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積極用好未成年人保護法

(原標題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積極用好未成年人保護法

原標題: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積極用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利器

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孩子們成長得更好,是我們最大的心願。金秋十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迎來重大修訂,揭開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的新篇章。

共青團作爲黨聯繫青年的橋樑和紐帶,肩負着代表與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光榮職責。長期以來,共青團與青聯學聯少先隊等同心協力,廣泛傳遞黨的聲音,協助國家機關制定、完善和實施法律法規,聯動社會組織共建社會支持體系有力促進廣大青少年成長髮展。

一、共青團與未成年人保護立法的深厚淵源

未成年人法律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依據,是預防和打擊侵害未成年人行爲的最有力武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深入推進全面法治國進程中,我國未成年人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特別是今年未保法的再次修訂,有力彰顯了國家法治進步和人權保障水平的提升。共青團是青少年成長髮展的代言人,在未成年人立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孕育、推動第一部青少年專門法律的誕生。改革開放初期,百廢待興、百業待舉,整治十年動亂帶來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被提上重要日程。1979年8月,黨中央轉發中央宣傳部、共青團中央等8部門《關於提請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報告》,提出不能就事論事、孤立地對待青少年犯罪問題,要把對青少年的教育培養當作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關係民族興衰的大事來抓,要在黨的領導下,把宣傳、教育、共青團等各方面力量統一組織起來。1980年3月,共青團中央在全國人大法制委指導下召開“青少年保護法座談會”,牽頭成立青少年保護法起草小組。

1985年10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通知》,明確提出抓緊制定保護青少年的有關法律,切實保障青少年合法權益。此後,上海在全國率先出臺地方青少年保護條例。1987年12月1日,共青團中央向黨中央提交《關於建議制定青少年法律的報告》。1988年1月5日中央辦公廳批覆:“經中央辦公廳商人大法工委和中政委,同意由團中央根據中央1985年的指示商有關部門起草青少年保護法律。”

此後,團中央會同國家教委等部門,組織專家歷經11稿,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1991年9月,該法在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可以說,未保法的誕生,帶有鮮明的共青團印記。

——見證、參與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和完善。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發展,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發生很大變化。中國於1992年成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簽約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融入世界發展進程。同時,社會實踐的發展需要未保法更具可操作性。2003年,共青團中央根據法律實施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送了《關於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報告》並很快得到迴應,修法工作納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2004年,共青團中央受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託,承擔了未保法修訂的前期調研和起草工作,歷時近2年,前後11次易稿。2007年6月1日,第一次修訂後的未保法正式實施。

2012年以來,共青團中央先後圍繞“社會教育與青少年全面發展”“健全青少年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強法律保護,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和“淨化網絡和新媒體環境,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等主題開展調研,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溝通意見、凝聚共識,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在全國“兩會”上發出集中呼籲。2012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決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着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未成年人保護更加受到全社會關注,法律修訂再次提上日程。在這一輪修訂工作中,共青團積極擔當作爲,隨立法機關開展論證調研,代表未成年人建言獻策,協助完善修訂草案。2019年10月、2020年7月,在全國人大先後兩次就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青團中央積極發動青少年關注法律修訂,僅一審稿徵集的建議就達4.9萬條,未成年人所提意見建議佔一半。同時,依託“青少年立法與政策論證會”平臺,多次組織專家學者就相關草案進行討論,並就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強化網絡保護、明確法律責任等向立法機關提出多項建議。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廣受關注的未保法於今年10月17日完成第二次修訂,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推動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邁入新時期,也爲共青團維護青少年權益提供了更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立足職責主動作爲,合力構建未成年人保護屏障

自未保法頒佈以來,各級團組織立足自身職責,在推動法律實施方面作出了積極努力。

——積極開展協商代言工作。2008年以來,全團持續開展“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圍繞涉及青少年成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意見建議。10多年來,各級團組織舉辦活動3.5萬餘場次,聯繫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41.8萬人次,提出建議、提案、議案8.9萬餘件,推動出臺衆多涉及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領、促進身心健康的政策措施,推動解決未成年人監護、侵害等一系列突出問題。

——關愛弱勢未成年人羣體。由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發起實施的希望工程,截至2019年,累計爲617.02萬名家庭困難孩子帶去黨和社會各界的溫暖關懷,有力地保障了貧困兒童的受教育權。各級團組織廣泛開展“童心港灣”“七彩假期”常態化關愛項目,實施防溺水、防性侵、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自護教育,有效彌補了留守兒童監護不足問題。志願助殘“陽光行動”中,237萬餘名青年志願者與310萬名殘疾青少年結對開展服務。

——加強重點領域未成年人保護。針對網絡沉迷、網絡侵害等問題,在2017年第四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共青團中央、全國青聯、聯合國兒基會主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論壇”,呼籲世界攜手、社會共治。2018年起,會同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定期發佈未成年人網絡使用研究報告。受中央網信辦委託,起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並推動未保法修訂中增設“網絡保護”專章。針對學生欺凌事件,共青團配合教育部門持續發力,2016、2017年聯合下發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推動學生欺凌預防處置機制納入未保法,學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提起公訴案件由2017年的5926件下降至2019年的2914件。推動執法機關堅決打擊性侵、虐待兒童等犯罪行爲,從刑法修正案(九)把虐待罪主體從家庭成員擴大到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看護照料責任的人,到修訂後的未保法增加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查詢和禁止制度,強化學校和幼兒園預防職責,共青團參與、見證了我國未成年人法治保護的進步歷程。

