制度,指導行業控制好業務規模和槓桿,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上述券商金融創新業務部負責人表示,DMA業務是2022年互換新規後行業對AB級業務的升級模式,在境外是很普遍的場外業務模式,過去2年發展迅速,一方面是受到投資者,主要是量化私募基金的歡迎,另一方面各家券商都投入較大資源發展。近期由於市場震盪,出現一些黑天鵝事件,造成DMA業務投資者損失較大。現在,DMA規模不可新增,市場普遍猜測要有新的管理制度出臺,但是監管沒有明確未來具體規則,讓投資者和券商暫時都在猶豫是否要持續投入DMA業務規模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