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兩岸營商環境將影響兩岸未來(王冠璽)

中國國務院公佈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於2020年初開始實施,直接影響市場主體興衰,生產要素聚散,發展動力強弱。圖爲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逐步發展爲中國最大的跨區域水果電商樞紐之一。(中新社

中國國務院公佈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於2020年初開始實施。營商環境是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其優劣直接影響市場主體興衰,生產要素聚散,發展動力強弱。當前中國營商環境距離發達國家水平仍有差距,必須在「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優化營商環境上有更大進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核心宗旨在以下幾點:

一、市場準入和推出更容易: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持續放寬市場準入與推出等措施。二、稅費成本更低:全國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確實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三、小微企業融資更容易:明確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不得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四、辦事更便捷: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明確國家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並大力精簡已有行政許可。五、競爭更公平: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平等享受國家支持政策。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公平對待內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積極促進外商投資。

中央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根據世界銀行最新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顯示,中國營商環境已由2018年的全球第78位,2019年全球第46位,躍升爲2020年的第31位。

中國營商環境雖然在短時間內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仍有許多具體執行面問題亟需解決。大陸智庫研究員聶洋就建議,應當建立全國統一的營商環境大數據平臺,整合政府與企業信息,將項目進行全流程管理,建立督導督辦機制和考覈激勵機制,從而達到優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良好效果筆者認爲這是非常好的倡議,並應在此基礎上根據產業別與投資地區進行細部分類。由於臺商臺企在商業身分上具有境外與外資等元素,基於國家統一與兩岸產業鏈加固需要,有必要將臺商臺企作爲專門一類,進行專門的數據建立,建立全國統一的臺商臺企營商環境大數據平臺。

一般來說,當前臺商臺企面臨的營商環境問題有以下兩點:

第一、試錯配對成本過高

臺商臺企由於產業不同,各地方(政府)需求不同,多數臺商臺企並不瞭解各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資政策。有關招商政策信息過於分散、重複、滯後與碎片化。相對的,各地方(政府)對於哪些臺商臺企是當地發展所需,也十分不瞭解,通常只能依靠網上公佈資訊,或是舉行招商宣傳會議,坐等臺商臺企上門。各地方(政府)與臺商臺企彼此之間的「試錯配對」成本過高。

第二、招商而不營商

有些地方(政府)招商宣傳力度十足,但營商配套趕不上。臺商臺企有經驗者裹足不前;無經驗者,陷入自行打通營商環節,疲於奔命的情況。典型現象就是地方政府承諾的獎勵配套資金不到位,或是延遲很長時間才分期到位,甚或是提出一些招商時故意不披露的條件,將獎勵配套資金大打折扣。此外,除了少數幾個營商環境較好的省市外,臺商臺企經常會遇到「上面招商引資熱火朝天,下面巋然不動喝茶聊天」的情況。凡此種種,皆源於信息不對稱,無用功太多,考覈激勵嚴重不足,缺乏第三方評估機制所致。

爲了解決上述問題,筆者建議中央可以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臺商臺企營商環境大數據平臺,整合各地方政府與企業信息,並且對進入申請程序的項目,進行全流程管理,各地方政府與產業均可各自或聯合招商,並且展示自己的營商環境水平(例如:開辦企業所需流程、時間,爭端解決效率等等)。如此一方面節省多方成本,提高配對成功機率,並能降低腐敗與種種無用功成本。

相對而言,進入申請流程的臺商臺企,也要在法律法規的要求下,誠實披露基本信息,包括運營項目,技術能力,專業資質,人力規劃,信貸狀況等等。

在此全國統一的大數據平臺裡,還應當設置方便查閱的法規案例庫;類似全球頂級企業的客服人員,分類,分區回答臺商臺企的各種問題;甚至可以申請孵化企業創業的人員,幫助有需要的臺商臺企,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可生產或可營運狀態。於此,各地方政府也將自動形成競爭機制。市場會說話,誰好誰壞,一目瞭然。

最後筆者要提醒的是,「營商環境」的概念,可寬可窄。有見地者均已看出,兩岸的產業鏈不但不能脫鉤,反而必須想盡辦法的加固、擴大。尤其是在西方國家對中國的產業發展形成合圍之勢時,兩岸的產業鏈,將是中國大陸保證外循環不斷的一個關鍵環節。若是鳥瞰全局,筆者則必須指出,兩岸「營商環境」的好壞,品質,將決定兩岸關係發展的走向。改善「商業」營商環境或許不那麼難,但是真正需要勇氣,需要決心,需要智慧的是,中央願意主動改善兩岸的「統一」營商環境。既然「統一」從來不需要主張臺獨的個人或政黨同意,那麼中央又何必糾纏與自限於等待那一羣本來就不必等待的人或政黨表態支持?事實上,只要方法對了,執行準確,「統一」進程完全可以單方啓動,單方掌握,不必指責是因爲誰不配合,導致統一受阻。

言及「統一」,其所涉及的面向就不單純是「商業」而已,而是包括了生活的各個層面,而其最終指向並非意識形態,而是「平等」二字。試問,當前臺胞在大陸是否得以享受平等的政治權利?在體制內有無平等晉升機會?中央能在20年前就起用「在法律身分上仍是香港人的史美倫」擔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大刀闊斧的參與,甚至是某程度主導中國的制度改革與建設臺灣人才濟濟,20年後,大陸用了哪一位臺灣人直接參與國家重大建設?能夠讓臺灣人有一種在大陸我也是主人翁的感覺?而不再是一直處在等着被領導施恩惠,想辦法賺點錢就算了的角色定位

換言之,兩岸的「商業」營商環境應當改革,兩岸的「統一」營商環境更需要完善。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建立在偉大的勇氣與思想解放上;最壞的時候,其實也是最好的時候。兩岸營商環境如何,將決定兩岸關係的未來。

(作者爲法學教授)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