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混改?專家:要改機制 改成市場化機制

(原標題:如何深化混改?專家:要改機制,改成市場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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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曉丹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未來三年進一步落實國有企業改革1+N政策體系頂層設計具體的施工圖混合組織改革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重點之一。”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會長、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會長宋志平中央企業第八屆混改工作暨第六屆投資研討會上表示。

10月29日,由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主辦,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市場服務專業分會北京九匯華納企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承辦的“中央企業第八屆混改工作暨第六屆投資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宋志平表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重要內容之一,混改應該“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宋志平曾同時擔任中國建材集團、中國醫藥集團兩家央企董事長,中國建材和國藥集團兩家央企均進世界五百強

中國建材和國藥的混改都採用了宜控則控的方式,宋志平表示,央企作爲平臺來整合和重組民營企業,而且讓民營企業留下股份,並不是簡單的收購。

“我當時說我有三盤‘牛肉’,第一盤就是價格公允;第二盤股權合作共享,過去100%持股,大家打亂仗、虧損,現在持股30%,但是市場整合好了,30%可以賺更多的錢;第三盤是留心留人,成爲骨幹團隊,這些都組織起來。” 宋志平解釋,什麼叫宜控則控,不是爲控而控,而是爲了一個戰略、目標,爲了整合市場,也爲了在整個資本鏈上可以互利共贏。

自從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以22號文(2015年印發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22號文”)爲核心,已逐步建立了國企改革“1+N”政策體系。2020年9月27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及國資委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強調,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是未來三年落實“1+N”政策體系和頂層設計的具體施工圖。

“這次的三年行動方案中講到了國有企業的發展,要在整個行業產業鏈供應鏈的過程中,要發揮引領作用,國企和民企之間不是簡單的競爭關係,而是一個帶動和引領的關係。”宋志平認爲,國企對民企的發展負有責任,前幾年民營企業遇到了高槓杆、高抵押等問題,絕大部分通過地方國有企業、央企套混改幫民企度過這個危機,這不是國進民退,這就是優勢互補,這就是發揮各自的優勢,取長補短。

宋志平強調,混改還是要在改字上下功夫,要改機制,改成市場化機制,三項制度改革是不夠的,還要推進員工持股,這次三年行動裡提出了超額利率分工權和跟投計劃,這些都是非常好的,改革的初衷是讓企業有活力,有活力纔有競爭力,這是混合真正的出發點

2019年中國產權交易行業交易額達到14.56萬億元,再創新高;2012-2019年,行業累計交易額達到52.88萬億元,在產權轉讓方面,2019年行業完成企業國有企業產權轉讓交易額6069億元,產權交易市場已經成爲共同發展的重要操作平臺。2016-2019年,產權交易市場完成國有企業混改項目4351宗,交易額8110億元,民營企業混改項目232宗,交易額275億元。

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黨委書記秘書長夏忠仁表示,產權交易資本市場在服務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服務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助力國有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培育企業上市,優化要素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出重要作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劉現偉表示,混改,混是形式,改是目的。

劉現偉認爲混改有三個痛點:不願改,擔心國有資產流失質疑重視混資本,忽視改機制;不敢改,集團對混改且視同全資企業管理,沿用印文件、層層審批等監管方式,未形成根據持股比例;不會改,怎麼進行深化混改,戰略投資者怎麼選擇,如何發揮戰略投資者的積極作用,如何推動三項制度改革,需要加強政策指導和經驗宣貫

劉現偉認爲,混改的進一步深化應該根據不同情況,分類分層改革,非公資本、集體資本、外資公平參與,同時健全治理機制,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嚴格規範操作流程和審批程序,健全國有資產定價機制,切實加強管理,依法合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