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家/3招讓夾層融資加速上路

臺灣銀行家7月號封面。(圖/金融研訓院提供)

撰文彭勝本

中小企業普遍受制於資本額規模較小、欠缺合格抵押品,導致籌資相對不易問題難解,依據財務學的融資缺口(Financing Gap)論說,在進行中小企業授信放貸業務審覈時,核貸者普遍面臨以下問題,導致授信審查偏向保守,此二者爲「不對稱資訊」(Asymmetric information)及「代理人問題」(Agency problems)。

首先,「不對稱資訊」論說指出,金融機構放貸面臨申貸企業所提供財務報表未具備足夠透明度問題,一旦資金放貸後,對於企業所從事的專案難以進行追蹤,且無從分辨個別投資專案風險的差異性高低。「代理人問題」論說指出,公司經理人爲求公司短期性營利的快速成長,或追求經理人自身績效表現,將熱中於進行高風險性專案,導致企業財務槓桿度高。

做爲放貸審覈者,爲解決上述「不對稱資訊」及「代理人問題」的產生,可採行以下財務工具的安排加以降低問題發生機率

1.以增提抵押品的方式降低可能貸款損失;2.將資產信用風險以公開交易方式,以鎖住信用風險;3.透過機制安排設計,讓股權投資人可以監督企業營運投資者透過參與公司經營,掌控專案的風險性。

如何協助中小型企業解決籌資不易問題、順利進行營運計劃,爲主事的各國管理輔導單位長期以來所努力的方向。在國際上推行已久的夾層融資(mezzanine finance)架構則是相當值得加以參考的可行性財務工具。

夾層融資3大特性

特性1.屬於次順位貸款(Subordinated loan)等級,放貸利率會高於優質貸款(seniorloan),放貸本金通常在到期日才需償付。

特性2.在財務條約中,經由發行特別權證(equity warrant)的財務安排下,將允許放貸的銀行可以雙方事前商議的較低議定價格,取得公司股權。

特性3.銀行將可分享放貸企業未來營運成長、股價增漲的資本溢值,分享企業的利潤。夾層融資專案計劃一般在非公開性資本市場中運作,透過尋求有意願專業投資人加以進行交易,投資人通常爲保險機構、退休基金管理機構、專業投信券商、高資產個人投資者及家族企業等機構投資者,注資者採取普通合夥人的方式持有股權。專案的計劃期間維持在5至10年之久,原出資投資人在計劃期間中,可尋求另一交易對方私下股權交易轉讓,由後承接人繼任原債權後,持有至到期日。計劃在議定期間到期日後,專案進行清算,專案資金將全數返回分配給所有原參與出資投資者。

夾層融資vs.股權籌資

相對於股權籌資方式,夾層融資的優勢在於以下幾項:1.夾層融資方案與股權籌資相較,前者由於主要採取私募方式籌資,投資者人數相對少且較集中,經營控制權可掌控。2.夾層融資方案屬於貸款性質,相較股權投資風險高波動度,具有可預期的放貸收益性。3.夾層融資方案資金成本較低

精彩全文,詳見《臺灣銀行家2016年7月號》。※ 本文由財團法人臺灣金融研訓院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