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川普前競選總幹事「詐騙銀行和政府」 被判47個月徒刑
▲川普前競選總幹事馬納福特(Paul Manafort)。(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前競選團隊主席馬納福特(Paul Manafort)7日下午因詐騙銀行和政府而未繳納烏克蘭政治諮詢收入數百萬美元,加上違反與特別檢察官穆勒(Robert Mueller)達成的認罪協商,被判47個月(近4年)有期徒刑,並判處他必須賠償至少2400萬美元(約新臺幣7億4200萬元)賠償金、5萬美元(約新臺幣155萬元)罰款給美國政府。
現年68歲的曼納福特是華府政壇資深圈內人。他於1949年4月1日出生於康乃狄克州,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律系,曾效力於共和黨前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老布希(George H. W. Bush),以及1996年大選敗給柯林頓(Bill Clinton)的鮑勃杜爾(Bob Dole)。
馬納福特2016年3月開始爲川普競選陣營工作,5個月後就被迫請辭。他的主要任務是扭轉頹勢,設法幫川普爭取共和黨內大老的支持。川普在初選後順利獲得提名,因此曼納福特被認爲是川普勝選的功臣之一。
最新判決指出,馬納福特計劃性隱瞞在烏克蘭擔任政治顧問時賺取的1600萬美元(約新臺幣4.9億元),並逃避繳稅達600萬美元(約新臺幣1.8億元),又向銀行說謊以獲取2000萬美元貸款(約新臺幣6.2億元)。
馬納福特之前與穆勒達成的認罪協商,卻多次對案件提供「不實證詞」,違反轉任重要證人的條件,因此認罪協商確定作廢。檢察官在調查「通俄門」認爲,馬納福特應該被關押19至25年,以及數百萬美元罰款賠償金,加上陪審團去年也判定馬納福特有罪,「馬納福特幾乎沒有表現出悔意。」
但法官認爲量刑嚴苛,與其他案件形成「不合理差異」,因此低於檢方要求僅判刑47個月,但要求曼納福特必須賠償600萬至2500萬美元給美國政府。
起訴書共有31頁,裡頭詳述對曼納福特12項控罪,包括共謀洗錢、爲外國利益遊說、對美國不利等,其中逃稅和欺詐等8項罪名成立,他也被指控未申報擁有國外銀行帳戶,代表烏克蘭向美國政府遊說時,未依規定登記註明是外國政府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