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個月7次街頭猥褻女生:她們長得像我前妻

(原標題:男子一個月7次街頭猥褻女生:“她們長得像我前妻”)

現代快報訊 近期,泰州街頭出現一名男子,常騎着一輛電動車從背後襲擊二十幾歲的長髮女孩。現代快報記者獲悉,8月18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嫌疑人仲某抓獲。仲某理由很讓人無語,他稱因看到這些女子長得像他前妻,爲尋刺激忍不住實施了猥褻行爲

△公共視頻拍到男子尾隨女生

8月17日晚8點,一年輕女士來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報警,稱前一天晚上騎電動車回家的路上被一男子突然襲胸。

民警詳細詢問情況,並前往事發地調取公共視頻查看。視頻顯示,該女子當時騎着電動車沿梅蘭東路向東行駛,一名騎電動車同向行駛的男子一直跟着女子後面,轉彎時候突然加速上前。“就是轉彎後他突然摸了我一把,然後調頭跑了。”女子稱。

民警通過視頻一路追蹤,最終找到了該男子居住的小區,並通過男子的電動車,找到其居住樓棟,最後走訪鄰居確定了具體住址,於18日中午在其家中將嫌疑人仲某抓獲。

仲某交代,自與前妻離婚後一直未談對象,在路上看見與自己前妻長相相似、長髮飄飄的女孩就忍不住實施猥褻行爲,以尋求刺激。自7月底共當街猥褻年輕女孩多達7次,大部分都是在晚上8點之後。

△男子被警方抓獲

目前,違法行爲人仲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女性夜間出門一定要保持警惕,注意安全,若遇到危險,及時撥打110報警或直接前往最近的派出所。

詳情請戳視頻↓↓↓

男子一個月7次街頭猥褻女生:“她們長得像我前妻”(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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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一男子手中缺錢,跟蹤尾隨踩點後,騙開房門索要300萬,持刀逼迫女業主脫衣拍裸照,還躺在牀上摟着對方摸胸合影,威脅稱如果報警就將照片發在網上,臨走時搶走3000元,日前獲刑13年半。

這名男子叫楊委,今年41歲,家住河北省承德縣,在當地一家工地開車。

河北省承德市中級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9月,楊委因手中缺錢花,便萌生搶劫念頭,後來他將目標鎖定在男子董某身上,採取跟蹤尾隨董某的車,進一步確定了他家的詳細地址。

2019年9月27日上午9時左右,楊委駕駛租來的一輛冀H牌照的白色小車來到承德縣董某所住的小區,下車時匕首裝到褲兜裡,乘電梯來到7號樓5樓敲董某家的門。

當時董某妻子蔣倩獨自在家,他們家是複式樓,兩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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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縣。網絡圖

“誰呀?”屋內傳出蔣倩的聲音。

“物業的,查電費。”楊委裝着鎮定的樣子回答道。

防盜門打開了,蔣倩探出頭來,怔怔地看了看楊委說,“我家不欠電費啊。”楊委說,要查車庫的電。

蔣倩頓時感覺不太對勁,正要關門,被楊委一把拽住,她使勁往裡面要關上門,楊委則往外拽。

防盜門被拽開後,楊委要進屋,蔣倩與他撕扯起來,他倆撕扯到四樓至五樓中間的樓道平臺時,蔣倩大喊救命,楊委掐住她脖子不讓她喊,“再喊,我就拿刀子扎你。”同時,他另一隻手從兜裡掏出匕首。

“他拿着刀子,我感到害怕就沒有喊,他扛起我進屋了。”蔣倩回憶起當初那一幕,仍驚魂未已,來到客廳後楊委關上防盜門,拿着刀子威脅說,“我就是想要點錢,給我300萬元。”蔣倩說家裡根本沒有錢。

楊委提出要到她家二樓去看看,她領着他來到二樓主臥室,他看到房間電視機旁有個保險櫃,讓她把保險櫃打開,蔣倩說她打不開,也沒有鑰匙更不知道密碼

隨即,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

蔣倩對辦案人員說,“他拿着匕首逼迫我把衣服全部脫掉,我問脫衣服幹什麼啊,他說讓你脫你就脫,那麼多廢話?”

