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A車牌二手摩托拍出303萬天價 奇貨可居還是套路滿滿?

(原標題:京A車牌二手摩托拍出303萬天價 奇貨可居還是套路滿滿?)

京報訊(記者 陳琳 應悅 實習生 楊柳)11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輛掛有京A車牌的二手摩托車進行司法網拍,起拍價1.63萬,經過1286次出價,於11月12日以超303萬元成交,引發熱議

網友質疑,目前京A摩托車車牌市場價在27萬元左右,而且想買隨時都有,拍出300多萬元高價,可能是車販子聯手炒作,讓車牌流拍後二次拍賣,再以起拍價競得。

對此,有律師表示,拍賣成功後競買人身份已經轉變爲買受人,必須支付價款,如果違約,不僅沒收保證金,還應承擔賠償損失法律責任

司法拍賣界面顯示,這輛帶牌摩托車以超303萬元成交。網絡截圖

京A車牌摩托能進四環摩友圈備受矚目

阿里拍賣“拍品詳情”顯示,車牌號爲京A83011的比亞喬牌摩托車(帶牌賣),最終成交價爲3031350元,由競買號N2757拍得。

出價記錄顯示,11月11日上午10點零6秒開拍,起拍價爲16310元,3秒鐘突破了2萬元;10點零1分零9秒,拍賣價格突破10萬元;突破20萬元用時1分零6秒。到10點15分16秒,拍賣價格已經突破100萬元。11月12日10點42分45秒顯示,最終以3031350元的價格成交。

該競拍物的保證金爲3200元,起拍價16310元,評估價23300元。加價幅度320元,競價週期爲1天。新京報記者諮詢阿里拍賣線上客服,客服人員確認,“已經成交了,頁面下方有成功確認書。”

從1.6萬元到303萬元,這輛京A車牌的二手摩托車身價翻了百倍不止,而在二手車市場,不帶車牌的同款摩托車,售價僅爲幾萬元。“都是因爲有京A車牌,這輛車才能賣得這麼貴。”一位北京摩友表示。

京A車牌爲什麼這麼搶手?

據悉,北京1985年就停止發放京A摩托車車牌,當時已發放指標在2.5萬個左右。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摩托車分會秘書長李彬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2019年,北京摩托車保有量爲22萬臺,其中有近20萬臺都是京B車牌。

不僅數量少,京A車牌在路權上也有優勢。

根據交管部門規定,“京A”字頭號牌摩托車僅禁止在長安街環路主路等重點道路行駛,不存在大範圍區域限行。而“京B”字頭號牌摩托車禁止在四環路(不含輔路)以內道路全天行駛。

先生是一位摩托車愛好者,他告訴記者,摩友圈中不少人推崇京A車牌,“但不至於炒到300萬元之高。”

車牌號爲京A83011的比亞喬牌摩托車(中)。圖/阿里拍賣網

業內人士:京A車牌市場價27萬元左右

對於303萬元的高價,不少業內二手車經銷商表示懷疑,“是不是價格拍錯了?”

從事二手車經營近二十年的車商張先生說,“京A摩托車車牌確實炒得比較火,但目前市場價也就在27萬元左右,而且想買隨時都有,帶着身份證、北京居住證,過戶費500元。”

張先生2002年開始經營二手車業務,他介紹,京A摩托車牌分黃牌藍牌,兩者的區別在於排量不同,藍A是輕便摩托車,合格證排量在50CC以下,不能載人,如果對排量有要求,只能選擇黃A的。在2002年,一個京A藍色摩托車牌大概售價1.2-1.4萬元,黃A車牌8000-10000元。“那個時候一直賣不上價,因爲市場上可選擇的摩托車太少了,大排量的摩托車不允許進口。”張先生說。

後來隨着各種大品牌摩托車進口放開,黃色京A摩托車牌價格一路飆升。2008年前後,漲到了4-5萬元,2016年超過10萬元,到去年最高漲到20萬,今年初一度突破30萬元,現在又降到了27萬元左右。相比之下,選擇餘地少的藍色京A摩托車牌的價格在15萬元左右。

花鄉二手車市場一位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京A摩托車車牌都是私下交易,現在的市場價確實在27萬元左右。

車販子聯手擡高價格?

不少車商表示,即使拍下京A車牌摩托車,也不能原號牌過戶,“2012年開始,車牌就不能跟着車過戶了,購買者只是獲得了京A摩托車牌指標,需要重新選號。”

對此,記者諮詢北京車管部門,得到了相同的答覆。

有網友猜測,帶牌二手摩托拍到303萬的高價,“全都是套路”。擡高價格的多是車販子,一起聯手搶前幾名,拍到後不付款,虧掉押金。然後法院在這些人中進行二次法拍,大家都不出價,最後以起拍價中籤,將京A牌摩托車收入囊中

對此,阿里拍賣客服表示,“不付款的話,會按悔拍處理,扣除保證金是一方面,法院有可能追究責任。”

根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拍賣公告,拍賣成交後,載明買受人真實身份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將在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公示。買受人應於11月22日17時前將拍賣成交價餘款(扣除保證金後的餘款)繳入法院指定賬戶,競買人以貸款方式取得拍賣標的物的,經貸款銀行審查未批准的,競買人競買成功後須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繳納拍賣餘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買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納拍賣餘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原買受人不得參加重新拍賣。悔拍買受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差價、衝抵本案被執行人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北京市諾恆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林悟江表示,根據拍賣法規定,拍賣成功後競買人的身份已經轉變爲買受人,必須支付價款,履行協議,如果反悔,已經構成違約,不僅應沒收保證金,還應承擔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