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加陸選秀節目 黃智博利用疫情詐騙 判刑3年3個月

黃智博因在疫情期間,以賣口罩之名行詐騙之實,被法院判處3年3個月有期徒刑。(取自新浪微博@黃智博HUANG)

黃智博去年曾參加2019年優酷《以團之名》真人秀。(取自新浪微博@以團之名)

樂華娛樂前旗下藝人黃智博,涉嫌以「賣口罩」,詐騙衆多被害人,得款28萬多元(人民幣,下同)一案,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今天(3月17日)上午開庭,認爲雖然嫌犯有悔過之意,但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以醫療物資爲由詐騙,因此判處黃智博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不得緩刑。

黃智博在庭審中,對犯行坦承不諱,表示自己在疫情期間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纔會起意詐騙,所得款項「用於消費,願意退贓」;他也辯稱是因爲一時衝動,纔會在取得11萬元匯款之後封鎖被害人,並失聯。其後曾想要退錢,但還來不及執行,就被公安機關逮捕,現在已經知錯,不希望因自己,影響父親身體。

浦東新區法院審理認爲,黃智博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家屬幫助下,全額退贓,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合考量後,依法從輕從寬處罰;嫌犯如果不服,仍可上訴。

1998年出生的黃智博以樂華娛樂簽約練習生身份,參加2019年優酷選秀節目《以團之名》;在此之前,他曾是韓國Big Hit娛樂公司的練習生,並通過了CUBE娛樂公司的面試。參加《以團之名》時,黃智博一直給人寡言少語的印象,因1名之差未能出道。今年疑似繼續參加《少年之名》(《以團之名》2季)錄影,但疫情迫使節目停錄,卻傳出他以賣口罩之名行詐騙之實,樂華娛樂隨即與他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