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大轉型:“不該管的”放權市場

30年,從“先發展、後規範”,到統一監管,中國資本市場監管體系從萌芽走向成熟。

30年,從“重發展、輕監管”,到迴歸監管本位;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監管理念和方式不斷變革、轉型

30年,從不斷完善制度規則,到構建立體化追責體系,強化“零容忍”要求,敬畏法治的理念進一步紮根

“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成爲當前資本市場監管制度改革發展的關鍵詞。未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將“零容忍”上升新高度、強化科技監管,將有力推動構建一個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完善體系 提升監管效能

30年來,完善高效協同的統一監管體系、探索監管轉型新思路、對違法違規行爲出重拳重典,資本市場監管效能不斷提升。

方面,從無到有,監管體系逐步完善。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監會成立,資本市場開始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框架,全國性市場由此形成並初步發展。自1998年集中統一監管體制建立以來,爲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證券期貨監管體制逐步完善。2004年,證監會改變跨區域監管體制,實行按行政區域監管局。同時,開始加強監管局監管職責,實施“屬地監管、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轄區監管責任制,並初步建立了與地方政府協作的綜合監管體系。

另一方面,簡政放權,監管效能不斷提升。具體來看,大幅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方面,今年9月公佈的相關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證監會已取消15項證券基金經營機構類行政許可事項,減幅達50%;提升產品註冊效率方面,監管部門明確對誠信及合規風控水平較高、中長期投資業績突出的基金管理人申報的常規公募基金產品實施快速註冊;提高審批備案效率方面,清理52%的行政許可證明文件,許可證明文件從132項減少至63項,最大限度減輕監管對象負擔。

與此同時,強化監管執法,監管威懾力不斷提升。30年來,證監會不斷加強稽查執法基礎性工作,嚴格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集中力量查辦了“瓊民源”“銀廣夏”“中科創業”“德隆”“康得新”等一批大案要案,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

建制度補短板 持續推進監管轉型

業內人士認爲,資本市場監管不僅要符合註冊制改革新要求,也亟需彌補違法違規成本低等短板。因此,必須全面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九字方針,持續深化監管轉型。

監管部門正抓緊推進自身改革,突出表現在構建以信息披露爲中心的監管制度,探索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提升稽查處罰效能。

“註冊制下的信息披露應以投資者需求爲導向,貫穿上市審覈、發行承銷以及上市後監管全過程。”招商證券副總裁吳光焰說,在上市審覈環節,細化落實發行人、中介機構市場主體關於信息披露的法定責任,加大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在發行承銷環節,主要強化網下報價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在上市後的監管過程中,優化信息披露制度。

專家稱,註冊制改革要求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定位,更加明確行政與市場的邊界,特別是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資本市場制度規則體系,把“不該管的”放權於市場,把“該管的”管住管好。

“在優化放管結合和改進服務上持續加力。這是市場化法治化改革的應有之義,也是激發市場活力、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治本之策。只要是市場約束比較有效的領域,就要堅決放權給市場。”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強調,將以貫徹新證券法爲契機,全面清理優化配套規章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陽光審批、透明審批”,加大各類“口袋政策”和隱性門檻清理力度;寓監管於服務之中,急企業之所急,想投資者之所想,讓資本市場監管更受歡迎、更暖人心。

全面“深改” 營造良好生態

業內人士認爲,“十四五”期間,在“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要求下,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資本市場制度規則體系、將“零容忍”上升到新高度、強化科技監管將成爲證券期貨監管改革的重點

在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資本市場制度規則體系方面,監管部門明確強調,牢牢把握服務實體經濟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根本宗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堅持整體設計、突出重點、問題導向原則,聚焦解決體制機制性障礙

在監管制度方面,構建有利於註冊制實施的監管體系。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轉變監管理念,優化涉及全市場各環節、涵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管機制。加快監管職能轉變,提高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能力,強化中介機構的全流程監管,加大違法違規懲戒。同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推行權責清單制度。

此外,科技監管也是監管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監管部門明確表示,推進監管科技基礎能力建設,加快構建新型監管模式。加強對證券期貨行業科技的監管,推動提升行業科技發展水平。積極探索區塊鏈等創新金融科技的應用。證監會科技監管負責人日前透露,證監會將加強監管引導,繼續推進中央監管數據建設、區域性股權市場區塊鏈登記託管基礎設施建設試點、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等金融科技重點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持續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凝聚監管合力也是監管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11月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專家指出,中央層面審議通過專門文件,對打擊證券違法活動予以統籌解決,無疑將極大提高政策執行力,提升監管威懾力,強化監管合力。

“一方面,證券犯罪刑事追責有待加強;另一方面,司法機關針對證券案件的專門化機制安排有待完善。此外,隨着中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不斷推進,境內外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程度加深,內外雙向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需求在數量和複雜程度上都有顯著提升,而跨境監管合作機制還需要優化,法律的域外適用制度也比較薄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