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注重提升認罪認罰案件質效

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劉碩)記者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已於近日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提出十個方面28條貫徹落實意見,將在全國檢察機關推進落實,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更高質量、更好效果適用。

經過兩年持續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達到較高水平,取得了較好效果。統計顯示,2019年1月至今年10月,法院審結的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中,量刑建議採納率達到89.52%。其中,今年以來量刑建議採納率達到93.47%。但與此同時,也存在個別案件質效不高的問題

最高檢此次提出的貫徹落實意見強調,要着力依法能用盡用、提升案件質效以及保障當事人權益等十個方面下功夫

在具體意見中,最高檢提出,各級檢察機關既要依法適用、應用盡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又要更加註重提升案件質效,不能片面追求適用率;認罪認罰是“可以依法從寬處理”,不是“一味從寬、一律從寬”,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等重罪案件,應當依法從嚴懲治,即使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也要慎重把握從寬。

最高檢要求,要加強對自願性合法性審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時獲得有效法律幫助,依法保障被害方權益;嚴禁使用暴力、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方法迫使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要注意甄別真誠認罪悔罪與虛假認罪認罰;在聽取意見時做到每案必聽意見、凡聽必記錄、聽後有反饋,避免辦案人員一錘定音”和“我說了算”,積極探索控辯協商同步錄音錄像制度。

意見中還包括,加強量刑研判,逐步提高認罪認罰案件相對不起訴適用率,完善認罪認罰後不起訴處理與行政處罰、民事訴訟程序的銜接機制;加大對不捕不訴案件、重大敏感複雜案件量刑建議把關力度細化認罪認罰案件全流程規程,加大常態巡查督查評查力度,防止徇私枉法、權錢交易權權交易;加強業務培訓崗位練兵,加強案例指導宣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