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姐妹爲父追兇25年!被告當庭翻供,曾潛逃雲浮娶妻生子

(原標題湖南姐妹爲父追兇25年!被告當庭翻供,曾潛逃雲浮娶妻生子)

備受關注的“湖南慈利姐妹爲父追兇25年”案,於11月17日在張家界市中院開庭南都記者當事人張氏姐妹的代理律師處獲悉,檢方對潛逃至廣東多年的被告人張某攀,以故意殺人罪提起無期徒刑的處罰,後者當庭翻供,否認其故意殺人。該場庭審持續一天,法官最終宣佈擇日宣判

父親遇害時,張阿麗剛滿11歲,張玲麗年僅9歲。受訪者供圖

案發起因於一場農田引水灌溉。據張家界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經查明,1994年7月2日早上,被告人張某樊的父親張某卓受害人張國恆因引水灌溉問題發生爭執,張某樊擔心其父親打不贏遂返回家中殺豬刀,後張某樊與受害人張國恆在扭打過程中,張某樊用殺豬刀朝張國恆亂捅亂刺。經鑑定,張國恆系他人用單刃銳器多次刺擊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當天,張某樊逃至湖南寧鄉,後被其姐姐張元春接至廣州,並陸續爲其住宿、找工作、落戶等提供幫助。

案發後,受害人張國恆的兩個女兒張阿麗、張玲麗尚未成年,兩人後來輟學打工,期間堅持爲父追兇,輾轉廣東、新疆江西等多地尋找犯罪嫌疑人“下落”。

2019年8月,該案被曝光後,犯罪嫌疑人張某樊於同年9月20日被廣東民警抓獲,此時其已以“張鑫”的身份在廣東雲浮新興生活多年,期間於2008年娶妻生子。其姐姐張元春隨後也被公安傳喚到案。

對於張某樊落網具體經過,張玲麗告訴南都記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屬一直知其下落卻包庇,警方通過對張某樊的姐姐張元春的銀行交易、出現記錄分析發現異常,最終將嫌疑人抓獲歸案。

張玲麗告訴南都記者,在刑事案件之外,家人對張某樊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要求其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合計93萬。原告及訴訟代理人認爲,張某樊及其家人,20多年來沒有對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也沒有任何的悔罪態度,不接受被告人的道歉。

11月17日,張家界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樊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張元春涉嫌窩藏罪原告方張氏姐妹的代理律師付健告訴南都記者,庭審當天上午主要對案件的基本事實進行法庭調查,相關證據進行質證。下午庭審焦點圍繞被告人應以哪種罪名,進行定罪量刑。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張某樊構成故意殺人罪,量刑建議爲無期徒刑的處罰。

南都記者獲悉,在庭審時,張某樊當庭翻供,辯解稱自己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只承認過失殺人。公訴機關在庭審中,根據張某樊對案件翻供的態度,最終向合議庭做出了無期徒刑的量刑建議。法院合議庭經評議,最終宣佈擇日宣判。

採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