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佈3起偵破命案積案典型案例

人民網北京12月9日電 (朱紫陽公安部12月9日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命案積案攻堅專項行動的主要情況並公佈3起典型案例

1、福建三明公安機關成功破獲“1995.7.6”將樂縣博物館殺人案

1995年7月6日,福建省三明市將樂縣博物館發生一起兇殺案,在館內值班的副館長廖國華爲保護國家文物,與入館盜竊的歹徒英勇搏鬥,身中31刀壯烈犧牲,館藏文物、標本無一受損。廖國華副館長的英勇事蹟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先後被追認爲“全國文物安全衛士”“革命烈士”“全省見義勇爲先進分子”。

案發後,公安機關反覆勘查現場全面提取固定痕跡物證,深入開展偵查調查。但由於此案發生在深夜,沒有目擊證人,按照當時的技術水平沒有檢驗出有價值的線索案件一直未能偵破。此後25年裡,三明市和將樂縣公安局數任局長都將偵破此案當作任內重點工作,始終沒有放棄,隨着科技手段的發展,先後多次對痕跡物證進行重新檢驗比對,一直努力尋求突破。當年參與案件偵辦的民警,有的已經調整了工作崗位,有的已經退休,但大家心裡都放不下這起案件。

2020年公安部部署開展命案積案攻堅行動以來,三明市、將樂縣兩級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和福建省公安廳的部署要求,在全面梳理本地命案積案的同時,再次將本案列爲重中之重,組織專家力量全力開展物證檢驗等各項偵查工作。參戰民警充分運用最新技術手段,克服了案發時間長達25年、檢材存在一定降解等不利因素,通過反覆多次檢驗、不斷調整方案,成功檢驗出新的DNA信息。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立即組織多地公安機關全面開展排查,於2020年6月4日成功鎖定並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至此,這起25年前的案件得以成功偵破。一代代辦案民警的傳承接力,最終告慰了烈士的英靈

2、浙江寧波公安機關成功破獲“2001.3.28”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

2001年3月28日,浙江省寧波市三溪水庫內發現一具男屍。經調查,受害人魯某系杭州市一名出租車司機,2001年3月25日,魯某駕駛一輛桑塔納轎車離家,三天後其屍體在三溪浦水庫被人發現,隨身攜帶的手機、現金等財物被劫,魯某駕駛的桑塔納轎車也不知去向。

案件發生後,寧波公安機關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杭州、寧波兩地的有關線索進行全面調查,但由於當時技術條件限制,案件一直沒有突破。2002年9月25日,專案組民警在寧波找到了受害人魯某的桑塔納轎車。經調查,2001年3月底,一男子以4萬元的價格將該車典當出售,但人員身份和車輛資料均系僞造,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全國命案積案攻堅行動中,寧波市公安機關充分運用最新科技手段,對當時現場提取的痕跡物證進行重新比對,通過大量艱苦細緻的排查比對工作,成功比中犯罪嫌疑人林某,並於2020年7月9日將其成功抓獲歸案。經審訊,林某如實供述了19年前夥同馬某張某兩人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的犯罪事實。目前,此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逮捕,當案件破獲的消息傳來,受害人親屬失聲痛哭,感謝公安機關爲受害人懲兇昭雪。

3、江蘇南京公安機關成功破獲“1992.3.24”南京醫學院強姦殺人案

1992年3月24日,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原南京醫學院發生一起殘忍殺害在校女學生的案件。案件發生後,江蘇南京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抽調全市數百名警力成立專案組,連續開展大規模調查排查,但受當年技術條件的限制,一直未能取得突破。多年來,受害人的母親每年3月24日都會向公安機關詢問案件偵破進展,這起案件成爲南京市公安局幾代刑偵人心中的牽掛。

江蘇省、南京市公安機關歷任領導始終高度重視此案偵破工作,多輪次組織開展專案攻堅。儘快偵破“3.24”案件,給受害人親屬一個交代,始終是南京公安機關上下共同的心願和努力追求的目標。

2020年以來,南京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大對此案的攻堅力度,成立“3.24”案件偵破工作專班,明確“案件不破、人員不撤”的要求,全力投入到新一輪的案件偵破工作中。專案組多次召集歷屆專案組老同志參加案情研究會,回顧梳理當時偵查經過,並對當年120多本案卷逐一梳理分析。先後派出辦案民警分赴10餘個省份,行程近2萬公里,對案件線索深入開展調查。

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礎上,2020年2月19日,案件偵破取得重大進展。專案組在徐州警方配合下,運用最新技術手段初步查明瞭犯罪嫌疑人線索。2月23日凌晨,專案組檢驗發現南京市玄武區麻某鋼的DNA數據與現場物證完全一致,確認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麻某鋼對28年前在原南京醫學院強姦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麻某鋼已被一審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