楊委說着又從兜裡把刀子拿出來在她面前比劃着。

當蔣倩把身上所有衣服脫光後,楊委讓她躺在牀上,他用手機拍了她幾張全裸照,“他還爬上牀,拽着我腳把我兩腿劈開,強行摟着我拍了幾張合照,他一隻手摸我胸部,一隻手不停地拍攝。”

蔣倩說,楊委摸她胸部時威脅說,“你要是敢報警,我就把自己也處理成裸照,還要把我倆的照片發到網上去。”

後來蔣倩穿上衣服,與楊委一起來到她家一樓,楊委又威脅她說,“我不傷害你,我就拍幾張裸照,你要是敢報警,我就把你的裸照發到網上去,發給你女兒和兒子看看。”

楊委還搶過她的手機,威脅她說出密碼,看到她微信錢包裡有2000元左右,逼她說出微信支付密碼,用她的手機微信掃他手機微信二維碼,將那2000元轉到他手機裡。

此外,楊委還從沙發上拿起她的包翻了翻,翻出一沓錢數了數,共1300元。

他說,“她讓我給她留點生活費,我留了300元,剩下的1000元我裝進我兜裡了。”

楊委說,他在她家待了大約30分鐘,還用她手機加了他的微信,加完微信後威脅她不許報警,“你要是敢報警,你女兒半小時就沒命。”說完,他走了。

隨後,蔣倩到河北承德市找女兒去了,途中她的微信添加了一個網名叫“天涯”的網友,事後證實對方就是楊委。

蔣倩女兒回憶說,當天中午,她見到媽媽時,媽媽將情況全部告訴了她,還說那個男的身高大約180釐米,“那個男的拿刀架在我媽脖子上,逼她脫光衣服拍裸照搶走3000元。”“我看到我媽頭髮被拽掉一塊,胳膊、手腕和脖子上都有淤青,她臉上有一條被劃傷的口子,她脖子上有被指甲掐過的印痕。”

蔣倩丈夫稱,妻子遭搶劫後晚上經常被驚醒,“自打出這件事兒之後,她精神壓力特別大,半夜驚醒後老是哭,我問她,她才說被那男子摸了胸部,因怕丟人,案發時沒有給民警說,後來報案時才說摸胸的事。”

事發後,他們報警求助,楊委被當地警方循線抓獲。

經承德縣司法醫學鑑定中心鑑定,蔣倩體表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2019年9月28日,楊委因涉嫌犯搶劫罪被承德縣公安局刑拘,同年9月30日被執行逮捕

河北省承德縣檢察院起訴楊委涉嫌的罪名是搶劫罪,強制猥褻、侮辱罪

承德縣法院審理後認爲,楊委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入戶使用暴力和威脅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承德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

同時認爲,蔣倩在後期詢問筆錄中曾稱被楊委摸胸,但楊委根本不予承認,且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對此情節無法認定,楊委讓她脫光衣服並拍攝裸照,目的是威脅她不讓報警,並沒有滿足性慾和尋求刺激等目的,其行爲不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但可作爲一個情節在確定基準刑時予以酌定從重考慮。

後來,承德縣法院一審以楊委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一審宣判後,承德縣檢察院審查認爲,楊委持刀逼迫蔣倩拍裸照等情節屬另起犯意,具有侮辱婦女的故意,並非是爲了不讓她報案,他應當構成強制侮辱罪,承德縣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量刑畸輕,應當提起抗訴。

河北省承德市檢察院經閱卷審查,認爲承德縣檢察院抗訴理由正確,決定支持抗訴,稱原審判決未認定楊委犯強制猥褻、侮辱罪,屬於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錯誤,應對他以搶劫罪和強制猥褻、侮辱罪數罪併罰

另外,楊委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稱,他雖入室搶劫,但並未對被害人造成身體傷害,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系初犯偶犯,原判決量刑過重,請二審改判,對他從輕處罰。

河北省承德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予以確認。

該院認爲,楊委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攜帶刀具入戶,使用暴力和威脅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他在實施搶劫過程中另起犯意,違背婦女意志,脅迫被害人脫光衣服,單獨和摟着被害人拍攝裸照,嚴重侵害被害人的人格尊嚴,其行爲又構成強制侮辱罪。

楊委的上訴理由不成立,不予採納。

承德市中院認爲,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適用法律不當,應予糾正。

2020年7月1日,承德市中院終審宣判稱,撤銷承德縣法院作出的楊委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以楊委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文中兩主要當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