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被捕兩週年,華爲:堅信她是清白的 支持其尋求自由

(原標題:華爲孟晚舟事件發聲:堅信孟晚舟清白,將繼續支持其尋求正義和自由)

每經記者 王晶 每經編輯 樑梟

今日(12月1日),時值華爲CFO孟晚舟被捕兩週年,華爲加拿大公司在社交媒體對孟晚舟事件發聲:“華爲仍然堅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並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也會得出同樣的結論。鑑於此,華爲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正義和自由。”

此前一天,即11月30日,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同孟晚舟通電話表達親切慰問。叢培武表示:“你被加拿大方面錯誤拘押已有兩年,我們對此十分掛念。我要強調,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和企業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將繼續敦促加方認真對待中方的嚴正立場和關切,糾正錯誤作法,儘快作出將你釋放的正確決定,並確保你平安回到中國。”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因美國政府提出的引渡令被捕。

當地時間11月27日,孟晚舟引渡案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結束了又一輪連續5天的開庭聆訊。庭上出現了證人執法人員獲取孟晚舟手機序列號過程細節等前後說法矛盾或相互證詞不一的情況。對此,辯方律師質疑加拿大皇家騎警意圖修改證據,以掩飾皇家騎警向美方非法分享信息之事,而皇家騎警則予以否認。

據悉,孟晚舟引渡聽證會定於2021年4月結束,不過上訴可能會使該案再拖上數年。

【評論】賈島:孟晚舟案,加拿大別一錯再錯

來源:環球時報

孟晚舟被加拿大無理拘押已滿兩年,中國人民高度關注,期待晚舟早日“歸航”。近來加國內越來越多有識之士也公開要求釋放孟晚舟,其中既有議員、前部長、前外交官,也有法官、律師,正義和理智的呼聲不斷增強。我們不妨數數加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犯下的過錯:

第一,逃避問題、百般推脫。加方一直辯稱,逮捕孟晚舟是應美方要求履行雙邊引渡條約義務,沒有政治意圖。加領導人還聲稱絕不後悔逮捕孟晚舟。但越來越多事實表明孟案的政治屬性。美國總統特朗普早就親口承認,如果有助於與中國達成貿易協定,他會出面干預此事。美國前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博爾頓也說,特朗普想拿孟晚舟作爲貿易談判籌碼。

美方慣於利用盟友體系對別國公民和實體祭出“長臂管轄”大棒,孟案也不例外。據瞭解,美方曾向更多同美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提出逮捕並引渡孟晚舟,但那些國家並沒照辦。加政府應該反思,爲什麼只有加方接下這個燙手山芋?明眼人都看得出,美是在利用加方服務自身政治議程,而加政府心甘情願爲美幹髒活”,是以本國人民利益爲代價滿足美國內反華勢力的一己私利。

第二,裝聾作啞、欲蓋彌彰。近日,數名參與逮捕孟晚舟的加皇家騎警、邊境服務局官員在法院出庭做證。結果不僅相關警員的證詞相互矛盾,涉嫌將孟晚舟電子設備密碼非法提供給美聯邦調查局的加退休警官還乾脆拒絕出庭做證。加警方甚至通過加邊境服務局非法獲取孟晚舟住宅安保系統的密碼。種種疑點表明,加執法機構逮捕孟晚舟的行動本身就存在嚴重瑕疵和程序濫用,嚴重侵犯孟的合法權益。

對此,加政府不僅沒有秉持公平正義,告知民衆事件全貌,反而竭力掩蓋真相。加法院去年12月裁決同意披露更多涉案證據信息,但加政府和檢方卻遮遮掩掩,對數十份文件塗黑處理。今年10月,加司法部又以涉及所謂保密特權爲由,拒絕向孟晚舟律師提供加美政府間相關電子郵件等關鍵文件。加方一貫標榜堅持所謂“法治”原則,但在孟案上一再拒絕公佈更多真相。若非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何必此地無銀三百兩?

