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傳播6千餘集作品 D站創始人溫博特獲刑3年3個月

(原標題:侵權傳播六千餘集作品,D站創始人溫博特獲刑三年三個月)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庭審現場 直播截圖

D站創始人溫博特以侵犯著作權罪獲刑三年三個月。

11月26日,D站相關人員涉嫌侵犯著作權案在上海徐彙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記者從庭審直播中獲悉,2015年6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溫博特(1993年生)以公司名義經營www.dilidili.com等網站(簡稱D站)。期間,被告人溫博特僱傭被告人鄭東傑、被告人林星先後擔任公司在線部主管,負責網站影視作品的播放、下載等技術管理;僱傭被告人黃婷(系溫博特女友)擔任商務部主管,負責網站廣告招商等。

庭審現場 直播截圖

被告人溫博特等人在經營D站期間,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網站向公衆傳播上海童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上海新創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權利單位享有許可使用權的作品共計6000餘集,並通過網站發佈廣告謀利。2020年6月4、5日,公安機關先後將被告人溫博特、鄭東傑、林星、黃婷抓獲,4人到案後對主要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溫博特、鄭東傑、林星、黃婷結夥,以營利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複製發行他人的影視作品,情節特別嚴重,涉嫌侵犯著作權罪。2020年10月10日,公訴機關以侵犯著作權罪對上述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徐彙區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溫博特在本案中系主犯,其餘三人系從犯;四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溫博特未得到被害單位的諒解,不適用緩刑。

最終,徐彙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溫博特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禁止其三年內從事互聯網視頻職業。其餘三名被告人均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