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免學費?.

傅延文

本文想表達的是兩個問題,一個是十二年國教臺灣有需要嗎?另一個是,即便十二年國教,那有必要全面學費嗎?

壹、十二年國教,臺灣有需要?

國小、國中階段應已教導身爲一個國民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學生是否要再續念高中職,應有自我選擇的權利。有些人國中唸完後,不想再被關在教室裡,而有意從事學徒,學習一技之長,直接踏入社會。這有何不可?難道唸完高中職後在人品學識上就真的有比較『高尚』?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況且日後有的是迴流教育還是可以回到學校繼續進修。所以十二年國教,似乎沒有這麼的必要。除非技職教育能夠做得很紮實,否則十二年國教, 只是換湯不換藥,還更進一步的加重國庫負擔。

學校教育準備好了?

先不論十二年國教的理念是什麼,問問從最基礎的國中小教育,品德教育有做好嗎?教學品質有提升嗎?在品德教育上,很多老師都還抱持着自以爲是的價值觀,甚至從根本上就有歧視,在教導學生時,只有一味的指責和情緒。在學科方面,也難以讓學生提起學習興趣,有的學生會補習班學習,對於學校教育不屑一顧。有的學生乾脆自我放棄,在學習上難有成就感,只好往其它方向尋求認同,只怕誤入歧途。結果學校還是隻有把問題任其延後到下一個階段去,交給大學、社會、矯正機關去處理了。

那麼家庭教育?

當然,學生在學校的時間也就只有那八、九小時,其餘的時間都不在學校的掌控中,只能仰賴家庭教育的功能。而我們可以從一般生活環境中觀察到,許多家長的本身就是個不及格的公民,例如道路標識着行人禁止穿越,照樣穿越;禁止吸菸,照樣在孩子面前吸菸,同時也讓孩子們吸二手菸;寫着禁止隨處丟棄垃圾,吃完東西照樣往地上丟;所有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依然騎着腳踏車機車我行我素逆向行駛;還有許許多多的像是隨地吐痰、賭博、施暴、言語暴力等缺乏公德心與尊重他人的行爲,以至於孩子有樣學樣,帶到學校去。

臺灣人的公民素養一直是個問題,政府法律制定也常常有疑義地方,不是立法漏洞、要不就是矛盾或是罰責不相當,且公權力執行不足甚至是不公平,導致公民素養一直難以提升。

例如:噪音車越來越多,但政府拿不出辦法。酒醉駕車與公共危險案件量逐年上升,刑罰依然不痛不養。政府規定汽車、機車在道路上不得講電話等類似設備,除非是停在熄火停在路邊,其目的是要用路人專心於道路狀況,但若是看書或是看廣告傳單以及聽隨身聽呢?是否也應該要有相同的規範,否則增訂本文規定顯然理由不夠充份

交通法規規範了汽車、機車,那麼也是在道路行駛的自行車電動車,是否也應當適用所有的交通規則。否則,哪有自行車可以逆向、隨意遵守號誌,電動車可以不用駕照、安全帽的道理?

此外,還有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就現行通說而言,『使用竊盜』不成罪,但法律具有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使用竊盜』仍應有相對應的處罰,否則,誰都可以說,只是『借來用用』,但個人權益仍然受到侵害,此風不可長。因此,另立刑罰相對較輕的條文是一比較適當的方式 。

質言之,對於成人而言,應先從法律規範開始,進而配合學校教育,大人與小孩一同養成良好的公民素質。品德教育做得好,學識教育沒煩惱。因爲,品德好,人就會有積極向上的心,自然而然就會學習,所習得的知識,也會用在正當的地方,如此一來,臺灣還能不強盛、不團結嗎?

貳、高中職全面免學費?

政府既然認爲未來所有國民都應具備高中以上的學歷,那麼也意含着,不會讓任何一位學生因爲經濟問題而無法升學,因此,全面免學費顯然是十二年國教最大的課題之一。不然,國庫要如何支應如此龐大的支出?

筆者認爲,如果政府執意讓高中職免學費,以符教育正義,那麼應當先取消對於公立大學的學費補助。由於高等教育的對象是已接近成年人的大學生及研究生,接受高等教育是自我投資,應由學生自行負擔,國家不宜補助學費,而且國家補助的結果,是造成公私大學在競爭上的不平等,反成爲臺灣高等教育發展的阻力。對於公立大學的學費補助是不必要的。

換言之,就義務教育而言,政府全面補助學費,是有其符合教育正義的意涵,因爲政府有義務讓所有國民都能接受相當的教育。至於非義務教育的大學、研究所,應由學生自行負擔,政府則是站在激勵者的角色,獎勵優秀的學生、學校及學者,而不是全面補助公立大學學費,否則這對於其他私校學生或納稅人而言,又何其公平?

總言之,十二年國教對於國家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賭注,其耗費不貲,筆者所言,就如同螞蟻聲音般的渺小,只是希望政府在任何一件政策時,都能顧慮到其他國人的感受和公平性,考慮周詳,切勿濫開支票,而恣意的往錯誤、浪費資源的方向前進。

●作者傅延文,碩,航空業,曾任中正大學哲學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執行秘書。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