第三,誤導輿論、甩鍋推責。加政客到處叫嚷中國“任意拘押”加公民康明凱、邁克爾,搞所謂“脅迫外交”。實際上,中國司法機關早就公開發布有關加公民個案偵辦、起訴等詳細情況。事實很清楚,二人因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而被依法逮捕、起訴並進行審理。這與孟晚舟事件性質完全不同。中國政府依法處理危害本國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這完全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合情合理,無可指摘。反倒是加方在孟案上的所作所爲,纔是真正任意拘押中國公民。加政客至今不敢直面中加關係遭遇困難的根源,這是典型的混淆視聽和雙重標準

孟晚舟在異國他鄉已度過700多個日夜。中加關係也因此陷入長期低谷。我們再次呼籲加政府認真反思錯誤,拿出政治勇氣和決斷,儘快釋放孟晚舟,搬掉這一影響中加關係的障礙。加方不應幻想,美國政府更替將給孟案解決帶來新的遐想空間。如加方不糾正犯下的錯誤,14億中國人民將永遠記下這筆賬。(作者是國際問題觀察員)

加總理稱“絕不後悔”逮捕孟晚舟 趙立堅亮明立場鏗鏘回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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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加皇家騎警證人證詞矛盾 辯方律師質疑撒謊

中新社多倫多11月28日電 (記者 餘瑞冬)孟晚舟引渡案於當地時間11月27日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結束了又一輪連續5天的開庭聆訊。證人在庭上對執法人員獲取孟晚舟手機序列號的過程細節等,出現了前後說法矛盾或相互證詞不一的情況。

來自加拿大皇家騎警並曾參與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孟晚舟行動的3名證人此番出庭,接受控辯雙方交叉詢問。

當地時間5月27日,華爲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走出其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居所,赴法院出庭聽取裁決。

關於手機序列號

加皇家騎警一名主管格拉夫(Janice Vander Graaf)曾在去年10月的宣誓證詞中承認,自己曾在筆記中記錄,皇家騎警警員達利瓦(Gurvinder Dhaliwal)在拘捕行動之後向她彙報稱,孟晚舟手機的序列號經由警官Ben Chang之手傳給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格拉夫對此有所擔憂,並查看了達利瓦與Ben Chang之間的郵件。而達利瓦在之前提供的證言中卻稱並不記得有此事,也不相信任何皇家騎警成員非法向美方提供過證據。

格拉夫此番在庭上一度聲言,自己並不記得記下該條筆記的原由以及達利瓦彙報的內容。但在辯方律師追問下,她稱自己又回想起來了,並稱自己並未追問序列號被交予美方之事,因爲這並非其責任,達利瓦分享手機序列號之舉是否獲得法官授權也與她無關。

手機序列號即移動設備的識別碼。掌握它便意味着可通過技術手段獲取孟晚舟電子設備中的通話記錄、內存資料、雲端信息等各類內容。

辯方律師質疑格拉夫撒謊,意圖修改證據,以掩飾皇家騎警向美方非法分享信息之事。格拉夫予以否認。

關於手機密碼

格拉夫在庭上承認,皇家騎警不應從加邊境服務局人員手裡獲取孟晚舟的手機密碼。但當孟晚舟辯護律師詢問這一獲取行爲是否屬於錯誤時,她一度語塞,最後回答“不知道”。

達利瓦在庭上稱,記有手機密碼的紙條由邊境服務局官員柯克蘭(Scott Kirkland)交來。但柯克蘭早前出庭時卻稱,手機與密碼是由皇家騎警警員一併取走。

關於行動流程和安全

達利瓦在庭上稱,自己在拘捕行動前並未閱讀過逮捕令以及司法部律師提供的行動指引。作爲其上級的格拉夫也稱,自己在制訂行動計劃前也沒有看過逮捕令。

至於執法人員行動時並未遵照逮捕令“立即逮捕”的要求,而是將孟扣押約3小時進行盤查,格拉夫辯稱,皇家騎警並不關注邊境服務局的入境檢查流程需時多久。即便入境檢查需要兩天,則兩天後執行逮捕也屬“立即逮捕”。她亦承認,執法人員當天行動時立即識別出孟晚舟,隨即扣留其手機並馬上裝入屏蔽信號的“法拉第袋”,卻未當即逮捕孟,亦未告知其應享有的憲章權利。

皇家騎警警員隆迪(Ross Lundie)在庭上表示,自己不認爲逮捕孟的過程存在安全顧慮。如果逮捕行動可能威脅到公衆或警員安全,逮捕行動才應在飛機上進行。達利瓦也表示,制訂拘捕計劃時並無任何安全問題的擔憂。但早前皇家騎警警官溫斯頓·葉(Winston Yep)出庭時稱,未登機逮捕是出於安全原因考量,因爲孟可能攜帶刀具,或有保鏢等。

自10月下旬起,來自加皇家騎警和邊境服務局的多名證人先後出庭,就加執法部門在拘捕孟晚舟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濫用的問題接受控辯雙方交叉詢問。

法庭計劃於12月7日繼續下一輪開庭,進行後續證人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