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增一位女性部領導 爲“老公安”

(原標題:公安部新增一位女性部領導,爲“老公安”)

公安部新增一位女性部領導。

9月3日下午,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公安部官網“領導信息”一欄中新增一人,馮延出任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此前,馮延擔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

前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劉釗已經於今年7月出任公安部部長。今年6月以來,公安部部領導3人離任,2人履新。

“老公安”

公安部官網顯示,馮延,漢族,1962年4月生,甘肅榆中人,198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蘭州大學歷史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歷史學學士學位。

馮延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是“老公安”。她曾在甘肅、河南公安系統工作。2015年,馮延開始擔任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局長,該局是公安部承擔幹部人事、教育訓練、民警撫卹優待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2019年7月18日,《海南日報》報道,海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賜貴在海口會見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馮延一行。雙方就選優配強省公安廳班子和加強公安人才隊伍建設、社會管理、打擊犯罪、重大活動安保等深入交換意見,圍繞服務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有力安全保障達成了廣泛共識。

該報道顯示,馮延履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一職。

之後,馮延多次以“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訓練局局長”身份出席活動。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官網顯示,2019年10月29日下午,她以該身份前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調研

此外,今年8月26日,習近平向中國人民警察隊伍授旗並致訓詞後,馮延以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訓練局黨委書記、局長身份接受人民公安報採訪。

任職歷經甘肅、河南省

馮延早年曾在甘肅省公安廳任職。公開報道顯示,2010年1月,時任甘肅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馮延前往張掖、金昌等地慰問消防支隊官兵,並與基層一線官兵進行座談,贈送慰問金。

2010年8月12日,舟曲公安局110巡警大隊副教導員馮青林在蘭州參加“風雨同舟——情繫舟曲大型賑災義演”,甘肅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馮延代表廳黨委前去看望馮青林。當年8月,甘肅舟曲發生特大泥石流。馮青林在災難中失去女兒,妻子也受傷住院,安置好妻子後他一直堅守在救災一線。

馮延在河南警察學院考察調研

此外,馮延也曾在河南省公安廳工作。河南警察學院官網顯示,2014年9月10日下午,正值教師節,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政治部主任馮延等一行到學院龍子湖校區考察調研,看望慰問師生員工,聽取學院建設發展情況彙報,並與教師代表交流座談。

2015年9月,河南省政府官網顯示,免去馮延的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職務。之後她北上公安部任職。

公安部6月以來部領導5人變動

今年7月10日,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任命劉釗爲公安部副部長。劉釗此前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劉釗,1963年12月生,陝西扶風人。他長期在公安部任職,歷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秩序管理處副處長,公路巡警指導處處長,車輛管理處處長,總工程師,副局長、局長。2018年8月,劉釗出任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總警監警銜。

今年6月以來,公安部部領導多人職務調整。3人去職,2人履新。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孟慶豐,公安部黨委委員、反恐專員劉躍進離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聶福如調往國安部出任政治部主任。劉釗、馮延履新。

馮延履新後,公安部部領導目前9人。包括

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

黨委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王小洪

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公安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孫新陽

黨委委員、副部長杜航偉、許甘露、劉釗、林銳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馮延

黨委委員、部長助理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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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查處19名公安 牽出背後赫赫有名"四大家族"

7月以來,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不斷推進。風暴所至,多省市至少數十名官員落馬。

黑龍江哈爾濱市呼蘭區是試點之一。8月2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官方微信發佈消息,稱堅決清除隊伍中的害羣之馬,從嚴查處19名違紀違法公安民警

非法持槍、當保護傘、涉黃賭毒

通報顯示,19名害羣之馬均被開除黨籍或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其中有7名爲處級幹部,10多名爲哈爾濱公安局下屬分局派出所所長看守所民警,交警支隊民警和治安大隊民警。

他們分別是原哈爾濱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崔義,治安支隊支隊長修永財,刑偵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李浴非,副處級領導幹部劉永軍,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張培福,道外分局嵩山路派出所所長範立東香坊分局治安大隊民警,調研員於志強等。

他們涉及的犯罪類型也是多種多樣。比如崔義、李浴非、劉永軍、張培福等都涉及了受賄罪。而治安支隊支隊長修永財涉及投資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生活紀律

派出所所長範立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治安民警於志成立以其爲首的惡勢力團伙,不僅組織賣淫,還採取威脅、恐嚇、辱罵、毆打等手段搶劫、敲詐勒索;

派出所副所長魏鑫涉嫌開設賭場罪,民警楊文忠涉嫌濫用職權罪,民警何亞財涉嫌尋釁滋事罪;監管支隊第一看守所民警,二級警長劉冬吸毒。看守所民警鮑培明醉酒駕車,犯危險駕駛罪。

其中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下屬的幾位派出所所長、副所長,治安大隊大隊長,以及看守所民警也在被查之列。此前哈爾濱呼蘭區出現了橫行一時的涉黑“四大家族”。

通報中稱,哈爾濱市公安局將持續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對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做到動真碰硬,有案必查,決不姑息”。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東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表示,當地公安部門這次清理,“具有多視角、多類型的特徵”。

魏昌東表示,上述人員犯罪類型多種多樣,有涉嫌受賄的,有開賭場當保護傘的,有吸毒的有敲詐勒索的,同時還有醉酒駕車的。但都沒有姑息,體現了對違紀違法“零容忍”的態度。

爲何是哈爾濱及呼蘭區?

