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提出堅持“以收定補、新老劃段有序建設、平穩發展”,進一步完善生物質發電建設運行管理合理安排今年中央新增生物質發電補貼資金,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方案》,項目申報補貼須符合4個條件:一是項目須納入生物質發電國家、省級專項規劃。二是項目須爲今年1月20日(含)以後全部機組併網的當年新增項目。三是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等要求,配套建設高效治污設施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在城市已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四是申報情況必須屬實,不能出現弄虛作假、違規摻燒等情況,並提交信用承諾書

值得注意的是,爲營造生物質發電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申報補貼項目的合法利益,防止項目運行中出現摻燒化石燃料、騙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爲,最大限度保證補貼資金合理使用,《方案》引入信用承諾制度,申報單位需承諾項目不存在弄虛作假情況,建設運行合法合規。違背承諾的,自願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同時,承諾信息、踐諾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進行歸集應用。

《方案》明確,一方面要不斷拓展生物質能利用渠道,堅持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宜電則電,鼓勵加快生物質能在非電領域應用,提升項目經濟性產品附加值,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另一方面,鼓勵金融機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收、儲、運、處理”環節予以支持和補償。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區、市)探索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試點,逐步形成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營模式。(記者 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