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發財兩不誤?這些公職人員被“生意經”害了

(原標題:當官發財兩不誤?這些公職人員被“生意經”害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丹文報道 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政府黨組原副書記宣方樂“以投資形式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肆攫取利益”;黑龍江省人防辦原副主任高峰“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山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永宏“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爲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在近期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發佈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公職人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的問題屢見不鮮。一些公職人員做足了“功課”,將手中權力變成索取商業機會、獲取利益的籌碼。

招數一:違規經商企業亦官亦商。

浙江省嘉興市秀洲高新區黨工委原書記金德貴退休幹部張志能合夥開公司經營鋼貿業務,前者幕後控制,後者臺前運作。2014年8月至2019年3月間,金德貴通過向轄區內企業索取多個工程供應鋼材商業機會後交給自己的公司經營獲利,銷售金額1.21億元,獲取淨利潤304萬餘元。2019年9月29日,金德貴被“雙開”,張志能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並移送司法機關

招數二:違規持股,“躺着賺錢”。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傑將轄區煤企當成自己的“搖錢樹”,靠影響力做起了“穩賺不賠的買賣”。2007年以來,劉傑以其妻子、女兒、其他近親屬爲“白手套”,或委託他人代持股份,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匯能煤電集團等4家大型煤企、2處個人煤礦入股1930萬元,獲利2132萬餘元。2020年9月,劉傑被“雙開”,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招數三:“夫妻同心,合力撈金”。

公職人員不方便出面,後方“給力”也能賺。湖南省常寧市城市和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某的妻子李某某藉助丈夫的關係違規經商辦企業和投資入股工程項目,共獲利800餘萬元。最終,李某某被開除黨籍,郭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

招數四:挪用公款營利,“空手套白狼”。

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原正科級負責人王風昭利用職務便利,兩次挪用公款共計近250萬元,用於公司註冊登記驗資、購買理財產品等營利活動,又擅自將2000萬元公款轉出存至親屬的銀行個人賬戶內,幫助親屬完成所在銀行的攬儲任務。2020年8月18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風昭構成挪用公款罪。

招數五:違規兼職取酬,“腳踏兩條船”。

2014年4月至2019年6月,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園林綠化管理所副所長唐思軍違規將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註冊到建築公司,兼任公司二級建造師並領取薪酬。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唐思軍再次將其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違規註冊至建築公司併兼職。2020年7月,唐思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當官發財兩條道,腳踩兩船遲早翻。公職人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手中的公權力變成商業資源,在利益中迷失自我,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爲黨紀國法所不容。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對於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過購買信託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違規兼職取酬等行爲,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違反規定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各地各單位嚴格執紀執法,針對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行爲開展專項治理,健全制度,強化監督,督促公職人員乾淨做事。

今年以來,浙江省溫州市紀委市監委不斷鞏固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專項整治成果。此次整治中,市本級共有自查對象4895人,其中作出零報告4850人,報告民間借貸及從事營利活動情況45人。溫州市紀委市監委牽頭組建工作專班,對於報告有“兩違”情況的人進行覈查,根據覈查結果提出整改要求,對違規人員按照規定予以黨紀政務處分。爲防止問題反彈,溫州市紀委市監委做好建章立制的“後半篇文章”,督促涉企部門建立健全政商交往和行政審批“兩張負面清單”,健全動態監管辦法和常態化以案促改機制,深化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將違規經商辦企業和兼職問題納入巡察重點內容,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行動,切實查深改實問題;充分運用“12380”舉報受理平臺、幹監聯席會議等發揮幹部羣衆監督和組織協同監督作用,及時移交線索至紀檢監察機關查覈並啓動執紀問責程序,追責問責28人,提升了警示震懾力度,切實規範公職人員的從政行爲。