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又現峰谷電價倒掛

10月20日至22日,山東開展最新一期現貨市場調電試運行,結果顯示原本應是峰段時期的上午,現貨電價卻跌至低谷;而原本應是谷段時期的晚間,現貨電價卻出現了高峰價格倒掛現象突出。

峰谷電價也稱“分時電價”,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應用於工商業用戶,按高峰用電、低谷用電、平段用電分別計費,以刺激和鼓勵用戶主動改變消費行爲,達到削峰填谷的目的。

不止山東,甘肅試點地區也出現了類似“症狀”。爲何會出現這種現象?癥結何在?

谷電價倒掛多次出現

據瞭解,山東電價峰段爲8:30―11:30、16:00―21:00,此時電價較高;電價谷段爲23:00―7:00,電價較低;其餘時段平價時段,電價處於兩者之間。但最近試運行結果顯示,山東現貨市場電價最高峰出現在7:00左右,該時段則屬於電價谷段。因此,出現了谷段用電企業不得不面對電價峰值局面

據瞭解, 這種現象在山東並非首次出現,去年山東現貨市場試運行中也出現了電價倒掛。爲何該反常現象在山東再次發生?

中嘉能集團首席交易張驥表示:“由於白天光伏大發,導致現貨市場的價格高低時段與峰谷目錄電價趨勢相反。截至9月底,山東光伏發電裝機1952.7萬千瓦,居全國第一,新能源裝機佔全省總裝機近1/3。國內其他光伏裝機較多的區域也出現了類似現象,現貨市場則讓這一問題充分暴露了出來。”

現行峰谷電價已經“落伍

張驥指出,光伏發電只是造成價格倒掛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是目前的峰谷目錄電價已多年未作調整,不能反映和引導電力系統供需變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也表示:“現貨市場使價格更加準確地反映實際成本,而事前設置的峰谷段劃分和定價並不能反映實際的成本波動。該給高價時給低價,該給低價的時候給高價,這對系統安全和經濟效率都是不利的。”

上述業內人士指出,用戶側現行峰谷電價時段是按照負荷曲線劃分的,而價格是由供需曲決定的,兩個時段在可再生能源出現後又出現了新變化。“換言之,現行峰谷電價是‘統購統銷’背景下設計的,只考慮了用戶移峰填谷,並未動態考慮供需變化。過去負荷曲線有較強週期性,但現在系統內不可控的新能源裝機越來越多,原來所謂峰谷已經發生變化,傳統峰谷定價或朝不利於系統運行的方向激勵用戶。市場形成的信號將受人爲信號的指引,這樣豈不是本末倒置?”

峰谷電價機制亟需完善

如何破局?上述業內人士表示,應儘快按照市場時段及價格水平劃分峰谷時段及目錄電價。“我國電力現貨市場處於初級階段,高峰和低谷電價差距較小,國外峰谷電價差額遠高於我國。”

但據瞭解,有的地方的峰谷電價價差還在進一步縮小。以江蘇爲例,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於去年5月發佈的《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自去年7月1日起,江蘇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平均降低4.15分。同時,一般工商業峰谷電價價差又進一步縮小,差價跌破0.8元,最高0.7954元。

國家發改委於2018年發佈了《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明確支持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擴大銷售側峰谷電價執行範圍,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但目前仍沒有省市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針對谷電價格上漲、用戶參與市場積極性不高的問題,一位長期從事電價研究的專家認爲:“短期內,用戶可能面臨入場漲價的局面,但用戶不會大舉退出。因爲如果在全部市場化以後再入場,那麼用戶可能連怎麼交易都不知道。而且市場規則將逐步完善,‘聰明’的用戶會尋找專業的售電公司一起適應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