上述19名落馬警察,涉及交警、看守所、派出所,刑偵、治安等多個系統多個機構,且被查之人多爲所在系統一把手。

另據微信公衆號“平安哈爾濱”消息,8月2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隊伍教育整頓警示教育大會,集中通報28名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會議指,發生在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涉及面廣、性質惡劣、危害極大。“堅持刀刃向內、問題導向、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堅決打好這場正本清源、正風肅紀的攻堅戰”。

當地公安系統的問題,遠不止此。

2019年6月,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進駐黑龍江省督導。不到一個月內,10多名官員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相繼被查。

隱藏在上述落馬官員大傘下的,就是呼蘭區赫赫有名的“四大家族”。他們分別是以於文波爲首的於家,以楊光、楊宏和楊榮等爲首的楊家,以王志江爲首的王家,以及以董俊珍爲首的董家。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的題爲《還老百姓一片朗朗乾坤——黑龍江嚴查哈爾濱呼蘭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的文章提到,這些“涉黑涉惡勢力存續時間長,影響大,各種關係盤根錯節;涉案公職人員多,所涉問題有的時間跨度達十七八年之久;涉案部門多,涉及呼蘭區國土、住建、稅務、城管、環保等多個部門;涉案領域多,如楊、於兩家都涉及供熱、住建、環保、房地產等領域”。

2019年7月8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銳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任銳忱長期在黑龍江公安系統任職,2017年1月任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主管當地政法系統。相關“雙開”通報提到,任銳忱“爲政不廉,爲官不清,大肆賣官鬻爵”,“嚴重污染當地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

再之前,哈爾濱公安系統出現過塌方式腐敗。2018年6月,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了122名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爲“瘋狂大貨車”充當“保護傘”的案件。這122位公職人員中,出自公安系統的就有108人,其中交警達100人之多。

“一個蘋果爛了,那摘除就可以。如果多個蘋果爛了,那一定與生態環境密切相關。”治理腐敗也是一樣,“對於成規模的腐敗就要系統性清理,用生態的方法去治理”魏昌東曾說。

目前政法系統整頓試點工作已經全面鋪開。全國範圍內,政法系統整頓共確定5個市本級及4個縣(市、區)的有關政法單位,2所監獄作爲試點單位。其中,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及呼蘭區在列。

在被確定爲整頓試點地區後,7月20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部署會議,印發了《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教育整頓試點工作方案》。

會議提到,“要毫不手軟清除害羣之馬,突出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爲公安隊伍刮骨療毒”,“動真碰硬、見人見事,出重拳清理門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21日,此前已就任黑龍江副省長的李毅成爲新任黑龍江省公安廳廳長。他到省公安廳工作第一天,調研第一站就是到哈爾濱市公安局,深入瞭解基層派出所工作和隊伍教育整頓情況。

此外,8月初,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曾到吉林和黑龍江調研。在調研期間,他要求“在教育整頓中,要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作爲重點”,“堅決清除害羣之馬、整治頑瘴痼疾”,“強化督促指導,注重典型引路”,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據平安哈爾濱消息,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中,哈爾濱市公安局堅持刀刃向內,嚴字當頭,堅決清除隊伍中的害羣之馬,從嚴查處了19名違紀違法公安民警。

1、崔義,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正處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非法收受幹警賄賂,涉嫌受賄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2、修永財,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正處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投資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違反生活紀律,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3、李浴非,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正處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徇私枉法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4、劉永軍,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副處級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行賄罪數額較大,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5、張培福,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副處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行賄罪,數額較大,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6、範立東,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嵩山路派出所所長,副處級。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涉嫌濫用職權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7、於志強,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治安大隊民警,調研員。於志強爲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洗浴場所組織賣淫,採取威脅、恐嚇、辱罵、毆打等暴力手段,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8、邵壯,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偵二大隊四中隊中隊長,正科級。涉嫌敲詐勒索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9、魏鑫,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羣力派出所副所長,二級警長。涉嫌開設賭場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0、楊文忠,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工農派出所民警,一級警長。涉嫌濫用職權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1、劉冬,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第一看守所民警,二級警長。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2、劉彥鐵,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民警,二級警長。劉彥鐵濫用職權,爲黑社會犯罪團伙主要成員訂立攻守同盟提供便利,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3、何亞財,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民警,三級警長。涉嫌尋釁滋事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4、宋勇,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顧鄉大隊民警,一級警員。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之便,超越職權違規爲他人辦理非現場處罰不計分業務,犯濫用職權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5、王甲,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利民派出所所長,正科級。王甲在辦理涉黑團伙妨害公務案件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犯玩忽職守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6、陳慶偉,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正科級。陳慶偉在處理涉黑團伙賭博案中,犯濫用職權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7、張鵬,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腰堡派出所所長,正科級。工作中違反規定辦理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犯玩忽職守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8、何連海,男,中共黨員,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利民派出所副所長,副科級。不依法履行職責,犯玩忽職守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19、鮑培明,男,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看守所民警,二級警長。醉酒駕車,造成對方受傷及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犯危險駕駛罪,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現已移送司法機關。

哈爾濱市公安局將持續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對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做到動真碰硬,有案必查,決不姑息,以鐵的紀律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