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人打撲克"贏"641萬 雲南一落馬書記獲刑14年

(原標題:和商人打撲克“贏”641萬,雲南一落馬縣委書記獲刑14年)

徐會良 資料圖

雲南大理祥雲縣委原書記徐會良貪腐細節經由法院判決書得以公佈。

12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徐會良受賄、濫用職權、貪污一審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一審以受賄、濫用職權、貪污,決定對徐會良執行有期徒刑14年。

被告人徐會良,曾用名徐德良,男,1968年11月3日生,漢族,雲南省洱源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局長,住雲南省大理市。因本案於2019年6月10日被大理州監察委員會留置,2019年9月30日被大理州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9日被逮捕。現羈押於雲南省漾濞縣看守所。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徐會良在擔任雲龍縣縣長、雲龍縣委書記、祥雲縣委書記、大理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企業經營方面爲他人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188.2088萬元、美元1.7萬元。

徐會良在受賄事實部分包括其與商人玩撲克牌以賭博方式收錢。

判決書提到: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會良在擔任祥雲縣委書記、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多次邀約祥雲縣紅土印象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1、大理惠豐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某1、祥雲縣融興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鄒某1、雲龍俊王礦業公司董事長王某1、雲南中天銻業有限公司萬某,在徐會良家、趙某1家等地以撲克牌“三打一”的方式進行賭博。在賭博期間,徐會良所贏賭資當場支付現金給徐會良或由鄒某1負責記賬、歸集所贏賭資後以現金方式交予徐會良,被告人徐會良以賭博方式收受李某1、鄒某1、趙某1等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41萬元。

多名證人“在玩牌過程中都有故意輸錢給徐會良的意思,私下裡都說過徐會良玩牌‘只能吃補藥,不能吃瀉藥’,也就是說徐會良只能贏不能輸”。

判決書還提到徐會良曾用公款購買30根金條,侵吞6根。

其中,2011年,被告人徐會良在擔任祥雲縣委書記期間,安排時任祥雲縣委辦主任李某4用公款購買20克至30克重的金條30根,用於爭取項目資金,並交由李某4保管。2015年春節前,被告人徐會良經餘某1從李某4處拿走4根金條,其中2根金條送予帶隊專家,剩餘2根金條被徐會良侵吞。2015年9月,徐會良調離祥雲縣前,徐會良要求李某4將其保管的剩餘金條交給自己,李某4遂將4根金條經餘某1交給徐會良,後被徐會良侵吞。2019年6月,大理州監察委員會對徐會良採取留置措施後,調查組從徐會良位於大理市及洱源老家中查獲金條6根。經鑑定,6根金條共重140克(20克4根、30克2根),價值人民幣3.61萬元。

另外,徐會良還曾與黑社會犯罪集團進行土地置換,致使國家損失1300多萬。

判決書提到:經查,徐會良在擔任祥雲縣委書記期間,在明知土地存在價差、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下,仍然違反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的規定,違規擅自決策將祥雲縣人民政府所有的30畝國有土地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首犯李某1所有的17.875畝土地進行等價置換,監察機關委託具有相應評估資質的雲南通達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及其評估人員對涉案的上述土地價值進行重新評估,前述機構及評估人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行業規範等要求作出相應評估,其評估結論能客觀反映兩塊土地等價置換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309.6495萬元的事實,該兩份評估報告屬合法有效的評估,應予採信。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徐會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10萬元。

判決書提到: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金銀製品、戒指、香菸、酒、字畫等物品摺合人民幣共計130.734萬元、人民幣527萬元,均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尚未追繳到案的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517.0848萬元、美元1.7萬元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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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落馬18虎:首虎被公訴,5人退休後被查、2人主動投案

今年落馬的“首虎”——福建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被提起公訴。

今年60歲的張志南,仕途一直在家鄉福建省,是地道本土官員, 2005年5月起任福建省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自2008年1月任職福建省副省長,2011年11月躋身省委常委,直至今年4月12日落馬,擔任副省長長達12年。張志南是十九大後福建“首虎”,也是2020年首個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張志南涉嫌鉅額受賄、濫用職權均是其擔任福建省發改委主任、副省長和省委常委、副省長期間所爲,也就是說其受賄長達10多年。

被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財政資金遭受重大損失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號12月4日消息,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志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張志南,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志南利用擔任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銀行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張志南在擔任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財政資金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冠疫情大考關頭敷衍應付、作風漂浮

