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銀行65億二級資本債全額減記 因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原標題:史上首次!包商銀行65億二級資本全額減記 因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已經接近尾聲,其二級資本債是否兌付也一直被市場關注。

2020年11月13日,包商銀行以其自身的名義中國貨幣網發佈關於對“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本金予以全額減記及累積應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

公告稱,11月11日該行接到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關於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認定該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關於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中顯示,2019年5月2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在接管期問,經清產覈資,確認你銀行已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生存”。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認定包商銀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要求該行應對已發行的“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 的本金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全額減記, 並妥善做好債券減記的後續工作

包商銀行依據上述規定及《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募集說明書》(該債券簡稱“2015包行二級債”)減記條款的約定, 擬於11月13日(減記執行日)對已發行的65億元“2015包行二級債"本金實施全減記,並對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積應付利息( 總計:5.85億元)不再支付。

包商銀行表示,該行已於11月12日通知中債登,授權其在減記執行日進行債權註銷登記操作。

公開資料顯示,“2015包行二級債”發行於2015年12月25日,規模爲65億元,票面競標利率4.80%。債券爲5+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本期二級資本債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包商銀行存款人和一般債權人之後,股權資本、其他一級資本工具混合資本債券之前。

該期債券設計有減記條款,即在觸發事件發生時,包商銀行有權在無需獲得債券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自觸發事件發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銷地對本期債券以及已發行其他一級資本工具的本金進行全額減記。

近年來,商業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已經成爲一個重要渠道,但因爲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而全額減記,一分不還的這尚屬首例

有市場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按照募集說明書,包商銀行的這65億二級資本債減記沒有問題,因爲條款設置很清楚。加上此前同業負債大額的並未獲得全額兌付,這期資本債減記是大概率事件。只是市場不願意相信的是,減記的觸發條件竟然真的發生了。

有城商行高管認爲,這一減記事件,或將影響中小銀行的資本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