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科技監管局:政府有必要對平臺企業徵收數字服務稅

【證監會科技監管局政府有必要對平臺企業徵收數字服務稅】12月16日,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表示,企業可以從大數據分析洞察用戶特徵習慣、需求和偏好,感應市場變化調整競爭策略。第三方平臺企業掌握大量用戶數據,就像掌握了寶貴礦產資源。平臺價值來源於用戶,所以用戶理應享受平臺創造的收益。雖然平臺企業在發展最初階段,會向用戶發放優惠券消費紅包,但更多隻是一種營銷手段。作爲價值創造來源,用戶卻未能真正享受平臺收益。因此,基於上述“用戶創造價值”理念,作爲公衆代表,政府有必要像徵收自然資源稅一樣,對平臺企業徵收數字服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