張志南生於1960年10月,福建龍巖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21歲參加工作後,其仕途始終在福建省內,先後在福建上杭、龍巖、共青團福建省委、三明任職過,是典型的“本土”官員。

2002年5月,張志南來到福建省政府工作,任福建省政府副秘書長,躋身正廳級;3年後調任福建省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

2008年1月,張志南出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並於同年8月兼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1年11月,他躋身福建省委常委,併兼任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時局關注到,張志南此前在福建省政府領導中排名第二,分管負責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科技、財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統計、醫保、數字福建建設等工作。

今年4月12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時隔5個多月,張志南被開除黨籍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經查,張志南喪失“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關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敷衍應付、作風漂浮,搞形式主義;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家人、親屬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家風敗壞,縱容默許家人、親屬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謀利;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錢色交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推進用地審批、獲取資金補助、申請銀行貸款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志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志南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福建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喜歡舞文弄墨,加入作協15年

除了官員這一身份之外,張志南還喜歡舞文弄墨,是一名作家,筆名藍智,2005年他加入中國作家協會,著有長篇小說《農民知己鄧子恢》(合作),隨筆集《那路那人》《就戀這把土》《熱情與理性》等。

張志南曾有不少文章說到了做人與做官。在《人品與“官品”》一文中,他說“一個人做官的時間是有限的,做人則是一輩子的事。領導幹部身在官位一天,就有講究官品,而官品恰恰來自人品。”

在《鐘響磬鳴的英雄史詩——《將軍與故土》讀後》一文中,他說“一切美好的東西,基於的是剔除污垢,於患難之中開出花來,然後枝繁葉茂。”,他表示要學習革命先烈,“堅守着理想和信仰,爲民務實清廉,續寫新的篇章。”

張志南不但寫文章大談清廉,爲官也常常高調反腐。2016年3月23日,張志南帶隊到南平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張志南曾要求各級黨組織着力端正風氣,堅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一年接着一年幹,把作風建設抓到底,要堅決遏制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讓羣衆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

而今,被控受賄10多年,張志南可以說是又一個“兩面貪官”的典型。

今年已落馬18虎,5人退休後被查,兩人主動投案

張志南是“十九大”以來福建省被查的首個“大老虎”,也是今年落馬的第1位省部級高官。

截至12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今年共查處中管幹部18人,其餘17人分別是:

4月19日,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被查;

4月29日,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長張和被查;

5月12日,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胡問鳴被查;

6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任華被查;

6月14日,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鄧恢林被查;

7月13日,海南省政協副主席王勇、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國強被查;

7月29日,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李金早被查 ;

8月18日,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被查;

8月25日,北京市政協副主席李偉被查;

9月6日,青海省副省長文國棟被查;

9月21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被查;

10月2日,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董宏被查;

10月17日,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被查;

10月24日,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被查;

11月1日,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童道馳被查。

察時局梳理髮現,今年已查處的18名中管幹部中,12人在地方任職,4人在中央部委任職,還有2人是央企高管。

值得一說的是,今年落馬“第3虎”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長張和,現年70歲,卸任河北副省長已有近十年時間,是今年落馬的“老虎”中年齡最大的,也是退休時間最長的官員。今年已有5名中管幹部在退休後落馬,其他4人分別是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胡問鳴、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國強、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以及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董宏。

落馬“第13虎”青海省副省長文國棟,是今年首個主動投案的省部級官員,他因青海木裡礦區非法開採事件而落馬。此後,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主動投案,成爲今年唯二的主動投案的“老虎”。察時局梳理髮現,黨的十九大以來,包括文國棟、王立科在內,目前已有6個“老虎”投案自首。其他4個分別爲,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原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餘,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

此外,今年落馬的“第5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任華,是今年目前唯一被查的省部級女官員,也是是十八大以來,被處理的第5個女性省部級幹部。

今年落馬的18只“老虎”中,有4只“老虎”出自政法系統, 分別是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鄧恢林,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 。

目前,已落馬的18虎中,除了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還有兩人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佈了立案審查調查結果。

7月28日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通報稱“張和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選拔任用幹部;貪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等。

11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任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購物、高檔美容等奢靡消費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參加自發成立的校友會;違規放貸並獲取大額回報,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牟利;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土地受讓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文:樑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