——依法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個案。2016年3月,12355青少年服務檯接到在校學生陷入校園貸款糾紛的求助持續增多,引起共青團中央高度關注。在安排律師進行線上答覆的同時,積極協調當地團組織和12355專家團隊,先後介入河北、江西、四川、天津、湖南相關個案,爲當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在此基礎上,推動職能部門加強專項整治,有效遏制了“校園貸”亂象蔓延。目前,全國269個12355青少年服務檯和6個區域中心,4324個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民政部門、文化執法部門的“青少年維權崗”,爲未成年人權益個案轉介、處置提供了堅強支撐。

——構建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支持體系。2018年,共青團中央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署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合作協議,由共青團培育、扶持青少年社工服務機構,協助檢察機關組建合適的成年人隊伍、開展訴前社會調查、建設未成年人觀護基地,促進專業化辦案和社會化服務有機銜接,成爲共青團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和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有效載體。同年,團中央和民政部合作,推進12355青少年服務檯承接未成年人保護專線工作,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爲對象,打造融“監測預防、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轉介、幫扶干預、督察追責”爲一體的工作平臺,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三、合力推動實施新未保法,奮力開創未成年人保護新局面

從動議青少年保護立法到持續完善法律體系,40年春華秋實,鐫刻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發展的歷史進程。這次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從72條擴展到132條,致力於從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和司法方面提供全方位保護,明確未成年人保護協調職責由政府部門承擔或各省份根據實際確定,與時俱進又符合實際,初步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符合時代特點的未成年人法律保護體系,彰顯了黨中央推動青少年事業發展的決心,體現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爲未成年人保護提供支撐的強大底氣和自信。

新修訂的未保法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人民團體等共同的責任,共青團和青聯、學聯、少先隊等,應當協助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這是黨和國家以法律授權的形式,對共青團承擔未成年人保護職責的再次明確,蘊含着對共青團在新時代勇挑重擔、發揮作用、再立新功的殷切期許。

風正好揚帆。根植青少年之中的共青團和青聯、學聯、少先隊組織,將不負黨的重託和法律賦予的使命,爲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不懈奮鬥!

——廣泛開展新未保法宣傳教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法治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共青團將充分發揮羣團組織優勢,積極參與青少年普法工作,幫助青少年認識到新未保法與自身成長密不可分,是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在增長法律知識、樹立法治信仰的同時,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思想認同、情感認同。指導各級團組織順應時代發展趨勢,緊扣青少年身心特點,創新開展網絡普法宣傳,舉辦網絡課堂、網上競賽等活動,不斷提升青少年法治素養。及時瞭解和研判青少年發展狀況,監督新未保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代表青少年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深化青少年權益服務陣地建設,重點做好對困境青少年的關愛幫扶,讓廣大青少年感受到黨和國家的精心呵護,切實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忠誠履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新未保法爲共青團協助政府和司法機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據(第十條),也爲整合社會資源、動員社會力量,積極開展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和服務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第四十二條第二款)。根據“總則”部分的立法精神,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保護等方面相關的工作,共青團都可以根據職能提供支持與協助。比如,支持各級政府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配合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組織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第八十二條);支持各級政府發展職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接受職業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並組織社會力量提供相關服務(第八十五條);支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通全國統一的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並積極參與建設未成年人保護服務平臺、服務熱線、服務站點,提供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諮詢、幫助(第九十七條);完善社會化維權體系,支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第一百零六條);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指導社會組織參與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會矯正等工作(第一百一十六條)。各級團組織將認真貫徹法律規定,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切實履職盡責、發揮作用。

——推動拓寬青少年立法視野。青年發展直接關係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是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經過多年努力,在教育、科技、體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多個領域的法律法規中,針對青年發展制定了促進、扶持或保障條款。黨和政府在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等重大戰略,制定公民思想道德建設、教育文化、就業創業、衛生健康等專項規劃時,也圍繞青年發展提出政策措施。2017年4月,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關心、指導下,黨中央、國務院制定《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明確提出“黨管青年”原則和“青年優先發展”理念,這是新中國第一部全面促進青年發展的國家專項規劃。爲推進規劃實施,黨中央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省市縣各級建立黨委政府領導的青年工作聯席會議;共青團中央牽頭建立規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積極推動青年發展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分領域開展青年發展專題研究和政策評估,中國特色青年發展制度體系正在逐步形成。共青團將把貫徹新未保法與推動實施青年發展規劃緊密結合起來,將權益工作對象從未成年人爲主擴大到全體青少年,工作重點放在維護青少年發展權益,力爭讓法律修訂的福利惠及更大的青少年羣體。

未成年人保護重在堅持、貴在創新。堅持,是要以持之以恆的韌勁,一任一任接續努力;創新,是要有未雨綢繆的眼光,跟上改革步伐因時而變。新未保法爲新時代共青團維護青少年權益注入了強大動力,吹響了“改革再出發”的集結號,必將助力共青團通過權益維護加強對青少年的吸引凝聚、教育引導,爲黨的青年羣衆工作和少年兒童事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原題爲《積極用好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